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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心·開心 第15章 輕安與不放逸

  第15章 輕安與不放逸

  ·安適與不苟且

  ·調暢身心、輕快、安樂

  ·清風明月心安然

  ·心轉境優大自在

  一、安適與不苟且

  《般若心經》雲:“心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輕安”是心中沒有挂礙,心裏沒有陰影。“不放逸”是不放縱身心,隨時隨地自我省察,決不讓身心有趨向于不正當不道德的方面發展,稱爲“不放逸”。

  社會欲得安甯,人民生活欲得安逸,端看我們是否能調適身心健全,是否能以身作則,以慈心悲願來引導喚醒人的本性良知。

  星雲大師說:“以輕松的心情處理忙亂的事,定能有條不紊,以不苟且的精神度過每個空間,定是成功有望之人。”

  接前章的“叁善根——無貪、無嗔、無癡”之後,今將討論十一個善心所中的第八“輕安”與第九“不放逸。”

  《大乘百法明門論》雲:

  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叁、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

  (《大正藏》第叁十一冊卷叁一·八五五頁中)

  二、調暢身心、輕快、安樂

  (一)輕安的定義與作用

  “輕安”,梵文prasrabdhi,“輕”是輕快、輕松,“安”是安然舒適,這個心所,是由禅定的力量所産生的一種對所緣之境,修遊自適的感覺作用。此心所可以對治昏沈,成就一切世間的善法善事,而以無貪、無嗔、無癡等叁善根爲本。

  蕅益大師的《百法直解》雲:“輕安者,遠離麤重雜法品,調暢身心于善法中堪任修持,而爲體性。對治昏沈轉舍染濁身心,轉得清淨身心,而爲業用。”

  此中“輕安”的體性是要遠離“麤重”(即指貪、嗔、癡等染汙法,會擾亂,厭迫行者的身心)調暢心身,輕快安樂。所謂“身心而安後道隆”,身心輕安,道業才能進步。

  “雜染法”是指一切煩惱的總稱:“于善法中堪任修持”,善法是指五戒十善六度萬行之法,意謂身心輕安者對于一切自利,利他的善法,易于修持實踐。

  “輕安”的作用,有二:(1)是對治“昏沈”;修行人的心,易爲外界所動而昏昧沈重,一旦昏沈即不能攝心谛聽真理,不能修觀行,不能參話頭,若得“輕安”,則昏沈就無從生起,頭腦清晰,能勝任一切事情。(2)是“輕舍染濁身心,得清淨身心”,得身心輕安時,一些煩惱身心的障礙馬上轉舍而去,身心清淨的意境隨即獲得。

  (二)輕安的種類與相狀

  依《阿含經》、《舍利弗阿毗昙論》、《俱舍論》、《成唯識論》和南傳尼柯耶所載,輕安的種類如下:

  1、有漏輕安——遠離煩惱粗重而得,  —|

  與有漏定相應之輕安。  |共使身心通暢溫和而隨緣 

  2、無漏輕安——遠離有漏粗重而得,  |之境安適而轉、共在定位。 

  與無漏定相應之輕安。 —| 

  3、想似輕安——欲界衆生在入定之前,由于煩惱暫伏,身心有調暢之感,謂之“想似輕安”(修此行可參照天臺宗二十五修禅方便行)。

  4、身輕安——是色、受、行叁蘊,輕觸境界、四大調適,沒有困倦或粗重的感覺,是前五識的輕安。

  5、心輕安——是識蘊,與意識相應。是內心的輕快安樂,沒有一些沈重的負擔或煩燥的感覺;此種心所的輕安不唯限于禅定,也與善淨心相應。

  關天輕安的相狀、依《法蘊足論》所述如下:

  輕安六相

  初禅——言語靜息,與言語有關的各種外緣亦止息,名第一順輕安相。

  二禅——尋、伺靜息,與尋伺(各種思緒)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亦止息、名第二順輕安相。

  叁禅——諸喜靜息,與諸喜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亦止息、名第叁順輕安想。

  四禅——入出息靜息,與入出息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亦止息、名第四順輕安。

  滅受定——受想靜息,與受想有關的各種心理活動亦止息、名第五順輕安想。

  無上菩提——我們的心從貪、嗔、癡叁毒中離染著得解脫、名第六順輕安相。

  (叁)不放逸的定義與作用

  “不放逸”,梵文apramada,“放”作放縱,“逸”是奔馳;十一個善心所的第九條善當就是不放縱身心,隨時隨地的約束懶散的身心,使其步入規律化的生活,決不讓身心趨向于不正當、不道德的方面發展。

  《百法直解》雲:“不放逸者,即精進及無貪、無嗔、無癡叁種善根。于所斷惡、防令不生;于所修善、修令增長、而爲體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而爲業用。”

  從以上引文可知,“不放逸”是藉著精進和叁善根和合而成之體。

  “所斷惡”,是指對于殺盜淫妄等一切惡業,和貪嗔癡慢等一切煩惑,要小心防備,勿使其生起。

  “所修善”,是指對戒殺放生等善行和信、精進、慚、愧等一切善法,時時盡心去修持,令其日益增長茁壯。

  修此善心所有二個層次,第一是“防”,于所斷惡防令不起。第二是“修”,于所修善修令增長。

  “不放逸”的作用有二,一是“對治放逸”,使心不肆無忌憚,不胡作非爲。一是“成滿善事”,守護此心不放逸,即能斷惡修善成就圓滿世間各種善法、善事。前文提到“精進”的善心所有成滿善事之作用,今“不放逸”,亦有此用,可見“精進”與“不放逸”關系密切,相互爲體。

  叁、清風明月心安然

  《雜阿毗昙心論》卷二雲:“身心離惡,名爲猗息(輕安)。”

  《雜阿含經》卷二十七雲:“有身猗息,有心猗息。彼身猗息即是猗覺分、是智是等覺,能轉趣涅槃。”

  《成實論》卷六雲:“心行時,能令身心安靜,除滅粗重,爾時名猗。”

  《成唯識論》卷六雲:“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爲性,對治昏沈,輕依爲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

  《中阿含經》雲:“若有無量善法可得,彼一切以不放逸爲本。”

  《增一阿含經》雲:“雲何爲無逸行?所謂護心也。”

  《品類足論》卷叁:“不放逸雲何?謂于斷惡法,具足善法中,堅作、常作、修習,不舍,名不放逸。”

  南傳佛教對不放逸的定義是:“對諸善法之欲,精進,勇猛、努力、不退、正知、熱心、精勤、決意、勤勵、不放逸。”將精進與不放逸等作類似的說明。

  其他,《俱舍論》卷四,《成唯識論》卷六,《舍利弗阿毗昙論》卷二一等皆有論及。

  “不放逸”就是時時刻刻防護自己的心念,不讓它放逸懶散向,不正當的方向發展。從前釋迦與彌勒同時在底沙佛所,勤修梵行。然而,就因釋迦菩薩以極精進的精神意念修持梵行,所以超越了九大劫,而比彌勒菩薩早成佛。(參照《大毗婆沙論》一百七十七卷)

  又早晚課時誦念普賢菩薩警衆偈雲:“但念無常,慎勿放逸。”就是告訴我們人生苦短,要及時努力,當勤精進,才不會像一條在乾涸池中的魚奄奄一息,毫無生趣。

  《付法藏因緣傳》中記載第九祖〈脅尊者〉的精進修行事迹。脅尊者最初是一個梵志師,年近八十才舍俗出家,當時城中有一年青人便譏諷他說:“愚夫朽老一何淺智?夫出家者有二業焉!一則習定、二乃誦經,而今衰耄無所進取,濫迹清流,徒知飽食。”脅尊者,聞此譏毀,心有所感而發誓曰:“我若不通叁藏理,不斷叁界欲,得六神通,具八解脫,終不以脅至席!”從此日夜經行、盡習教理、夜修禅定,經過叁年,如願以償,學通叁藏,斷叁界欲,得叁明智,時人敬仰,因其精進修行不放逸,未曾脅臥,故人尊稱他爲“脅尊者”。(出《大唐西域記》卷二,《大正藏》卷十一·八十頁中下)

  其他如阿那律尊者的不放逸,精進行而證得天眼通,大迦葉尊者的不放逸,修頭陀苦行而得佛咐囑予他正法眼藏,成爲禅門初祖。

  “不放逸”是隨時觀照自己的心念勿令其懈怠、懶散,才能與佛法相應。所以星雲大師說:“每天能念佛一支香,你的身心即與阿彌陀佛合而爲一。每天能禅坐一支香,會感到人格升華,心胸擴大。每天能虔誦一卷經,如飽餐法味,其樂無窮。”

  “輕安”是一種心中坦蕩無物,自在灑脫的修遊境界,就如同無門和尚的一首詩偈: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

  若無閑事挂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晉代陶潛作彭澤縣令時,常常自覺責任沈重,身不由己。有一天他體悟到貪戀權位于己無益,亦不願爲五鬥米而折腰,毅然遞辭呈,辭職之後,當下便覺“無官一身輕”。又現今的社會人士,常把公務帶回家,弄得自己日夜爲公務煩心不得片刻安甯,若能放下刻刻煩心的雜務,欣賞一下周遭大自然的湖光山色,清風明月,鳥語花香,身心自能得到輕快舒適,怡然恬淡之境由然而生。

  所謂“心中有事叁界窄,心中無事一床寬”“我自無心于萬物,何妨萬物假圍繞。”輕安的心境能讓我們心無煩惱擾亂,而體常舒泰安然。

  四、心轉境優大自在

  自在與不自在完全在我們的一念之間;假若我們的心念常保持在“輕安”的狀態中,對世間事無貪,無嗔、就能達到心轉境優而獲得大自在。

  當身心得大自在後,對世間法的五戒、十善和出世間法的戒、定、慧叁學的熏修,均能奉持不懈怠,使善根日益增長,修行有所成就,就是“不放逸”。

  “輕安”與“不放逸”都是善心所與叁界一切的善心相應,可以成爲德行的根源,可導致我們爲合理化、生活規律化;心中的煩惱得以降伏,身心舒適安然。

  前一章的“叁善根——無貪、無嗔、無癡”是修一切善法的最初工夫與究竟目標。這一章所討論的“輕安”、“不放逸”是修行者所必需具備的心態與所證悟的定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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