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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講記十五

  因明講記十五

  前邊兒已經說完了能立和似能立,今天咱們接著往下說現量和比量。

  複次,爲自開悟,當知唯有現比二量。

  現量和比量,在因明中稱爲二真量,因爲這現量、比量,二者是正確的。“複次”就是接著、下邊兒。“唯有現比二量”的“唯”,是個遮遣詞,是說其它的都得排除在外。前邊兒咱們已經說了,說當時有很多量,陳那論師就給進行了簡化,他說,人們的認識對象不外乎兩種,那麼,只要兩種量就足夠了,根本沒有必要立恁些量。人們認識的兩種對象就是自相境、共相境。不論什麼時間、地點,只要是親自經驗到的就是自相,與概念聯系的則是共相。認識自相的量是現量,認識共相的量是比量。周叔迦先生說,“一切諸法,各附自體,即名自相,以分別心假立一法,貫通諸法,如縷貫華,此名共相。不同經中大乘所說,以一切不可言說爲自相,一切可說爲共相”。咱幹脆說,桃、梨、蘋果等是自相,“能吃”是共相。石、聲、桌子等是自相,“無常”是共相。再舉個更通俗的例子,我說“火”,說火的時候,我手裏拿出火柴,一擦,冒出了火苗,這火苗的“火”是自相,它會燒手,它不是名言概念所行境界,佛經上叫作“離言自性”。而我口中發出的“火”字的發音,是共相,它是名言概念假立之法,“火”字的音節從口中發出,但它不會燒我的口,佛經上叫作“言說自性”。

  這裏說現比二量是“爲自開悟”,但是實際上幷不單單是爲自開悟,也包括悟他。就是“親能自悟,疏以悟他”,(《因明大疏》原文是,“明此二量,親疏合說,通自、他悟,及以能立。)在《理門論》中就有這說法,”如是應知,悟他比量,亦不離此,得成能立。“

  現在我們說現量。

  此中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

  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中,”無分別“應該是”離分別“。說這個現量呢,其定義就應該是”無分別“,商羯羅主菩薩給下的定義就是這個,這完全是繼承了陳那論師的說法,陳那論師就認爲,現量是離開了分別的。據呂澄先生說,用離分別這一條件來限定現量的性質,是陳那論師的創見,說在陳那論師以前的各家各派,包括佛家,都是從各種感官和它們對象接觸的關系上來解釋現量,而陳那論師卻獨辟蹊徑,著眼于思惟,以沒有達到分別的程度爲現量的界限,說只要一超過這個界限,就不是現量了。 

  既然說”無分別“,那麼究竟什麼叫”分別“呢?就是思惟從可以用名言解釋的角度去了解對象,或者說,用種種現成的概念去了解客觀對象,也就是說,在思惟上構成適用名言表白的心象,這時候的心象了解已經不是單純從感覺而來,而是和其它各種經驗的記憶發生了關系、聯想,攙入了判斷而後構成的,這時候的思惟活動已經達到了概念的範圍了。所以,這樣的認識,不見得是現量,也可能因爲分別而歪曲了事實,比如說,晚上在墓地走路,有鬼火沾衣而怕燒著衣服,這就是因爲有"火”的概念,又有“火能燒著東西”的經驗,因此産生了怕鬼火燒著衣服的分別。

  這個無(離)分別是現量最基本的特征,也就是說,現量的了知活動産生時,是遠離一切名言分別,名言分別就是長、短、方、圓等概念上的思惟活動。還遠離一切種類分別,種類分別就是如大有、同異等範疇的思惟活動。還遠離一切無異分別,無異分別比"顔色“,顔色就貫通于青、黃、赤、白等。還遠離一切諸門分別,諸門分別就是如色與聲等種類的其它思惟活動。

  在陳那論師之後,又出了一個因明大家,就是陳那論師的再傳弟子,叫作法稱論師,他有一部《正理點滴論》,中間給現量的定義又加了一句,叫”不錯亂“,說現量要求兩點兒,一是離分別,一是不錯亂。

  法稱論師爲什麼要給加上一個”不錯亂“呢?這給陳那論師的不同之處在哪兒呢?說,陳那論師認爲,一切認識都是識的自我認識,錯亂不過是識的主觀虛妄分別,所以,陳那論師給的定義只是無分別。法稱論師認爲,這不但是主觀分別的問題,而且還有主客觀是否一致的問題。比如,如果主體感官有病,雖然它未做分別,也可能出現錯覺。寂護舉例說,黃痘病人見一切皆黃,我們絕對不能說服他的,這種毛病顯然與意識無關。所以,法稱論師給加上了不錯亂。 

  法稱論師對分別是這麼說的,”謂適與言說相雜顯現“,這是韓老的譯本,韓老在”言說“後邊兒加了一個注解,說是指表義名言,表義名言其實就是概念,象桌子就是。法稱論師說分別是在認識一個事物的過程中,這個事物的本身與這個事物的概念相合顯現。就是說,我想認識桌子這個東西,在桌子這個東西本身與桌子這個概念之間,相合了。我們知道,萬法唯識,都是心識顯現的影像,桌子本身就是影像,桌子這個名詞、概念,就是表義名言,在我認識桌子這個事物的過程中,所要認識的桌子本身,叫做所诠的影像,桌子這個概念是能诠的名言,所诠的影像與能诠的名言渾然結合,這個就叫"相雜顯現”,這就是有分別。認識瓶子也是這個情況,要對瓶子作出分別性的認識,此瓶的影像與此瓶的名言,彼此是渾然結合的。

  法稱論師現量概念中的“適與”,是“有能力”的意思。就象嬰兒不會說話,但他也會分別,他的分別是思維構成的。嬰兒在分別桌子、瓶子等事物時,他還不知道這叫桌子那叫瓶子,他也還沒有能力進行言說,他在分別時,事物(影像)本身雖然暫時不與言說的能诠名言含義相應,但仍具有與言說結合的安立名言的能力。 

  這樣,我們就該知道,分別這個概念,有兩個含義,一個是要分別的事物(影像)本身與事物的名言概念渾然結合,另一個是事物(影像)與事物的概念雖然沒有結合,但有能力與之結合。

  再看“不錯亂”。陳那論師、商羯羅主菩薩的著作中都沒有明說,法稱論師明說出來,有一個強調的意味。法稱論師舉例說,“不由眩”,“眩”就是眼有毛病,象色盲,或者害眼等,這會使得看見空中開花,看見月亮邊兒上一圈毛,看見天上有兩個月亮等,這都是錯亂的。還"迅速旋轉“,這”迅速旋轉“就是唯識常舉的例子--火輪,就是說有一只火把,你拿起火把快速地繞,這時候你發現,火把變成了一個火圈兒。另外如”乘船“,也是錯亂,坐著快船沿江而下,兩岸的大山、樹木等,都向後跑。坐車這都一樣。還有”患病“,在王森先生譯本中幹脆就是”諸界不調“,這”患病“,象精神病,幻視、幻聽、幻觸等,這也是錯覺。

  在這幾個事兒中,由”眩“、”患病“引起的錯亂,屬于內因,”迅速旋轉“、”乘船“引起的錯亂,屬于外緣。那麼,”不錯亂“就要注意,要遠離感官內因引起的錯亂,還必須遠離外緣引起的錯亂。 

  這樣,現量就是,既遠離名言分別,又遠離錯亂。

  還回到《入論》上來。

  ”正智“是什麼?就是認識的主體,就是能了知自相境的能知心。這能知心行于所知境得到量果,就是現量之智。所以說,正智的最重要的根本就是”能了自相境“,一離開”能了自相境“這個標准,就是邪智。假如你離開了自相境另立標准,就不是正智而是邪智了,正智就是與邪智相對應的。現量的能緣智就是正智。正智必須是正常的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等能力。視覺如果出了毛病,比如看見第二月,這就是邪智。

  ”于色等義“的”義“,就是所知的對象,就是境"義”本來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道理,“道理名義”,另一個是境界,“境界名義”,在這兒是說的後一個意思。“色等義”就是說色、聲、香、味、觸以及法等境。這兒說的就是現量的所知境,說現量的所知境是色、聲、香、味、觸等刹那變化的自相境。

  “名種”,“名”就是名言,相當于概念,“種”就是種類,相當于範疇。名言和種類,都是人類意識活動時用以指稱、分別諸法時的符號,本身幷不實在,它只是對境界自相的一種增益,所以,必須把它推倒。

  “現現別轉”,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都是“于一一根各別而轉”,意思就是根與根之間毫無聯系,任何聯系都沒有,比如說,我要看東西,看書吧,看書只需要眼根,根本不需要耳根參與,也不需要鼻根參與,舌根、身根、意根都不需要。這個就叫做現現別轉,或者叫根根別轉。眼只能認識色境,耳只能認識聲境,鼻只能認識香境,舌只能認識味境,身只能認識觸境,這個就叫現現別轉。霍韬晦先生說,佛教談量智緣境,都是在每一刹那上說的,佛教的時間觀念,就是依刹那刹那的連續不斷而假立的。所以,所謂現量,其情形就是在一段相續的無數之刹那中,刹那刹那地現量取境,這個就叫現現別轉。 

  現量是純粹的感覺,它主要是前五識的活動,也包括與這些識同時而起的意識的活動。我們知道,意識有兩種,一種是與前五識同時俱起的五俱意識,或者叫明了意識,一種是不與前五識俱起的,叫獨頭意識。五俱意識和前五識俱起,幷幫助前五識了別境界。前五識緣境的自相,但不作任何分別,這就"正智與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比如說眼識緣色,既不起”色“的概念,也不起”青、黃、赤、白“等概念。

  在最前邊兒咱就說過,現量是無(離)分別、無錯亂的,慧沼(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又分了四種情況:

  1、五識身緣境。就是咱們剛才說的眼、耳、鼻、舌、身認識色、聲、香、味、觸等自相境的認識活動,這是最基本的現量。

  2、五俱意緣境。什麼叫五俱意?就是五識緣境時,必有意識與之俱起,這個就叫作五俱意。前五識緣境是沒有分別的,俱起的意識使得有了立名辨類,這是桌子,那是椅子,這是人,那是菊花等,這都是意識在搞鬼。可是,意識來作這種種的分別,也不是亂分別的,它爲什麼把這個叫作桌子而不叫作剛曉?爲什麼?這是前念五俱意的問題,前念五俱意將自己的所得傳給了後念意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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