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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掌中論

  附:掌中論

  陳那菩薩造

  義淨法師譯

  論曰:謂于叁界,但有假名,實無外境。由妄執故。今欲爲彼未證真者,決擇諸法自性之門,令無倒解,故造斯論。

  頌曰:

  于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

  若了彼分時知如蛇解謬

  論曰:如于非遠不分明處,唯見繩蛇相似之事,未能了彼差別自性,被惑亂故,定執爲蛇。後時了彼差別法已,知由妄執诳亂生故,但是錯解,無有實事。複于繩處支分差別,善觀察時,繩之自體,亦不可得。如是知已,所有繩體,猶如蛇覺,唯有妄識,如于繩處有惑亂識。亦于彼分毫厘等處,知相假藉,無實可得。是故緣繩及分等心,所有相狀,但唯妄識。

  頌曰:

  諸有假設事詳觀自性時

  從他皆假名乃至世俗境

  論曰:如于繩等支分之處,別別分析,審觀察時,知無實體,唯是妄心。如是應知一切諸法,但是假名,如瓶、衣等物,藉埿縷等成,乃至言說。識所行境,未至破壞,名爲瓶等。言從他者,謂從世俗言說而有,非于勝義。

  頌曰:

  無分非見故至極同非有

  但由惑亂心智者不應執

  論曰:若複執雲,諸有假事,至極微位,不可分析,複無方分,是實有者,此即猶如空花及兔角等,不可見故,無力能生緣彼識故,所執極微,定非實有。所以須說不可見因,由彼不能安立極微成實有故。所以者何?由有方分事差別故。猶如現見有瓶、衣等物。東西北等方分別故,斯皆現有支分可得。若言極微是現有者,必有方分別異性故。是則應許,東西北等支分別故,此實極微理不成就。亦非一體,多分成故,見事別故。一實極微,定不可得。如是應舍極微之論。是故智者,了知叁界,鹹是妄情。欲求妙理,不應執實。

  頌曰:

  妄有非實故與所見不同

  由境相虛妄能緣亦非有

  論曰:若言我亦于彼瓶、衣等事,許彼自性是不可得,皆是妄識之所分別。然而緣彼相狀亂識,是其實有。觀健達婆城及幻人等,其識是有。設有此識,亦非實故。與所見事,不相應故。此惑亂識,于所緣境,作有性解。彼事自性,已明非有。境既是無,能緣妄識,亦非實有。雲何令彼妄識有耶?然于世間,不曾見有,無能生種子,有所生芽等,由斯汝說幻城等喻,道理不成。

  頌曰:

  斯皆是假設善覺者能知

  智人斷煩惱易若除蛇怖

  論曰:如說叁界但有假名,瓶等粗覺,既除遣已,知從名言,而有其事。善觀察者,能了知已,即于繩處,蛇怖除遣。複審思惟,了彼差別,于繩等處,妄執亦無。如是觀時,一切能生雜染之法,易速蠲除。煩惱羅網,及諸業果,自當斷滅。

  有別頌曰:

  智人觀俗事當隨俗所行

  欲求煩惱斷要明真勝義

  猶如世人,于諸俗事,瓶、衣等處,以爲實有,名瓶、衣等。智者亦爾,當順世間,而興言說,知非實有。若樂觀察煩惱過失,求解脫者,宜于如是真勝義中,周遍推尋,如理作意,于諸境處,及能緣妄識,煩惱系縛,不複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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