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講演錄 (囑累品第二十二)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囑累品第二十二
流通分內,依經文次第,于如來神力品之後即爲囑累品,故在全經品第中,居第二十二。
前品佛既顯大神通,令衆信受,此更以手摩諸菩薩頂,囑咐流通。顯受持是經者,即爲佛力之所護持攝受。爲明斯義,故有此品。
勝妙力無上中,有護法力。本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同爲護法力無上。但普賢品爲菩薩之護法力;爲明佛之護法力無上,故有此品。
囑、咐囑,累、重疊之義,謂再叁咐囑。又依中土文義,亦可釋雲:以此妙法咐囑菩薩,即以此事累諸菩薩荷擔責任也。
丙二 正囑累以令流通
丁一 如來付囑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法座起,現大神力,以右手摩無量菩薩摩诃薩頂而作是言:“我于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應當一心流布此法,廣令增益”!如是叁摩諸菩薩摩诃薩頂而作是言:“我于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修習是難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今以付囑汝等,汝等當受持、讀、誦,廣宣此法,令一切衆生普得聞知!
此釋叁業加持、咐囑流通。手摩爲身業,口言爲語業,咐囑必有意旨爲意業,故雲叁業加持。以手摩無量菩薩頂,則當有無量手;摩頂同時,則手之數亦當同時與爲無量,故曰現大神力。一心流布,謂專事流通。廣令增益,謂令衆生得聞此法而增長法益,即聞此法後能發菩提心、入佛知見也。下複叁摩頂而叁告之。
“所以者何?如來有大慈悲,無諸悭吝,亦無所畏,能與衆生佛之智慧、如來智慧、自然智慧,如來是一切衆生之大施主。汝等亦應隨學如來之法,勿生悭吝!于未來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信如來智慧者,當爲演說此法華經,使得聞知,爲令其人得佛慧故。
此釋叁業加持咐囑之所由。蓋妙法既爲如來修習所得,則欲受持是法者必當先知如來之功德也。能與人以樂爲慈,能拔人于苦爲悲,不秘大法爲無悭吝,敢決定說爲無所畏。佛智慧、指佛之種智;如來智慧、指根本一切智,即一切智之體性智;自然智慧、爲無爲智。凡此諸智,佛悉能與衆生令得法樂,故曰施主;以所授妙法、爲給衆生以究竟之樂,故曰大施主。菩薩欲學佛,即應學如來以如是難得之妙法施給衆生,令入佛之知見,否則即不爲學佛。得佛慧、謂由聞生信,由信生解,由解起行,由行而證入于佛之知見也。
“若有衆生不信受者,當于如來余深法中示教利喜。汝等若能如是,則爲已報諸佛之恩”。
此釋權教余法、及勸信報恩。謂若遇根性未熟之衆生,不能信此妙法華經者,當爲權說其余有深義之經法,以調伏其心,令生法喜。苟能如是受持,如是示教,斯爲已報佛恩也。余深法、不專指何經,或爲大乘方廣經典,或爲小乘經典,或爲人天等善法。既爲佛法,皆令衆生會歸佛義,故即盡爲深法。其不見法之深義者,以衆生取著于法相故耳。蓋苟爲佛法,雖極棧爲五戒、叁皈依、一稱南無佛之類,均爲深法,以已入佛道故。彼外道之世間有漏諸法,雖已修證至非非想定,固不足以及之也。佛恩難報,然亦非竟難報,若能受持是經,並廣勸人受持,即爲已報。否則空鹜于布施供養叁寶之爲,雖非無緣法之益,固無當于能報佛恩之萬一也。
丁二 菩薩敬受
時諸菩薩摩诃薩聞佛作是說已,皆大歡喜遍滿其身,益加恭敬,曲躬低頭,合掌向佛,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諸菩薩摩诃薩衆,如是叁反俱發聲言:“如世尊敕,當具奉行!唯然,世尊!願不有慮”。
菩薩因佛叁敕,故叁反答之。
丁叁 令塔等還
爾時、釋迦牟尼佛令十方來諸分身佛各還本土,而作是言:“諸佛各隨所安,多寶佛塔還可如故”。
丁四 衆皆歡喜
說是語時,十方無量分身諸佛坐寶樹下師子座上者,及多寶佛,並上行等無邊阿僧祇菩薩大衆,舍利弗等聲聞四衆,及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結經之末。並無信受奉行或作禮而去等語,顯是品之後仍有下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