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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講記之七▪P3

  ..續本文上一頁不是比量相違,至于放在這兒,理由與前邊兒現量相違的俱不違一分現一樣。

  還是,在比量相違過失中,只有全分相違中的違自比非他、違共比和一分相違中的違自一分比非他、俱違一分比是真正的比量相違過失。

  注意,這個比量相違,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就是這個“瓶等是常”,這個“等”字,是玄奘法師翻譯的,呂澄先生說,其實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幷沒有這個“等”字,而且這個“等”字,也確實太寬泛了,若“等”是盆盆罐罐、桌椅凳子的話,確實是比量相違,但假如說“等”是指虛空的話,那麼根本就不犯比量相違的過失。所以李潤生先生幹脆給舉成“瓶、盆是常”。

  自教相違者,如勝論師立聲爲常。

  這是宗過的第叁種。自教就是立論者自己所崇奉的教義,或者說是自己的思想理念,自己的一貫主張。“教”,不但是宗教教義,任何的哲學流派、學說體系等都包括。自教相違就是立論者立了一個宗,可所立的這個宗與立論者自己所崇奉的教義、思想體系是矛盾的。能立本來是爲開啓論對者、中間人的正智的,現在你立論者自己學說體系內部就不能一致,怎麼能開啓論對者、中間人的正智呢?關于這個自教相違,商羯羅主菩薩舉例說,勝論師如果立“聲是常”,就是犯了自教相違的過失。因爲在勝論師的思想體系中,聲是無常的,你現在立聲是常宗,就違背了自己的學說。

  下邊兒咱們還按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的說法,把自教相違也分作兩種情況來說。

  1、全分相違。分四類。

  a。違自教非他。立論者所立的宗,違背了立論者自己的教義、學說、思想體系。窺基法師舉的例子就是《因明入正理論》的原文,勝論師立的“聲是常”。

  b。違他教非自。立論者所立的宗,違背了論對者所崇奉的教義,而不違背立論者自己所崇奉的教義。《大疏》中的例子是,佛教徒對聲論師立“聲是無常”,這例子很好懂,不用解釋。

  c。違共教。立論者所立的宗,不但違背了論對者所崇奉的教義,而且也違背了立論者自己所崇奉的教義。窺基法師舉的例子是,勝論師對佛教徒立這麼個宗,“聲是常”因爲勝論師和佛教徒都認爲聲是無常的。

  d。俱不違。還是,這一個實際上不是自教相違。

  2、一分相違。還是分四類。

  a。違自一分教非他。立論者所立的宗,違背了立論者自己的一部分教義。窺基法師在《因明大疏》中舉的例子是,化地部對薩婆多部立了一個宗,“叁世非有”。化地部和薩婆多部都是小乘部派之一,化地部本來主張過去世和未來世沒有,但現在世是有的,現在化地部立了個“叁世非有”,就是違背了自宗的一部分教義。

  b。違他一分教非自。立論者立了一個宗,這個宗違背了論對者的一部分教義,但不違背自己。《因明大疏》中舉例說,化地部對大乘師立了這麼一個宗,“九無爲皆有實體”。九無爲就是化地部的九個無爲法,分別是非擇滅無爲、擇滅無爲、虛空無爲、不動無爲、善法真如無爲、不善法真如無爲、無記法真如無爲、道支真如無爲、緣起真如無爲。在大乘看來,這種無爲法的分法就不合適,百法中分了六個無爲法,除了真如,其它的都無實體,這就是違他一分教非自。

  c。違共一分教。立論者所立的宗,不但違背了論對者所崇奉的教義的一部分,而且也違背了立論者自己所崇奉的教義的一部分。《因明大疏》中舉例子說,經部對一切有部立了這麼一個宗,“色處色皆非實有”,其實經部與一切有部都主張只有極微是實有的,而極微所組成的粗色不是實在的。這就是違共一分教。

  d。俱不違一分教。還是前邊兒的,這個其實根本不是自教相違。

  在這自教相違過失中,只有全分相違中的違自教非他、違共教和一分相違中的違自一分教非他、違共一分教是過失,其它的不是。

  關于這個自教相違,現在有人說這是因明的糟粕,他們的理由是,佛教的因明把自宗教義當作最高准則,老子天下第一,這樣就劃定了立論者立宗所能到達的範圍,會束縛住因明的發展。不過我認爲,這些人是忘記了因明的本來面目、因明背後的宗教悲情,都說因明是佛教的,那麼佛教是一種宗教,宗教就有宗教的特點,宗教誰不是天下第一,幾千年來,有多少學說派別,爲什麼都流傳不久就到故紙堆中睡覺去了,就因爲它們缺乏老子天下第一的氣概,釋迦牟尼剛生下來,還是個嬰兒,就指天指地,“天上天下唯我爲尊”。這是宗教的特點!自教相違其實只是要求你理論體系上不准有矛盾而已,幷不是讓立論者以論證自宗的教義爲滿足,宗教悲情決定了你不能得少爲足,所以,自教相違只會促進你的理論思惟更加嚴密、更加系統,這是給因明指出了一條前進的路,陳那論師就是按著這個方向、路子,在世親菩薩的基礎上前進了一步,法稱論師還是按照這個方向,又在陳那論師的基礎上更進了一層。

  宋立道先生也說了幾個理由來駁斥自教相違束縛因明的觀點:首先,自教相違是所有參與論辯的人都應該遵守的,在論辯過程中,曲解自宗學說、破壞理論上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是誰都不允許的。

  其次,任何理論體系都不固步自封,因明也不例外,但理論體系的突破總該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總該遵守體系的嚴整性、理論前後的一致性。

  第叁,因明堅持,可靠的知識來源只有現、比,自宗學說在當初創立時也是循著這兩條路子來的,即使有些啓示性的真理,也可以歸入現量,對于後來的師承該宗學說的人,除非有親證,否則不應隨便違背師教。

  好象還有,不過我記不准了,倉促間也沒有找到宋立道的原書。

  其實在因明中,還有一個通則,假如說你的宗與自宗本來的教義不是十分的吻合,你就加上簡別語,比如說“從勝義立”,或者說加上“依真故立”,這就表示,按照勝義、按照真理,應當有別于舊說。只要有了勝義簡,論對者就不能說你這是自教相違了,當然,雖然不是自教相違,但如果是有別的毛病,你的宗還是不能成立。勝義簡只能堵住一個窟窿。

  世間相違者,如說懷兔非月有故;又如說言人頂骨淨,衆生分故,猶如螺貝。

  這是第四種過失吧?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對,是第四種過失。這第四種過失叫世間相違,這種過失佛教徒最容易犯。

  世間相違是什麼意思呢?呂澄先生是這麼解釋的,說立宗者立宗,你一定在某個國度、地區,所以,你所立的宗就不能與當地的風俗習慣相矛盾。我們不如說,世間相違就是違犯公衆輿論,也就是說你立的這個宗違犯了社會上一般人所信奉的事理。再不然我們說世間相違就是與人們公認的道理相違背。這裏不管人們公認的道理是否就是真理。

  世間分爲學者世間和非學世間。學者世間就是學術界,在學術界混的學者們,一般來說,都是很理智的,他們的思惟是系統的。非學世間則指世俗社會,就是一般人,這非學世間,不是理智的,是盲從、迷信的,憑感情用事。這裏的世間相違,一般指非學世間。韓廷傑老師在講說因明時,說學者世間指佛教各派,都是學習佛法的,而非學世間是指佛教之外的各種外道,他的這個說法不大看好。《因明入正理論》中給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懷兔非月,一個是人頂骨淨,據說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中,都沒有懷兔非月這個例子,我估計是不是玄奘法師的譯本在流傳過程中,變了樣兒。在佛經當中有不少這樣的事兒,法師在經文中作的注解,在後來的印本中被混淆成了經文。最明顯的例子是《安般守意經》,現在的本子混合的古注,最少有陳慧的注、康僧會的注、道安的注等(請參看荷蘭E。Zürcher——漢譯作“許裏和”——的名作“The Buddhist Conqest of China”——漢譯作《佛教征服中國》,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版,海外中國研究叢書,李四龍、裴勇譯),懷兔非月這個例子可能也是這樣。假如說真的是這樣的話,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也被後人給作了相應的修改。現在經常有這樣的事兒,有些學者把漢譯本與梵文本一對照,發現有些兒不同,就說是玄奘法師在翻譯時,給作了修改,玄奘法師改人家原文幹什麼呢?玄奘法師對經論是無比的尊重,在翻譯不完經論時,連自己的著作也不翻譯,怎麼能去改動原經論呢?我估計不可能的,可能就是後人在印經時把原文和注解給混在一起了。

  懷兔非月這個例子,中間包含有一個故事。在《大唐西域記》第七卷中間記載說,古印度有個民間傳說,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林野,裏邊兒住著一只狐狸、一個猿猴和一只小兔兒,它們和睦相處。帝釋天想考驗考驗它們,于是就化身爲一個饑餓的老頭兒,向它們討吃的。狐狸給叼了一條魚,猿猴給摘來了野果子,小兔子沒找到食物,就自己跳到了火裏,把自己給燒了,讓老頭兒吃自己的肉,帝釋天感慨不已,傷歎良久,說,“吾感其心,不泯其迹,寄之月輪,傳于後世。”帝釋天就把小兔子的遺骨送到了月亮裏,小兔子在月亮裏複活了,于是,月亮裏就有了一只小兔子。大家下去再查一下,我記不准了,故事大概是這樣的。當時的人們都相信月亮裏有只小兔子,現在你立了這麼個宗,“懷兔非月”,就是說月亮懷裏沒有小兔子,這不行,這就是世間相違。

  當時立的宗是,“懷兔非月,以有體故,如日星等”。

  第二個例子是“人頂骨淨”。說當時有一派外道,叫作迦婆離外道,譯成漢語該叫作結鬘,這個外道有個習慣,他們把人的屍骷髅,穿起來結成項鏈,挂在脖子上,作爲裝飾品。《西遊記》中的沙和尚不是把人骷髅挂在脖子上麼?人們很不習慣,就說這迦婆離外道,譏諷迦婆離外道,迦婆離外道于是就立了這麼一個論式,“人頂骨淨,衆生分故,猶如螺貝”。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人頂骨做裝飾品怎麼了,人頂骨是很潔淨的東西呀,因爲人頂骨是衆生的一部分,就象螺貝一樣,螺貝就是貝殼,你們能用螺貝作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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