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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理論 1· 10 色和心

  1.10色和心

  宇宙中每一件事物都是色法或心法,或者五蘊。色心二法是實相。色法通常定義成物質或有質礙的形體,而心可以定義成心王、心所和涅槃。色法也可以定義爲心法以外會因冷熱而産生壞相之法。

  心法是能知,色法是所知(但心亦能知心——也就是心也可以是一個所緣、或所知,如「心在看」、「心在聽」)對修行而言,身可以看成是一個演員,心可以當做一個觀衆。以現代科技而言,身比作一個機械人,而心像一部計算機:心命令身做它想做的事。

  身心是毘婆奢那修法的所緣,有很多種身心,但修行者只需觀照當下毘婆奢那修法的所緣。

  有叁種心法可以作修行的所緣,它們是受、心、法叁個念處。受念處如:樂受、不樂受等;心念處如:貪心、瞋心和癡心等;法念處如:心在聽、心在看、妄想心等。

  這個襌修中心的身念處修行方式是:主要的(粗顯的)姿勢(行、住、坐、臥)和中間過程的姿勢爲所緣。中間過程的姿勢是微細的動作,可以幫助維持主要的姿勢,這些微細的動作如:徐步後退、吃喝等動作(見附錄A,面談最後一頁,有微細動作的完整介紹)

  什麼是(造成)身心的因?

  造成身心的因是煩惱——特別是無明和貪愛,這是所有苦的根源。貪之所以存在,是因爲我們不能體會五蘊是苦,我們妄執五蘊爲樂。這就是顛倒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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