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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伽

  僧伽

  白雲禅師著述

  僧伽一詞,在梵語中叫做“和”或者是“衆”;凡比丘叁人以上,即稱之爲僧伽。有所謂:

  多比丘,聚一處。

  多比丘,衆和合。

  因此,僧伽的法義,乃是以多比丘,衆聚和合者。

  但是,依名相而言,僧伽一詞,是以“衆多和處”的比丘群而名者;亦如古時,以萬二千五百數而爲之軍。由此可見,僧伽的本意,是指多數比丘和聚,以之而爲代號;當然,不可以一比丘而謂僧伽,個己亦不得自稱做僧伽。

  從上所說,可以發現:

  凡披剃出家之男女衆,均謂之僧伽。

  凡衆多和合一處之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所有衆聚者,悉皆稱僧伽。例如:

  寺院中的僧伽。

  法會中的僧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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