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基本佛經選集一 1-2 《念住經》▪P2

  ..續本文上一頁。』

  23b. 如是,或于內身,觀身而住;

   于外身,觀身而住;

   又于內外身,觀身而住。

   或于身,觀生法而住;

   于身,觀滅法而住;

   又于身,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身」,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身觀身而住。

  

  乙. 觀受

  24. 然諸比丘!如何比丘于受觀受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在經驗樂受時,了知:『我在感樂受。』

   在經驗苦受時,了知:『我在感苦受。』

   在經驗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在感不苦不樂受。』

   在經驗有執著之樂受時,了知:『我在感有執著之樂受。』

   在經驗無執著之樂受時,了知:『我在感無執著之樂受。』

   在經驗有執著之苦受時,了知:『我在感有執著之苦受。』

   在經驗無執著之苦受時,了知:『我在感無執著之苦受。』

   在經驗有執著之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在感有執著之不苦不樂受。』

   在經驗無執著之不苦不樂受時,了知:『我在感無執著之不苦不樂受。』

  25. 如是,或于內受,觀受而住;

   于外受,觀受而住;

   又于內外受,觀受而住。

   或于受,觀生法而住;

   于受,觀滅法而住;

   又于受,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受」,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受觀受而住。

  

  丙. 觀心

  26. 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心觀心耶?

   諸比丘! 于此,比丘心貪時,了知:『心貪。』

   心離貪時,了知:『心離貪。』

   心瞋時,了知:『心瞋。』

   心離瞋時,了知:『心離瞋。』

   心癡時,了知:『心癡。』

   心離癡時,了知:『心離癡。』

   心集中時,了知:『心集中。』

   心散亂時,了知:『心散亂。』

   心廣大時,了知:『心廣大。』

   心狹小時,了知:『心狹小。』

   心有上時,了知:『心有上。』

   心無上時,了知:『心無上。』

   心有定時,了知:『心有定。』

   心無定時,了知:『心無定。』

   心解脫時,了知:『心解脫。』

   心未解脫時,了知:『心未解脫。』

  27. 如是,或于內心,觀心而住;

   于外心,觀心而住;

   又于內外心,觀心而住。

   或于心,觀生法而住;

   于心,觀滅法而住;

   又于心,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心」,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心觀心而住。

  

  丁. 觀法

  一. 五蓋

  28. 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于法即五蓋,觀法而住。

   又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即五蓋,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于內貪欲存在時,了知:『于內貪欲存在。』

   于內貪欲不存在時,了知:『于內貪欲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貪欲生起,

   知已生之貪欲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貪欲,于未來不再生起。

  29. 比丘于內瞋恚存在時,了知:『于內瞋恚存在。』

   于內瞋恚不存在時,了知:『于內瞋恚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瞋恚生起,

   知已生之瞋恚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瞋恚,于未來不再生起。

  30. 于昏沈睡眠、掉悔與疑惑,亦如是。

  31. 如是,或于內法,觀法而住;

   于外法,觀法而住;

   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于法,觀生法而住;

   于法,觀滅法而住;

   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法」,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法即五蓋,觀法而住。

  

  二. 五取蘊

  32. 複次,諸比丘!

   比丘于法即五取蘊,觀法而住。

   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即五取蘊,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了知:

   『如是色,如是色之生起,如是色之滅盡;

   如是受,如是受之生起,如是受之滅盡;

   如是想,如是想之生起,如是想之滅盡;

   如是行,如是行之生起,如是行之滅盡;

   如是識,如是識之生起,如是識之滅盡。』

  33. 如是,或于內法,觀法而住;

   于外法,觀法而住;

   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于法,觀生法而住;

   于法,觀滅法而住;

   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法」,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法即五取蘊,觀法而住。

  

  叁. 六內外處

  34. 複次,諸比丘!

   比丘于法即六內外處,觀法而住。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即六內外處,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知眼、知色,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35. 比丘知耳、知聲,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36. 比丘知鼻、知香,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37. 比丘知舌、知味,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38. 比丘知身、知觸,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39. 比丘知意、知法,

   知緣其二者生結。

   知未生之結生起,

   知已生之結滅盡,

   又知已滅盡之結,于未來不再生起。

  40. 如是,或于內法,觀法而住;

   于外法,觀法而住;

   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于法,觀生法而住;

   于法,觀滅法而住;

   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法」,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法即六內外處,觀法而住。

  

  四. 七覺支

  41. 複次,諸比丘!

   比丘于法即七覺支,觀法而住。

   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即七覺支,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于內念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念覺支存在。』

   于內念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念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念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念覺支修習成就。

  42. 比丘于內擇法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擇法覺支存在。』

   于內擇法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擇法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擇法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擇法覺支修習成就。

  43. 比丘于內精進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精進覺支存在。』

   于內精進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精進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精進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精進覺支修習成就。

  44. 比丘于內喜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喜覺支存在。』

   于內喜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喜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喜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喜覺支修習成就。

  45. 比丘于內輕安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輕安覺支存在。』

   于內輕安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輕安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輕安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輕安覺支修習成就。

  46. 比丘于內定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定覺支存在。』

   于內定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定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定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定覺支修習成就。

  47. 比丘于內舍覺支存在時,了知:『于內舍覺支存在。』

   于內舍覺支不存在時,了知:『于內舍覺支不存在。』

   彼知未生之舍覺支生起,

   又知已生之舍覺支修習成就。

  48. 如是,或于內法,觀法而住;

   于外法,觀法而住;

   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于法,觀生法而住;

   于法,觀滅法而住;

   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法」,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法即七覺支,觀法而住。

  

  五. 四聖谛

  49. 複次,諸比丘!

   比丘于法即四聖谛,觀法而住。

   然諸比丘!比丘如何于法即四聖谛,觀法而住耶?

   諸比丘!于此,比丘如實了知:『此是苦。』

   如實了知:『此是苦之集。』

   如實了知:『此是苦之滅。』

   如實了知:『此是趣苦滅之道。』

  50. 如是,或于內法,觀法而住;

   于外法,觀法而住;

   又于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于法,觀生法而住;

   于法,觀滅法而住;

   又于法,觀生滅法而住。

   于是覺知:「唯有法」,如是唯有正智,唯有正念。彼無所依而住,不再執著世間任何事物。

   諸比丘!比丘如是于法即四聖谛,觀法而住。

  

  結語

  51. 諸比丘!任何人于七年間如是修此四念住者,得二果中之一果: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依,則得不還。

  52. 諸比丘!且置七年間、六年間、五年間、四年間、叁年間、二年間、一年間,任何人于七個月如是修此四念住者,得二果中之一果: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依,則得不還。

  53. 諸比丘!且置七個月、六個月、五個月、四個月、叁個月、二個月、一個月、半個月,任何人于七日間如是修此四念住者,得二果中之一果:于現法得究竟智,或有余依,則得不還。

  54. 是故說言:『諸比丘!爲淨衆生、爲度愁歎、爲滅苦憂、爲得真谛、爲證涅 盤,唯一趣向道,即四念住。』

  55. 世尊如是說已,彼諸比丘歡喜、隨喜世尊之所說。

  

  

《基本佛經選集一 1-2 《念住經》》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