正命與正業—一 海濤 輯
1.佛陀所提出的「正命」大約有叁個依據的標准:
一、謀生的方法應符合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上述五項行爲很明顯地會給他人帶來傷害;更進一步來說,與這五項有關的行業也容易使他人犯五戒,傷害自己。所以無論直接或間接,我們的謀生方法都不該傷害到衆生。
(一) 例如:任何牽涉到殺戮的行業,無論是殺人或動物,毫無疑問的,絕對都不是正命。即使自己不殺生,但是販賣被屠宰的動物的皮、毛、骨、肉等,也不是正命,因爲如此一來,等于是靠他人製造的惡業來謀生。
(二) 所以製毒、製酒、製造武器與販毒、販酒、販賣武器都不是正命。另外,從事色情行業與依靠欺騙、施展神通、或是謊稱自已達到某種境界等方式,也都不是正命。
二、即使所做的工作不會真正傷害自、他,但心存惡念,希望別人受到傷害,從中獲取財物,那也絕對不是正命。例如:藉由災難、疾病來賺錢的醫生,利用饑荒、戰爭帶來生意的商人。這種負面心態的謀生方式就不能稱爲正命。
叁、即使所做的工作不會明顯地傷害自、他,也不心存惡念,但是仍會使人受到傷害的職業。例如:從事娛樂活動的演員、藝人,包括馬戲團表演,因爲觀賞的大衆會因爲這樣的演出,失去正念,增長無明,或者以傷害動物的表演爲樂,這都不是正命。
2.我們工作所得的報酬,是用來維持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若是行有余力,至少應將其中一部份回饋社會,爲衆生謀福利。
3.避免製造惡業是維持生計最重要的考量。但是不造惡仍屬消極,如果我們從事幫助別人、可以行善的行業,不僅爲自己帶來福德,也可以利益他人。
4.無論你做什麼工作,都必須學習兩件事。首先是如何做好份內的工作;其次是憶念菩提心的發心,那麼無論從事任何工作,都將變成一切有情成佛的安樂因。
正命與正業—二 海濤 輯
1.何謂正業?有些人開公司、辦工廠、辦企業時,首先應該觀察做這些事情會不會造惡業?是不是對衆生的生命有害?如果對衆生的生命有害、對自己來世也不利,那最好不要做。
2.畢竟世上的行業那麼多,難道非要以殺害衆生來養活自己嗎?我們的生命是無常的。《中觀莊嚴論》中說,就像爲風所吹的水泡一樣極易破碎,人生短短幾十年,造惡業來養活自己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
3.人在此世之間,殺害其他生物,即使會招來幸福,這種幸福也不是有慈悲的賢者所該要的。
4.唐代有位智舜禅師,他一向在外行腳參禅。有一天,他在山林中打坐,有個獵人射中一只野雞,野雞受傷後逃到禅師面前,禅師以衣袖掩護著這只小生命。 不一會兒,獵人沿著血迹找到這裏,索討那只野雞。禅師慈悲地開導獵人:「它也是一條生命,放過它吧!」「不!你要知道,那只野雞可以當我的一盤菜!」
5.禅師用佛理再叁勸解,但獵人仍一直和禅師糾纏。禅師沒辦法,只得拿起行腳時防身的戒刀,把自己的耳朵割下來,送給貪婪的獵人:「這兩只耳朵夠不夠抵你的野雞?你可以拿去做一盤菜了。」獵人大驚,終于覺悟到殺生乃最殘忍之事,從此放下屠刀,不再打獵。
6.有人可能想:「我好心好意作一些惡業應該可以吧,我的心是很純的。」但「心純」並非是口頭上說的。按照正理來觀察,心很純的話,絕不會摻雜自私自利,只要是爲了衆生,哪怕冒生命危險也可以。
7.以前永明延壽禅師挪用國庫的錢來放生,被發現後判處死刑,刑場上他泰然自若,認爲救了那麼多的衆生,賠上性命也值得。此舉感動了國王,不僅釋放他,同意他出家,最後還將其封爲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