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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二十四卷▪P7

  ..續本文上一頁矣!五魔遁,則了義現前,而正解固矣!五陰銷,則萬行無滯,而真修成矣!真修既成,妙證必克,據此則生信、發解、起行、證果,從始至終,究竟堅固,不動不壞;題中首楞嚴叁字,義統乎此。自阿難請定以來,曆談至此,爲正宗分竟。

  乙叁 流通分 分五 丙初 較供佛之福 二 答獲福之多 叁 歎滅惡之功 四 舉兩利之勝 五 結大衆法喜 今初

  阿難!若複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于意雲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

  此明流通分。流者:流傳後世;通者:通達十方。經分叁分,譬如一人:初序分如首,五官具存,觀之便知善惡,亦如經中序分,一觀便知,是大乘小乘。二正宗分如身,五髒全在,以爲一身之要。叁流通分如足,以便行走。經有流通分,能成法益,流傳無盡,通達無邊也。此以財施較定供佛之福。阿難!設若複有一人,遍滿十方虛空,則虛空無盡可知;如是虛空,盈滿七寶,則七寶無邊可知;以此滿空七寶,供養一佛二佛,則財施之勝,福田之廣可知;何況持以奉上微塵數諸佛,一一悉皆,欽承奉事。心無虛度者:即無有一佛,而空過者,則福田之廣,愈可知矣!又以滿空七寶供養,是廣大心;供養諸佛,是第一心;微塵諸佛,心無空過,是常時心;如是叁心並發,在汝阿難之意,以爲雲何?是人以此施佛,殊勝因緣,得福多不多耶?

  丙二 答獲福之多

  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衆生,施佛七錢,舍身猶獲,轉輪王位,況複現前,虛空既窮,佛土充滿。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雲何,更有邊際?

  阿難答言:虛空遍滿十方,故言無盡;珍寶盈滿虛空,故言無邊。昔有下,舉例較量,昔有衆生,施佛七錢,獲轉輪王位者:據達磨顯宗論雲;無滅尊者即阿那律。昔于殊勝福田諸福田中。佛爲殊勝福田,因以七錢,施設食供,後異熟報,七返生于叁十叁天,七生人中,爲轉輪王,最後生于大貴釋種,余如《阿含》等經不錄。轉輪聖王,統領四大部洲所有國土,人中福報第一;七寶具足,千子圍繞。七寶者:金輪寶、馬寶、象寶、主兵臣寶、主藏臣寶、女寶、寶藏瓶。 況複現前有人,虛空既窮,十方佛土,又充遍珍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縱使窮劫,以第六意識,思量擬議,尚不能及。如是福報,雲何更有邊際。

  丙叁 歎滅惡之功

  佛告阿難:諸佛如來,語無虛妄。若複有人,身具四重,十波羅夷,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乃至窮盡十方無間,靡不經曆。

  欲顯滅惡之功,先示真實之語。因以下:弘經之時至少,而滅惡獲福甚多,恐難生信。故先舉諸佛如來,所有語言,無有虛而不實,妄而不真,汝當谛信也。

  若複有人,身具小乘,淫、殺、盜、妄,四根本重罪;十波羅夷:大乘十種重罪。波羅夷:義當極惡,亦譯名棄。謂若犯此罪之一者,即應墮獄,況複俱犯?即應速墮;故雲瞬息即經此方他方,阿鼻地獄等。瞬息時之極短,猶言臨墮迅速也。先墮此方阿鼻地獄,具足一劫;更墮他方,阿鼻地獄,具足一劫,乃至展轉,窮盡十方無間。無間者:即阿鼻之華言也。靡即無也不經曆者:顯十方俱經,諸獄備曆也。

  能以一念,將此法門,于末劫中,開示未學,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

  此舉暫爾弘經,即指將要墮獄之人。能以一念者:謂能以一念,回光返照,背塵合覺,頓悟圓通法門;深入一門,彼六知根,一時清淨。既頓悟已,又將此法門,于末劫中,開示未學,修禅那者,令其各得開悟,續佛慧命,紹隆佛種。然而弘經之功雖少,惟以一念,其所得之益甚多,不可爲喻。 是人罪障,應念消滅者:是人罪障,即小乘四重、大乘十棄。應念者:應其弘經之一念,頓悟真如本有,妄想本空,則何罪不消,何障不滅?所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又如一星之火,便可燎原,頓成灰燼。變其所受地獄苦因,成安樂國者:不惟只消罪障,且能變苦爲樂,其故何也?以能將此法門,于末劫中,開示未學。此法門,即圓頓法門,圓彰法界,極顯一心,此一念心,即十方如來,成佛真體,故能變苦因成樂國,化魔界成佛界矣!

  得福超越,前之施人,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不僅離苦得樂,仍當得福無量,超越無比。前之施人者:即超越前以盈空珍寶,奉上塵數諸佛之人。超越百倍、千倍、千萬億倍,如是展轉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倍。總之前人之福,任說無有邊際,回不能及于此福之少分耳。 超越前人,略有叁義:一、約佛,不以財施爲重,惟以法施爲重,以能一念,悟此圓頓法門故。二、約行,不以自行爲要,惟以化他爲要,以能于末劫中,開示未學故。叁、約福,前是有漏之福,此是無漏之福,以能出離生死,永脫輪回故。譬如摩尼一顆,勝似海寶千般,阿伽陀藥,壓倒醫方萬品,則超越前福,固其宜矣!叁歎滅惡之功竟。

  丙四 舉兩利之勝

  阿難!若有衆生,能誦此經,能持此咒,如我廣說,窮劫不盡,依我教言,如教行道,直成菩提,無複魔業。

  弘經利益,轉苦爲樂,已如上說。今舉無惡,誦經持咒之人言之。能誦此經者:能誦持顯文,一心不亂,若文若義,了解分明。能持此咒者:能加持密咒,叁業相應,有正有助,自能得益。如我廣說,窮劫不盡者:此誦持之福,如我以四無礙辯才,廣爲宣說,窮劫說其所得之福,所受之報,尚不能盡。然而自利之行,尚且如此,何況更能利他乎?

  依我教言,如教行道者:如前文言,汝等必須,將如來語,于我滅後,傳示末法,遍令衆生,覺了斯義。此首二句,即依我教言。下于我滅後,宣傳開示,遍令末法,一切未學衆生,覺了如斯辨魔之義,此即如教而行利他之道。誦經持咒,既是顯密雙修,而自行化他,仍複自他兩利也。

  直成菩提,無複魔業者:況無上菩提,必須兩利圓滿,方克證入。從初發心住,一超直入,妙覺果海,圓滿菩提,于其中間,中中流入,更無魔業肆擾,諸委曲相。 《指掌疏》雲:此經顯密雙修,自他兩利,如風帆揚于順水,若獅弦奏于群音,自然直成菩提,無複魔業。此功德所以無盡,而稱贊所以靡窮也。

  丙五 結大衆法喜

  佛說此經已。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聖仙童子,並初發心,大力鬼神,皆大歡喜,作禮而去。

  佛說此經已者:自阿難請定之後,如來初示佛定總名,令知諸佛,修因克果;次說奢摩他路,令悟密因,大開圓解;叁說叁摩修法,令依耳根,一門深入;四說禅那證位,令住圓定,疾趣菩提;正說妙定始終已竟。複詳初心緊要,初談七趣勸離,以警淹留;次辨五魔令識,以護墮落;叁請重明五陰,生滅之相,正宗已竟。複說流通,較量持福,滅惡之功,兩利之勝,至此所應說者,皆已說竟。

  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解見在前。序分,唯列比丘,余叁或是後來,今則俱列,以如來凡說法處,必有四衆,爲內護故。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八部列叁,余亦應有;以如來說法處,必有八部,爲外護故。序分不列,非所急也。及諸他方,菩薩、二乘者:他方菩薩,序分中,咨決先來衆,及音感後至衆。他方二乘,序分中,唯列辟支無學,並未列羅漢,或亦後來,故以俱列。聖仙童子者:內修聖道,外現仙身,不壞童真,故稱聖仙童子。或因聞法而來,或因護咒而至,故序分不列。並初發心,大力鬼神者:鬼神特加發心;大力者:表其立志護法,具大神力,可以降魔製外,而爲外護之衆。皆大歡喜者:合會大衆,法喜充滿,既聞正宗,而獲本妙圓心;複聞流通,而知究竟弘益。依如來之密因,起了義之修證,發菩薩之萬行,一超直入,妙莊嚴海;自慶成佛有分,皆大歡喜也。作禮而去者:進而聞法于師,退而修法于己;作禮:表謝法之儀;而去:爲自修之行。又去不徒去,要休去,歇去,冷湫湫地去,正所謂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也。全部正文,講解已竟。

  首楞嚴經講義第二十四卷終

  大佛頂首楞嚴經正文卷第十終

  稽首十方婆伽梵 一切尊法賢聖僧 本師釋迦牟尼佛 首楞嚴經最上乘

  願賜慈悲垂護念 頓令下智成淨慧 每于深奧玄妙旨 精研細討得領會

  啓悟密因與了義 逆流照性發明耀 一門深入達心源 竟究堅固無動壞

  妄性本空真本具 一超直入如來地 仰符聖意述微言 普願流通續慧命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二十四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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