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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至十念」即是「稱名念佛」的經證與祖傳

  「乃至十念」即是「稱名念佛」的經證與祖傳

  

  壹、經證

   阿彌陀佛第十八願(本願):

  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其中所言之「乃至十念」的念佛,在四種念佛方法之中,既非實相念佛,亦非觀想、觀像之念佛,而是「稱名念佛」。釋尊于《觀經》親自解釋「十念」爲「十稱」,亦即《觀經》言:

  下品下生者。或有衆生。作不善業,五逆、十惡,具諸不善。

  如此愚人,以惡業故,應墮惡道,經曆多劫,受苦無窮。

  如此愚人,臨命終時,遇善知識,種種安慰,爲說妙法,

  教令念佛,彼人苦逼,不遑念佛。

  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彼佛者,應稱無量壽佛。」

  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稱南無阿彌陀佛。

  稱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

   「彼人苦逼,不遑念佛」之「念佛」即是實相、觀想、觀像或心念之念佛,他此時之根機只堪行「稱名念佛」。彌陀之本願乃是爲救度一切根機之「十方衆生」,故其中之「乃至十念」必是「稱名念佛」,否則上述經文之「下品下生」之衆生將漏于彌陀本願無法往生,十八願則無法成立矣。故「念」即是「稱」。

   且釋尊于《觀經》〈流通分〉言:

  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持是語者,即是持無量壽佛名。

  貳、祖傳

  一、淨宗祖師──龍樹、天親、昙鸾、道綽

   後之淨宗祖師亦相繼闡明此義。

   1.龍樹菩薩于《易行品》解釋第十八願之義而言:

  阿彌陀佛本願如是:

  若人念我,稱名自歸,即入必定,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是故常應憶念。

   而在此之前預爲標示而言:

  若人欲疾至 不退轉地者

  應以恭敬心 執持稱名號

   2.天親菩薩于《往生論》釋言:

  稱彼如來名。

   3.昙鸾大師于《往生論注》釋言:

  但稱名號,亦複如是。

   又言:

  緣佛願力故,十念念佛,便得往生。

   4.道綽大師于《安樂集》釋言:

  若有衆生,縱令一生造惡,臨命終時,十念相續,稱我名號,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二、淨宗宗祖──善導大師念佛的根本思想

   此「本願稱名」之佛說及祖傳,成爲後來大成淨宗之善導大師的念佛根本思想,此義大師有更加深入而徹底的發揮。

   善導大師于四種念佛之中獨標「稱名」,其根本思想如下:

   1.以本願之「十念」謂之「十聲稱佛」,其「本願取意文」如左:

  (1)但能上盡一形,下至十念,以佛願力,莫不皆往,故名易也!(玄義分)

   此不言「十聲」,然其意即是「十聲」;且此文在于有名之「六字釋」之後,作爲「十願十行」的證明,故是「十聲稱佛」,甚爲顯然。

  (2)若我得佛,十方衆生,稱我名號,願生我國,下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玄義分)

   在此「稱我名號」、「下至十念」,直接以「稱」釋「念」。

  (3)四十八願中,唯明專念彌陀名號得生。(定善義)

   在此總明四十八願,願願皆顯專念彌陀名號之義,「念名號」即是「稱名」之意。

  (4)若我成佛,十方衆生,願生我國,稱我名字,下至十聲,乘我願力,若不生者,不取正覺。(觀念法門)

  (5)若我成佛,十方衆生,稱我名號,下至十聲,若不生者,不取正覺;彼佛今現,在世成佛,當知本誓,重願不虛,衆生稱念,必得往生。(往生禮贊)

  (6)彌陀本弘誓願,及稱名號,下至十聲一聲等,定得往生。(往生禮贊)

  (7)但使信心求念,上盡一形,下至十聲一聲等,以佛願力,易得往生。(往生禮贊)

   以上「乃至十念」之「念」釋爲「稱名」之例,是善導大師以「念佛」爲「稱名」的鐵證。

   2.以本願之十念爲稱名,其根據之《觀經》的念佛,當然也是稱名念佛。

   亦即《觀經疏》立「觀佛叁昧、念佛叁昧」之兩叁昧,來到〈流通分〉則舍觀佛叁昧,取念佛叁昧,而且此念佛叁昧即是「稱名念佛」,大師如是言:

  從「佛告阿難,汝好持是語」以下,

  正明付囑彌陀名號,流通于遐代。

  上來雖說定散兩門之益,望佛本願,意在衆生,一向專稱,彌陀佛名。

  廢觀立稱,文意甚明。

   3.大師「五部九卷」之中,證明大師以念佛爲稱名之文很多,上引之文甚爲充分,此外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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