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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理論 1· 3· 6 七菩提分

  1.3.6 七菩提分

  (圖1-1)

  (菩提分是可以引發八正道的勇猛智慧,八正道可以導致悟道,而此道始于四念處)

  1)念覺支(念住)

  正念變得非常強:在這個階段修行者確定他將可以證到四聖谛,並成爲聖者。要圓滿正念,修行者必須:

  a)修四念處時保持正念正知。

  b)不要跟不修行的人接觸。

  c)隨時令身心保持在當下觀照四種姿勢。

  2)擇法覺支(研究)

  檢查或研究法:此智是體會身心是無常、苦、無我的,必須圓滿此智,例如:

  a)修行必須保持平衡,如果信太強會生貪愛,慧太強會疑法。精進和定必須平衡,太過精進會生掉舉,太偏定會使精進和精神變差。修行者可能太自滿而卡在第十二階智,而必須從頭開始。

  b)要保持只與見道的人接觸。

  3)進覺支(精進)

  精進變得更強,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

  a)會更精進保持修行,因爲在這個階段,會生起一種生于惡道是無益的感覺。

  b)修行者會更加精進,因爲現在他對于四念處是滅苦的唯一道路不再感到懷疑。

  4)喜覺支(喜悅)

  這種喜是生于實相般若而不是世間生于貪愛煩惱的快樂。必須圓滿十一法,例如:修行者會想到佛、法、僧、戒和涅槃的功德。

  5)輕安覺支(寂靜)

  此智以身心的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爲其所緣,必須圓滿七法,例如:

  a)修行者必須隨時具足正念正知,意即保持在當下。

  b)必須只接觸有平靜心和了解實相的人。

  c)吃東西只爲了維持色身繼續修行和滅苦。

  6)定覺支(專注)

  必須圓滿十一法,其中如:

  a)信和慧必須保持平衡。

  b)進、慧、喜必須很猛利以引導行者入八正道。

  c)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7)舍覺支(平靜)

  必須圓滿五法,例如:

  a)修行者體會到身心即實相(「非男、非女」),而身心只是業的果報——不需要再爲身心做什麼了(舍)。

  b)必須隨時隨地保持正念正知。

  注:

  1.每一覺支都必須以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爲其所緣。

  2.每一覺支都是由四念處而引發的,只是力量更強,智慧更猛利了,以明覺(叁心)修四念處直到圓滿菩提分而入于聖道——導致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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