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題說明
感謝各位的捧場,大家大老遠的跑到這兒來,抽出這空兒,也很不容易,現在人都忙,下邊兒我就免去一切客套,直奔主題。
這次是來說《唯識二十頌》的,其實說二十頌就有點兒不太嚴謹,應該叫做《唯識二十論》。這部論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一部分是頌語,另一部分呢,是解釋頌語的長行,爲了節省時間,我們這次就單單說這頌語部分。
目下的佛教,以淨土宗爲最盛,但這是表面上的情況,真正能夠把淨土宗的教理給講得盡善盡美的,也是差無幾人,這就使得萬修萬人去的法門卻變成了十修九不去。淨土宗如此,那麼唯識宗呢?更別提了,境況還不如淨土宗。
《唯識二十論》和《唯識叁十頌》是唯識宗很重要的論著,《叁十頌》是完整地建立唯識的理論體系,《二十論》則是站在唯識的立場上,批判跟唯識不合的觀點,也就是常說的破外道的。破外道,首先我們當然得明白唯識的主張。
在來之前,我把唯識的教理編了個系統的提綱,不過很是簡單,現在大家手裏已經有了,可惜呢,我帶的份數不多,不夠人手一份兒,大家就擔待一點兒,幾個人共看一份兒。我先把我所編寫的這個提綱與別人編寫的,比如楊白衣老先生就編過一本《唯識要義》;于淩波居士,這于淩波居士可是河南老鄉,咱洛陽人,現在在臺灣,他編過一本《唯識學綱要》;韓廷傑老師編過一本《唯識學概論》……所不同的地方大致點一下子,讓大家在心中先有個底兒。
首先,我沒有用“唯識宗”這個說法,而用的是“瑜伽行派”這個詞。
第二,我特別提到了“慧度”,其它人的本子上都沒有提到。
“瑜伽”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很多人的說法都不大准確,其實呢,“瑜伽”是“(與真實)相應”的意思,“(與真理)相應”的意思。我越來越感到,用“唯識宗”這個詞很難概括這一系的內容,而用“瑜伽行派”則合適得多。
我們一般都用教、理、行、果來統攝一切佛法,那麼瑜伽行派怎麼來談教、理、行、果呢?它分叁支!其教是叁性學,主要是講叁性叁無性。其理是唯識學,主要講唯有內識,無有外境,並詳細分析心識的境況,以及熏習、轉識成智等內容。其行與果呢,則是慧度學,主要講的怎麼才是圓滿證得菩提的方法以及轉依的情況。
至于詳細內容,大家自己看,若哪兒不明白,有空兒可以來問,只要精力允許,我會盡量滿足大家。
按慣例,我們先說論題。
“唯”字,按漢字的字面意思,則是“單單”、“只”。在這裏,它是一個遮遣詞,有這麼幾個含義:①簡持。簡是簡擇、剔除、否定。把不合理的東西挑出來、撂出去。持是持取、肯定。正確的東西,就是真理,一定要堅持。應該否定的就是遍計執,而應該肯定的自然是依他起了。②決定。在緣起法中決定有性空,在性空中決定有緣起。③顯勝。心識的活動,不但包括心王,還包括心所。這是演培法師的解釋法,其實我們只要記住第一個含義簡持就行了。這個“唯”字,就是否定了離識獨存的境。
識字是什麼意思呢?識就是了別,就是我們衆生了解、辨別事物的能力。其實它是說,衆生的心識,雖然是無常之法,要在衆緣具足的情況下,始能生起,但絕不是沒有。唯識這兩個字合起來,它只是簡除離識獨存的世界,並不否定宇宙萬象及其實體,因爲這些並不離識。
“二十”好說,它是個數目字,“論”也是我們所熟悉的,叁藏之一,與叁學的慧學相應。
這部論的著作者,是著名的世親論師,他的知名度,在佛教中來說,高到了不必要我現在再來饒舌的地步。這部論的翻譯者玄奘大師也不必多說。但我們一定得牢記這些大德先賢,若沒有他們,我們現在就無法體會佛法真義。
這部《二十論》,在中國有叁個譯本。第一個是後魏的瞿昙般若流支的譯本,名字叫《唯識論》,但是,在慧恺的《大乘唯識論·後記》中說,般若流支其實就是菩提流支,只不過是人們給寫錯了而已。第二個是陳代的真谛法師,他創立了攝論學派,他翻譯的叫《大乘唯識論》。第叁個就是玄奘法師的譯本。窺基法師評論前兩個譯本說:“……莫閑奧理,義多缺謬,不悟聲明,詞甚繁鄙,非只一條,難具陳述,所以自古通學,閱而靡究……”意思就是說,因爲瞿昙般若流支及真谛法師對聲明研究不深,所以譯文不算完美。聲明是佛教五明之一,指文字、音韻、語法等,說白了,就是語言、方言。玄奘法師在國內時,就是遍參善知識,跑遍全國,到印度求法,在印度呆了十七年,在那十七年裏,跑遍了全印度,那麼對于各地的方言都很熟悉了,而真谛法師和瞿昙般若流支他們,對于方言就不見得有玄奘大師厲害,故而會影響翻譯經典。這個大家可能會感到不可思議。比如現在,佛教書籍大多數還不能夠在社會上公開發行,內部流通的多,那麼中間的文章,其語法運用與正規的書籍比較起來,不是十分的規範,不規範就帶來很多不方便。從小我們就學習普通話,接著又要學習語法,這都是聲明的內容,就是爲了規範化。廣東人寫的文章,我也能夠看懂,閩南人寫的文章我也能夠看懂,但廣東話我聽不真切,閩南話我也聽不明白,這就是不規範帶來的麻煩。這還是好的,雖然話聲不規範,但文字還可以,若我們的文字再不規範的話,麻煩就更大了。所以,秦始皇統一文字,這在曆史上“功莫大焉”。中國如此,印度呢?也同樣如此。南印度與北印度可能語言也不那麼一致。在那個時代,不規範、不統一的情況比現在一定更嚴重,聲明對翻譯經典就顯得尤其要緊。大家想,最初的經典沒文字記錄,都是口口相授,各地的方言再不同,當然聲明很要緊了。
這些都是題外話。
接著就開始說《二十頌》。
插問:法師說了這麼一會兒了,我一下子還不明白,到底什麼是“萬法唯識”,外境怎麼能不實在呢?
這問題在《二十頌》中說的有,現在我可以先給插一句。我們常說的“萬法唯識”,萬法可以分爲有爲法與無爲法兩種,有爲法呢?它是(唯識所現)離識不存在,無爲法呢?它是(萬有之本體)離識不可得,所以說,我們說一切法是虛妄分別的內識,無有似義顯現的外境(義即外境)。這話太堅澀了,到下邊你自然會明白。
世親在開篇先立了一個宗:安立大乘叁界唯識。這一句就是說:大乘教法中,叁界諸法,皆唯有識,你們誰認爲這觀點不對,可以來辯論。在古印度,辯論的風氣是很盛的。比如我與甲兩人辯論,若甲輸了,那麼有兩種處理法子,一種是甲把他的頭砍下來給我,另一種是他皈依我。甲若自認爲輸了,但不是因爲我所學的學(宗)派的理論不正確,而在于我甲太無能,沒能學透我派的理論,他甯死不屈,情願砍頭;甲若認爲自己的輸,不是自己無能,而是我所學學(宗)派的理論確實不如剛曉所學的學(宗)派,那麼他就皈依我,來學我的學(宗)派。
叁界呢,就是欲界、色界、無色界。這叁界是衆生生命存在的叁種形態。欲界是什麼呢?具有情欲煩惱的生命形態,就叫欲界。情就是感情,欲則是欲望,佛教的欲包括在情中間,情有七種:喜、怒、憂、懼、愛、憎、欲。中醫理論的七情也很好,包括喜、怒、憂、思、悲、恐、驚。而欲呢,《大智度論》上有六欲:色欲、形貌欲、威儀姿態欲、言語音聲欲、細滑欲、人想欲。
色界則是不具情欲,只有物質和精神活動的生命形態。而無色界則是不具情欲和物質活動,只具精神活動的生命形態。
世親他說叁界唯心(識),根據是什麼呢?《華嚴經》!在東晉佛馱跋陀羅所譯的六十華嚴《十地品》中歸結說:“叁界虛妄,但是心作, 十二緣分(就是十二緣起),是皆依心”。還有《解深密經·分別瑜伽品》裏邊兒說:“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早晚功課中有個偈子:“若人欲了知,叁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這也是出自《華嚴經》,是佛在夜摩天,有很多菩薩說偈贊佛,有一位覺林菩薩也說了偈子,這個偈子就是覺林菩薩說的最後一個。
在《華嚴經》中,是說一切唯心,世親卻取的“一切唯識”,這唯心與唯識有沒有區別呢?至少“心”字的寫法與“識”字的寫法就不相同,讀音也是不相同的。有叁個字,心、意、識,在佛典上有時候是通用的,但細究起來,是有差別的。識是了別的意思。第八阿賴耶識,它可以積聚一切色、心諸法的種子,使它生起現行,這麼一來,“心”的積聚含義就很顯著;第七末那識,恒審思量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爲“我”,這樣思量的意思又特別顯著,那麼豈不可以叫它“意”~~前六識了別一切內外境──內境比如法塵,外境比如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當然前六識了別內外境之時是有間斷的。這麼一來,了別的意思又特別顯著,故也可稱它爲識。所以,其實心也好,意也好,識也好,其體性絲毫沒有差別,只是名稱不同而已,那麼,萬法唯識就是一切諸法不離八識。
插問:萬法唯識不是指阿賴耶麼?
大家把發給的唯識提綱看一下,那上邊雖寫得簡單,但還是很扼要的。在《唯識學》部分,已經列出的有──識差別有八,也就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這提綱大家還沒有來得及看。
還有,萬法唯識的“識”,還兼包括心所法,心所法與心王相應,是八識心王的助伴,五十一心所絕不能離開心王而單獨存在,若沒有心王,心所就沒了主心骨。就象中國古代,必須得有個皇帝,老皇帝死了,哪怕太子還只是個正在懷中吃奶的娃娃,也必須得讓他登基,沒有皇帝是不可思議的事兒。一個國家那麼多人,若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幾千萬人心勁兒不往一處使,你這個國家就別想在世界上站住腳,你這個民族也無力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當然,幾千萬人、幾億人心事都一樣是絕不可能的,但得有大體相同的目標,所以,必須有一個頭兒不可。心所也是如此,它必須由心王來領著,但是它們有的又專鬧別扭,象這些煩惱法,它們就是不停地在那兒搗亂,它一搗亂,下一生到惡道去受生,難道這樣它們就自在了麼?當然不是的。這樣心王、心所相互配合。唯識雖然也含攝心所,但心王殊勝,故而單說萬法唯識。這樣,萬法唯識就排除了遍計所執的實境,並不排斥依他起的心法、心所法。
既然無有外境,那麼爲什麼我們實實在在地可以看到月季花開得正盛,聽見汽車在外邊兒鳴笛,聞見那位女士的法國香水,嘗見上頓飯的辣椒實在太辣了……這些境界你能夠否認嗎?不能,這問題你世親怎麼來解答呢?
各識都具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這裏我們把自證分和證自證分攝到見分裏邊。什麼叫相分,又是什麼叫見分呢?比如我要看書,我真的看見書的內容了,這時就是眼識已經現行,眼識了別書的作用就顯出來了,書是眼識所了別的對象,則能了別者是見分,所了別者叫相分,見分是識的能緣部分,相分是識之所緣部分,二者具備,識才能現行。反過來,識只要現行,見相二分都相應了。你所看見的月季,聽到的汽車聲,聞見的香水味等,只是識的相分而已,它絕不是離識獨存的實在外境。接著世親又舉例子,比如眼有毛病,看見天上有兩個月亮,其實是這麼回事兒~~天上只有一個月亮,當我看到月亮後,由于眼識的錯覺,誤以爲第二個月亮出現了。眼有毛病者比喻愚人,本無第二個月亮卻認爲有第二個月亮,比喻本來無外境卻誤認爲有外境,這第二個月亮只是有毛病的眼識變現出來的而已,也就是說這本不實在的外境只是愚人的誤執而已。
前邊兒這是小問題,世親只是稍微提了一下,並沒有放在正頌文中間。
《述說唯識二十頌 論題說明》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