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實的未來體相,那麼與未來相違的過去現在不應成立,只能承認唯有未來,而無過去和現在。如是汝等許爲常法的時中,過去現在時皆不存在,一切法皆應成爲未來法,這顯然是一種荒謬的論調,正常人誰也不會接受。
此處的未來體,也可理解爲“未來若已謝”後的滅法。若這種滅法于未來的瓶上實有存在,那麼瓶子應永恒是未來法,而不能成立過去現在。對于滅法,宗喀巴大師曾作爲八大難題之一有過抉擇,也承認滅法有實體,而自宗按全知麥彭仁波切的觀點,不承認滅法有實體。中觀派只承認時間是觀待假立法,是衆生心識中的一種分別計執,因有情妄執才建立的一種虛幻叁世相續時法,其實際不可能存在實體。若有承認,即可依此事勢正理,向對方發太過,推翻彼等立論。
癸叁、(若未來實有應成現在):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
應即爲現在,如何名未來。
法如果在未來時,能表現出未來的相,就應成爲現在,怎麼名之爲未來呢?
如果象時論派所認爲那樣,未來體是實有,任何一種法在未來的時候,也能表現出其未來相。比如說明天的瓶子上,存在著後天瓶子的相,如是今天的瓶子,也應存有明天瓶子的相,依此類推,應成一切法皆已生起而未滅壞,一切應成現在法,這樣又憑什麼道理說爲未來呢?未來的本體皆已生起存在,而尚未滅壞,已生未滅即是現在的法相,按道理不應許爲未來。依世俗假立名言,人們共許今天的瓶子與明天的瓶子爲一相續,可以說明天的瓶子于今天有,也即現在法有明天法的相,明天法有後天法的相,然而這僅僅是一種假立分別,是虛幻無實的名言。如果許未來法有實體,是成實法,即不可能成立。現在若存在成實的未來,那麼未來即應是現在,永遠不應成爲未來。婆薮開士論師雲:“若叁時自相有者,今盡應現在;若未來是爲無,若有不名未來應名已來。”叁時若自相存在,未來的自相應成實恒存,如是現在也存在未來,而未來是現在無有成立之法,如果已成立,不應稱爲未來,而爲已來的現在。依此類推,只要承認未來實有即應成爲現在,未來之法何時也不可成立也。
癸四、(若叁世實有應非無常):
未來過去有,現有複何無,
若一切時有,何緣彼無常。
若未來時實有,過去時實有,現在時實有,諸法于何時當無有呢?如果一切時皆是實有,由何因緣使彼叁世法成爲無常呢?
外道勝論派與內道有部行人,認爲叁世是成實法,並非觀待成立。然而,未來現在過去時如果皆成實存在,那諸法又在何時會顯現無有呢?叁世成實,則過去現在未來恒時存在不滅,其成實本體永無變滅之際,如是過去的法、現在的法、未來的法也應成無有滅失之時,一切時都應存在不滅。一切時都存在不滅,那又能由何種因緣說諸法皆無常呢?佛經中雲:“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若許叁世成實,顯然與諸行無常的教證相違,也應成一切有情無需修道,皆已獲得無生滅來去的寂滅安樂。從理證說,若許叁世成實,昨天的瓶子在今天也應存在不變,與今天的瓶子是一體法,如是應成瓶子永遠不會毀滅。又比如說,九十年前的今天是你降生人間的一周年,若這個過去時成實,則至今天也不應變化,如是你應成仍是一歲的稚童;或者說今天若成實,則在過去也應存在今天,你在九十年前也應成有九十一歲,或再過多少年你也應是九十一歲。以上種種過失是顯而易見的,所以無論從教證理證觀察,許叁世成實的觀點,絕無成立的可能。
壬二、(破過去實有):
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
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過去時如果已經過去了,又如何會成爲過去時呢?過去時沒有過去,又如何能成爲過去時呢?
經如上分析,已了知未來時非是實有,然由各自不同的業緣,有些衆生也許仍會執著過去時實有。過去若有實體,可以分析過去時究竟過去了還是沒有過去?若已經過去了,那麼怎麼還能成立它存在呢?過去時已經過去了,已經超越了過去時,即不複存在過去時。大疏中雲:比如原來的牛奶,後來變成酸奶時,牛奶即不複存在;又如人們從兒童變成老年人時,這些人的老年時期即不複存在童年。以此明顯可知,若過去法已經過去了,即不應再有過去法,不能再成立過去法的存在。婆薮開士釋雲:若過去過去者,不名爲過去,何以故?離自相故,如火舍熱不名爲火。如果說過去法的體不成就過去,那麼也不能成立有過去法的存在,因爲過去時尚未過去,現在還在起作用,如是已生未滅的法應成爲現在法,又怎能成立爲過去法呢?比如一個人到了老年時期,其過去時的童年若尚未過去,那麼老年人應成爲童年,這種顛倒名言事實的立宗,實是任何正常人都不會承認的謬論。
壬叁、(別破未來)分二:一、破毗婆沙師等所許;二、破經部師等所許。
癸一、(破毗婆沙師等所許)分五:一、觀察未來有生無生而破;二、若過現二時實有即應非無常;叁、示未來法實有則有大過;四、未來實有則有生已再生過;五、破瑜伽師有願智故現見未來法實有。
子一、(觀察未來有生無生而破)分二:一、正破;二、破彼所答。
醜一、(正破):
未來若有生,如何非現在;
未來若無生,如何非常住。
未來時如果現在有生起存在,那怎麼不是現在呢?未來時如果無有生,那怎麼不是常住法呢?
毗婆沙師認爲瓶子等與過去現在未來時同體,因此未來時如同瓶子一樣,必然會實有存在。既有如是立論,中觀師問:未來時在現今生已未生?如果許未來法在現今有存在,這種法已生未滅,又如何不是現在法呢?具足已生未滅相的法,依理應當承認爲現在法,而不可說爲未來法。有部論師許未來時實有的觀點,在如是觀察下,顯然無法成立。如果轉而承認未來法在現在尚無有生起,既然沒有生起,當然也就不會有住與滅,無生無住無滅的法,已完全具足了常住無爲法的法相。這種法就象石女兒、虛空中的鮮花一樣,沒有任何因緣可以生起,將恒常保持著其無生自相,永遠也無法産生。以此,汝等所許的未來時,絕無實有存在的可能。
醜二、(破彼所答):
問曰:未來雖然在現在未生,然而由因緣具備即能生起成爲現在,所以不會有常住不生的過失。
若未來無生,壞故非常者,
過去既無壞,如何謂爲常。
若言未來雖然無有生,但由後來的因緣能壞滅其無生之相,故不是常住不生法;然過去時既然無壞,爲什麼說是非常住法呢?理應爲常。
如果說現在無有生的未來時,由後來的因緣集聚,即可壞滅其無有生的相,使未來時現前,轉變成爲現在。這種答辯也不能避免未來時爲常住法的太過,相反這種太過依然成立。因爲若能由因緣壞滅未來法無有生的相,即應使這個未來法成爲過去,未來法既然可以是過去法,也就無有可壞滅的機會,成爲不可壞滅轉變之法,因此理應爲常住法,怎麼能說是非常住法呢?大疏中雲:過去的法如果還需要壞滅,即有無窮的過失、沒有必要或雲無義的過失;再說過去的法已經無有形體,若有壞滅法,應成不成體的過失。因此,若許未來法實有,無論怎樣辯解,都難逃“未來常住無有生”的過失。
子二、(若過現二時實有即應非無常):
過去與現在,皆不成無常,
除斯二趣外,第叁亦非有。
若許時法實有,過去與現在都不應成立爲無常遷流之法,而除去這兩種時趣,第叁種時趣也不會成立。
有部論師許過去現在未來皆爲成實法,如是過去現在如果成實,即不會成爲無常遷流有作用之法。過去法是已經壞滅的法,已滅的法不可能再有滅法,滅法不成立的原故,過去法應成爲常住,不會成爲無常遷流之法。現在是已經生起未滅之法,以其本體沒有滅失之故,也不具足無常的法相,若許彼成實,則永無無常變滅之際。而過去現在如果都不成無常,無有遷流轉變如同虛無,那麼第叁者——未來也不會存有。一個未來法要生起存在,必定會有過去現在的過程,如果其過去和現在都沒有,未來法即無因無緣不能出生,如同虛空不可能有相續存在。所以未來也應成常住無生之法,不可能以各種因緣使之生起爲有法。在大疏中,“第叁亦非有”釋爲:除過去和現在外,第叁品物體也是不存在。沒有明顯地將“第叁”釋爲未來法,而實際所指也是未來法的範疇。叁世若皆不成有變動作用的無常法,皆如虛空一樣常住不變,那麼所謂的時法,又怎麼能承認爲實有存在呢?因此有部行人許叁世成實,實是不應理的觀點。如果叁世真的成實存在,那我們的修行會無法克服障礙,永遠也無法得到解脫束縛之際。
子叁、(示未來法實有則有大過):
問曰:未來法應實有,因爲先有其實體存在,才會在後來遇因緣現前,如果先無實體,其後決定不會生起,如同無實體的石女兒一樣,無論集合多少因緣,也不會有生。
若後生諸行,先已有定性,
說有定性人,應非是邪執。
如果未來生起的諸法,生起之前已經有定性實體,應成那些宣說諸法定性無變的外道行人,所說的不是邪執顛倒。
認爲未來法先有實體存在,而後遇因緣才能有生起者,其實是一種顛倒邪執。如果承認這種觀點,許一切未來法在生起之前已有本體存在,其後生的體相先已決定,比如明天的瓶子,其本體外相在今天就已定性,這種觀點與外道定性派沒有任何差別。定性派認爲一切顯現法全部是由自性所決定,一切空性法皆由虛空所造,同時又許一切法無因生。若許一切法未生之前即已有定性,已有定性之法,即不待因緣造作,如是其生起不待因緣,應成無因生,此理若成立,那麼定性外道所宣說的宗義應成爲正理,而非邪執。然而,這樣承許顯然有違內道的教理,在可見與不見兩方面都有危害。首先在可見方面,世間萬事萬物,現見皆由其特定因緣聚合後,才有生住異滅現象,而非由以前的定性來決定其生滅等;在不見方面,人們根識所見不到的許多因果事理等,並非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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