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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的因果論▪P2

  ..續本文上一頁

  進而須要再加破斥的:假定因中真的沒有果的話,是就不應有果的生起,因爲因中無果,是即表示因果之間,沒有絲毫的關系,既然沒有任何關系,當然就可無因而忽有果。龍樹大士在十二門中說:因中先無果而有果生,那就應有第二頭或第叁手。這話怎說?如四大中,既不可說有一頭,亦不可說有二頭,但在四大結合的時候,既可生起一頭,在理亦應生起二頭。假定沒有二頭,所以不生二頭,原來亦無一頭,亦應不生一頭。反過來說:沒有二頭所以就不生二,沒有一頭而可生一,那在道理上,亦應沒有二頭而可生二,沒有一頭應不生一。但事實上不是這樣的,因爲現實世間,誰都知道,因果有著它們必然關系,所以因中無果而能生果,這是不合道理的。

  勝論學者對上破斥予以挽救說:你們沒有弄清事實,就這樣隨便的批評,怎麼可以?要知四大只是一頭的因緣,所以唯能生起一頭,它並不是二頭的因緣,當然不能生起二頭。二者有著是因緣非因緣的關系,怎麼可以相提並論?針對這個挽救,再予以破斥說:如泥因中,沒有二頭叁手的果法,所以不生二頭叁手,可是泥中亦無瓶盆瓦缽的果法,在理亦不應生起瓶盆瓦缽,因爲這些都是因中所沒有的。且既因中先無有果,那你這個因,當然就無關于所生果法,是則吾人要求瓶盆瓦缽的果法,就不必于泥團中去求,然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亦即是說,要求瓶盆瓦缽的果法,唯有于泥中去求,所以妄計因中先無果而有果生,不論從那方面說,都是不應道理的。

  因中有果論與因中無果論,是敵體相反的兩大不同類型的思想,他們彼此之間,就常互相攻擊對方,你說我的不能成立,我說你的有諸過失,其實這兩派的思想,都各有他們的缺點,都不能圓滿的說明深奧玄妙的因果關系。我們站在佛法立場,“現在破斥他們,以因中有果論者的思想,難破因中無果論者;以因中無果論者的思想,難破因中有果論者,揭出他們的矛盾、沖突、不成立”。本來這樣是就可以的了。不過爲使我人正確的透視他們的理論非是,所以佛及菩薩在經論中,又舉出種種理由顯示其錯誤!他們最大的弱點,就是以爲因果有實自性,所以不落于因中有果的深坑,就陷入因中無果的泥沼,無以自拔。佛法難破他們,使解因緣生法,其性本空,不可執實。

  2、神造的一因說

  宇宙萬有一切諸法,既各有其因果關系,我們還得進一步的加以追究,就是黃豆可以生芽,是世間共知共認的,當然沒有誰可否認,但最初的黃豆是怎樣來的?亦即由果推因,其第一因是什麼?自然成爲人們追究的論題。人類運用其思想,不斷的尋求第一因:有的找不到萬有諸法的原因何在,于是産生一種錯誤的思想,以爲諸法無因而自然如此的,這就是佛法所常說到的無因論者。不用說,這一思想,完全是不合因果律的。有因才有果,怎麼可說無因有果?所以佛陀對這無因論的思想,曾不客氣的予以批判。所幸這一思想,在世間學者中,並不怎麼多,因此我們現在不去談它。

  另有一分宗教學者,從萬有諸法的現象去觀察,認爲存在的一切,無疑是屬于果法,果是從因生的,有因才會有果,這是因果的定律,決不會無因而有。于是他們就去推論,看看什麼是諸法因?經再叁尋思,深深的覺得:這也不是萬有諸法的因,那也不是萬有諸法的因,但也不能無因有果,因而他們就想像到,在萬有諸法的背後,必然有個大力者操縱其間,宇宙萬有的一切一切,都是這大力者之所創造的,而這亦即諸法的第一因,或者說爲根本因。宇宙的最初,是梵的本身,現實存在的一切,是梵的自己發展,是以梵爲動力因、質料因而成立的。當知這就是印度婆羅門教的“梵天創造說”。不過這不是印度婆羅門教的獨有思想,凡是一神教者都這樣主張的。

  以佛法的觀點來說,萬有諸法各有其因,這是確實沒有錯的,但第一因或根本因,則非佛法所能承認。並不是有這個因,我們故意否定它,而是實在沒有的,叫我們如何說有?以萬能的梵天說,不論用什麼方法,都不能證明它有,怎麼可說由它創造人生宇宙?不客氣的說,人格的創造神,不是不能創造人類,相反的,倒是人類創造了人格神。如說:“人像神,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類自己,照著自己的樣子,理想化、完善化,而想像完成的”。所以一般神教者,說神照著自己的樣子造人,而以其爲人類的創造者,這實在是倒果爲因的說法。太虛大師說:“先有神,後有宇宙一切物,而一切物由神所創造主宰;這在佛法中論明真實性時,必須首先否認”。

  神造萬物的思想,在東西方宗教中,都流行存在的,印度人所信奉的,是梵天或自在天,認爲世間萬有諸法,都是由這有力的大神之所創造的。現在歐美人所信奉的耶教、天主教,亞洲中部一般人民所信奉的回教,都承認有個萬能的上帝,而這萬能的上帝,不但創造一切事物,就是吾人的苦樂等,亦是由它之所安排主宰的。依照神教者的意見,卻造一切的萬能之神,雖可爲萬物之因,但它本身並不從因生,因它在萬物未有之前,老早是就存在了的,而且是無始無終,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各個神教者所信奉的一神,大體都是作這樣的看法。所以佛在經中破斥梵天或大自在天的理由,亦可拿來破斥現在人所信仰的上帝。茲據十二門論,略破如下:

  神教者認爲萬物是大自在天造的,衆生當然亦由大自在天之所創造,可是這在理論上是講不通的,爲什麼?要知凡是所生的,一定似于能生的,如母豬所生的小豬,其形態一定還是個豬的樣子,假定衆生是由大自在天之所生的,那就應該所有一切衆生,都和大自在天是一樣的,因爲他們都是大自在天所生之子。可是事實上,一切衆生形色種類,有著千差萬別的不同,沒有一個似于大自在天的,怎麼可說爲大自在天之所創造?所以神造衆生說,不但其他的方面講不通,就是形色差別的各類衆生,也沒有辦法加以說明,可見神造說,是多麼靠不住!如以佛法來說,差別不同衆生,各自隨業受報,乃有如是種類,是就不會有上所說性相相違的過失!

  從現實世間看,父母對于兒女,沒有不愛護的,總是想方設法的,給與兒女的快樂,假定衆生是大自在天之所創造的,不論從那方面說,大自在天應該愛護自己的子女,時時給與他們的快樂,不要讓他們受諸痛苦,即或有時受到痛苦的襲擊,只要供養大自在天而有所請求,就可滅苦得到快樂。然而事實並不如此,在這世間我們所見到的:供苌自在天的與諸不供養自在天的,同樣是常常受諸痛苦的,不唯如此,彼諸不供養自在天的,我們還時見到他們受諸快樂。由此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就是世間各個衆生所受的苦樂果報,是由各自所造的苦樂因緣所感的,並不是什麼大自在天或其他的大力者之所造作的,所以神造萬物說,無有是處。

  其次,萬物若真是自在天之所創造的,那在最初造的時候,就應已經定型,如所造的羊應永遠是羊,而所造的人亦應永遠是人,然而不然,楞嚴經說:“人死爲羊,羊死爲人”,一切衆生,都是隨業受報,有種種的演化,所以證知萬物不是大自在天之所創造的。佛法說的隨業受報,就是表示自己的行爲,完全要由自己來負責,自己造了怎樣的業因,將來必受怎樣的果報,因果報應是絲毫不爽的。假定衆生的生命,是由大自在天之所創造的,那我們衆生就可不負任何善惡行爲的責任,好固是自在天的事,不好亦是自在天的事,自己樂得無所事事!但事實上,我們見到每個人的作爲,是各有其罪福好醜的,亦即自己要負全部責任的,所以非自在天作。

  接著我們所要論究的:假定宇宙萬有一切諸法,果真是大自在天之所創造的,是則他究住在什麼地方而造萬有諸法?且這所住的地方,是自在天自己所造的?還是其他的大力者所造的?假定是自在天自己所造的,那他又是住在什麼地方造這住處的?設是住在其余的地方造的,而這其余的地方,又是那個創造起來的?這樣不斷的追究下去,就犯了佛法所常說的無窮之過!如果是其他的大力者所創造,不但顯示了你這萬能的自在者,不夠資格叫做萬能的自在者,亦複顯示了在這世間有了兩個自在者,有了兩個自在者,那你就不得稱爲獨立無二,不唯如此,以天無二日,國無二王的原理來說,有了兩個自在者,就不免發生鬥爭,事實不然,是故世間萬物非自在作!

  根據上面的種種論說,我們可以得到一結論:神教者所說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大神,根本是無稽産物,在這現實世界,絕對不存在的。因此,神教者說:“信主耶稣就得救”,更是不負責任的一派胡言。所以神教者要我們怎樣服事神,體貼神的意思來做人,完全是迷妄的行爲,沒有絲毫道德價值的。當知我們前途的苦樂,決定于我們行業的善惡,不是以上帝的意志爲意志,就能得到什麼利益,或者上升到天國去。如佛在長含叁明經中開示說:“奉事日月水火,唱言扶接我去生梵天者,無有是處”。所以人在世間,不自己去努力,而將一切遭遇,歸于神的意旨,以爲只要向神祈禱,或者向神祭祀許願,就可達到目的,佛法是絕對否定的,亦爲事實之不可能的。

  佛法徹底否認有個決定人類命運以及創造一切的神,因爲唯有實際證明沒有這麼一個東西,才能顯示宇宙事事物物的因果性。佛法是宗教,但不同于一般宗教的,就是所有一切的宗教,不論是東方的,或者是西方的,都相信宇宙之間有個萬能的主宰者,盡管他們叫做上帝、真宰、梵天或大自在天,容或有所不同,而認爲它是一全知全能的創造主,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不同。可是佛法卻不承認有這麼一個創造主宰的神,因爲這是畢竟不可得的。這是佛法與其他宗教,最不相同的一點,而佛教超勝于其他一切宗教,其原因也就在此。神教者不知神是人所創造出來的,見到佛教不相信有神(創造神),以爲這是佛教的最大缺憾,這真是我佛所說的可憐愍者,顛倒之至了

  3、定命論的宿因說

  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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