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叁章 給孤獨的家庭
慈善的妻子
給孤獨的婚姻很幸福。他的妻子富那羅伽那,人如其名,意思就是「福相」,作爲這家慈善的精神象征,她照顧仆人與日中前來的僧團(sangha)。她和她的兄弟一樣都信奉佛法,他是佛陀的第一位在家弟子。
依賴別人的幺女
給孤獨有四個小孩,包括叁個女兒與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大蘇跋達(Subhadda)與小蘇跋達,和父親一樣信佛並達到入流果。她們不只處理父親的宗教事務,也處理世俗的事務,兩人的婚姻都很幸福。
而最小的女兒蘇瑪那(Sumana),是家中最有智慧的一個。她聆聽佛陀開示,很快地就證得第二聖果,成爲一來者。她一直未婚,但並非因爲放棄婚姻。事實上,當她看見兩個姐姐婚姻都很幸福時,就變得悲傷與寂寞,她的心靈力量不足以克服沮喪。
她日漸消瘦,絕食,最後餓死,她的親人爲此而深切憂傷。她轉生到欲界中最高天之一的都西答天(Tusita)①。她必須在此淨化所殘留依賴別人的習氣——她最後向外投射的欲望。[1]
全心投入于生意的獨子
給孤獨的獨子卡拉(Kala),意思是「黑暗」,一開始是家中的麻煩人物。他絲毫不想學習佛法,而完全投入生意業務。有一天,父親勸他持齋戒一日,若能遵守伍波薩他(uposatha),就給他一千個金幣。迦羅答應了,他很快地就發現一天不做生意,去享受和家人相聚的時光很輕松,對他來說,伍波薩他(uposatha)的齋戒規定就不再那麼沈重了。
之後,父親再度要求他去寺院,在佛陀面前用心學習一首法偈,就再給他一千個金幣。迦羅高興地答應,這成了他這一生的轉折點。每次迦羅學習一首偈(gatha)時,佛陀都會故意令他誤解,如此一來他就得聚精會神地重複聆聽。
一旦通達義理時,他當下立即見道,達到入流果。因此他一如父親,生活愈來愈清淨,也成爲僧團的重要護持者,被稱爲「小給孤獨」。[2]
驕傲無禮的媳婦
卡拉(Kala)娶善生(Sujata,舊譯爲「玉耶」)爲妻,她是著名在家信徒維沙卡(Visakha)的妹妹。善生因爲自己的家世與雙方財富而非常驕傲,她的心只專注在這些瑣事上,因此覺得空虛、不滿與乖張,于是將苦悶發泄在別人身上。她對待所有人都很嚴厲,不只會打仆人,還到處製造恐怖氣氛,甚至不遵守對待公婆與丈夫應有的禮儀,那在印度社會非常重要。
有一天,佛陀在她們家接受供養後正在開示,從另一個房間傳來喧嘩聲。大師暫停談話,問給孤獨騷動的原因,那聲音聽起來就像漁夫們在吆喝。長者回答那是媳婦在責罵仆人,他說她是個潑婦,既不尊敬丈夫與公婆,也不布施食物,沒有信仰與信心,一直在製造事端。
然後發生一件不尋常的事——佛陀要求將她召來。當她出現在他面前時,他問她想要成爲七種妻子中的哪一種。她回答不知這是什麼意思,並請他說明。因此,佛陀以偈(gatha)描述這七種妻子:
心腸冷酷懷嗔恨,
私通外人鄙己夫;
尋求謀害娶她者——
此妻是名「奪命婦」。
當丈夫獲得財富,
由手藝、貿易、農務,
她試圖爲己揩油——
如此妻子名「賊婦」。
好吃懶做混日子,
言語不遜且粗魯,
女人欺侮己丈夫——
此妻是名「暴君婦」。
若常助人且仁慈,
如母對子護己夫,
審慎守衛夫財産——
如此妻子名「母婦」。
如妹對待己兄長,
恭敬侍奉其丈夫,
謙虛順從夫意願——
如此妻子名「妹婦」。
愉悅見彼丈夫面,
如朋友間喜相逢,
高雅、正直與虔誠——
如此妻子名「友婦」。
無嗔且怕受責罰,
對己丈夫全無怨,
謙虛順從夫意願——
如此妻子名「婢婦」。
名爲奪命與賊婦,
以及如暴君之妻,
此等妻子命終後,
將會墮入深地獄。
名爲母、妹與友婦,
以及如婢女之妻,
穩定持戒常自律,
命終則會升天界。(AN 7:59)
然後世尊語重心長地問她:「善生!這些就是男人可能擁有的七種妻子,你是其中哪一種呢?」
善生深受感動,她回答從今以後會努力作丈夫的侍女。佛陀的話已爲她指出作個好妻子的方法。之後,她成爲佛陀的忠實弟子,非常感謝佛陀救她出離苦海。
善生轉變的消息很快地就流傳開來。有一天,當佛陀進入講堂時,他問僧衆在討論什麼事,他們回答正在說關于「法的奇迹」,佛陀善巧示現,讓「母老虎」善生轉變爲善解人意的妻子。于是佛陀告訴他們,他在前世就已調伏過她一次。那時,她是他的母親,他透過令人討厭的烏鴉與悅耳動聽的畫眉鳥爲比喻,阻止她責罵與欺負別人(Jat.269)。
貪得無厭的侄兒
最後,經中提到給孤獨的侄兒。他繼承了四千萬的遺産,卻過著放蕩不羁的生活,喝酒、賭博樣樣來,將錢花在玩樂、女人與壞朋友上。當他花盡所繼承的財産後,便來請他富有的叔叔幫忙。
給孤獨給他一千個金幣,告訴他應該用這筆錢去做生意。但他再次將錢花光,且又出現在叔叔家。這次給孤獨給他五千個金幣,沒有提任何條件,而是與他斷絕關系。雖然給孤獨已對他發出最後通牒,這侄子仍不改浪費的習性。
第叁次,他再來向叔叔討錢,給孤獨給這年輕人兩件衣服,但他又揮霍掉,並恬不知恥地第四度來找叔叔,然而這次他遭到拒絕。如果他是以普通乞丐而非侄兒的身分來要錢,他當然不會空手離開。但他不是這麼做,因爲他要的不是食物,而是能供揮霍的金錢。
因爲他太懶惰,不願自食其力,又不願乞討,因此下場淒慘。他的屍體在城牆上被發現,並被丟入垃圾堆中。當給孤獨聽見此事時,他自問是否能防止這個悲劇發生。
他告訴佛陀這個故事,並問是否他應該有不同的做法。然而佛陀解除了他的疑慮,解釋那個侄兒是屬于少數幸運卻貪得無厭者,他們就如無底洞一般。他會死得如此淒慘,是因爲自己魯莽的行爲,那在他的前世中就已發生過了(Jat.291)。
原注
[1]《法句經注》(針對第18頌):BL, 1:242-244。這個出處並沒有解釋她爲何未婚。因爲在這個時期的中印度,婚姻通常是由雙親安排,對這個女兒來說,結婚應該不成問題。
[2]《法句經注》(針對第178頌):BL, 3:28-30。
譯注
①都西答天(Tusita):意譯「喜足天」或「喜樂天」,與夜摩天合稱爲「兜夜」,是欲界六天的第四重天。此天有內、外兩院,都西答(Tusita)內院是即將成佛者(即補處菩薩)的居處,今則爲美德亞(Metteyya)菩薩的居處;外院屬欲界天,爲天衆的居所,享受欲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