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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破塵與唯識破塵之同異(理淨)

  中觀破塵與唯識破塵之同異

  中國佛學院 理淨

  一、序論

  佛教根本思想分爲兩大哲學體系,即中觀與唯識。中觀以龍樹爲代表,主張諸法自性本空。唯識以無著爲代表,主張萬法唯識所現。由此而形成了“中觀哲學”和“唯識哲學”兩大流派。在當今之佛學研究者或佛教宗派中也無形中分成兩派,即空與有二宗。盡管也有人將二者融合爲一體,稱爲“瑜伽中觀派”,這種現象在藏傳佛教較爲多見。但是在學者的心目中還是相對的兩種思想體系。

  究竟誰是誰非、誰高誰底、誰深誰淺,古來各家判教各自都不相同。從唯識家觀點來看,認爲唯識破塵最究竟。如《攝大乘論》雲:“無塵位淺,無識位深”,因爲唯識宗判如來時教爲“叁時”,初轉***說《阿含》等經,次轉方等說《般若》諸經,最後轉唯識說《解深密》等經。認爲萬法假有皆是“阿賴耶識”中的種子變現而有諸法。因此阿賴耶識是渚法之根本,故雲:“萬法唯識,叁界唯心”。今依“中觀”主張如來說法爲空有二谛,並無叁時之分。更無先說有後說空或者先說空後說有之區別。諸佛說法皆是隨機說法,因機施教,有時說空、有時說有,尋症下藥,適化無方。爲凡夫執有而叁界虛幻,自性本空,爲二乘滯空而說諸法雖空叁界宛然而有。故《中論》雲:“爲識第一義,而說世俗谛”。《涅槃經》亦雲:“欲令衆生,深識第一義,故說世俗谛”。所以“中觀”主張佛法無有商下淺深之分,皆是如來方便施設。若悟諸佛菩薩之本意,則叁論破塵與唯識破塵二者平等無二。皆爲除衆生之妄心,入不二之法門。本文即以此意而論述。

  二、何謂“破塵”

  所謂“破塵”者,就是說破除衆生所執實有之外境,即山河大地一切眼見實有之法。因此“境”能使根産生分別而生識,有識即有妄想分別,取舍之心。而有貪嗔癡等種種煩惱,使衆生流轉于生死輪回,不知解脫。爲了破外塵境令不生識,故今破塵是破妄想分別之“識”。因此《百論疏》雲:“破塵者,但破塵想,實不破塵”。本論又曰:“愚人見炎爲水,但破水想,實無水可破。”也就是說“破塵”即是“破識”。由心識之妄想分別而有塵,見炎爲水,其實無有實水,只是因爲“炎”之幻想而生起的水想。若破此“水想”即是破水。所以破即是破想。故《百論疏》雲:“此想之亦名妄想,以實無外境,妄作境想,故雲妄想。”此妄想若除,塵即本性是空。故雖言契約塵實是破想。所以說《百論》是心境具破。

  今所破塵者,外人主張塵有叁種:一總塵──即是爲眼睛所能看見的萬法之色塵。二者別塵──即是能造諸法的四大、五塵之法。叁者鄰虛塵──即是組成物質的最小單位微塵分子。今若破此之叁種法塵無有實體不可得,即是說外境之塵實有不能成立。在《百論.破塵品》中以瓶塵現見不可得、色塵現見不可得和微塵現見不可得,此叁方面破外人計有實法可見的塵。如果說世人眼見有瓶認爲塵可得者,這是不正確的。因爲“瓶”是由色、聲、香、味、觸及地、水、火、風之四大和五塵組合而成。今世人只是眼見瓶之“色相”一分,其余諸分皆非眼根可見。所以說只見瓶色,非見瓶之體性。如果說唯見瓶色即瓶體現見者,那麼,瓶就不是由五塵、四大組合而成。所以唯色一分是瓶,而實不然。瓶若爲色分可見而瓶是現見者,《百論疏》中有四難可說明瓶非現見:

  一者,一塵成瓶,今但見色,而非見瓶。

  二者,若瓶現見,瓶獨色成,非五塵成。

  叁者,瓶若爲色可見而是現見者,亦應余四不可見而瓶非現見。

  四者,若瓶現見者,則應余四法皆可見,故瓶非現見。

  所以說瓶之色一分可見,不得言瓶爲現見。若一分見爲現見者,則余四分不可見亦應言瓶非現見。如此則一瓶有二有二相,一爲見相、二爲不可見相。故《百論》:雲:“非獨色是瓶,是故瓶非現見”。長行中又說:瓶中色可見,香、味等不可見,不能獨色爲瓶,香、味等合爲瓶。瓶若現可見者,香、味等亦應可見,而實不可見,是故瓶非現見。

  次破微塵,若微塵微細不可破而微塵是有,則多微塵和合成瓶體,所以瓶可見者,是亦不然。如《百論疏》亦有四難可見:

  一者,外經自言微塵非現見,故微塵不可見。

  二者,微法之本不可見,則瓶色之末亦非現見。

  叁者,若微塵是可見色者,則微塵應有十方分。

  四者,若微塵無十方分,則不名爲色。非色則非現見。

  所以《百論》雲:“微塵非現見”。既然是微塵必定非眼根可見,若眼根可見者則非微塵;既然微塵之本不可見,當然所成之瓶末亦應不可見。因此,瓶之體性是非眼根可見。

  再以能造四大破塵不可得。四大之相非眼根可見,故四大所成之色法亦應不可見。如果說四大之“火相”熱身觸可見而言四大可見者,火中余叁大地、水、風皆應是熱。如果余叁大皆熱,則失火“火”中余叁大之本性。若火中余叁大不熱者,則不名爲火。而今火中余叁大皆是熱,故當知失余叁大,既失于叁大,亦失于一大,故無四大。所以《百論》雲:“四大非眼見,雲何生現見”。既然能造之四大不可見,那麼四在所造之色法亦是不可見,所以外塵是不可得。

  從以上叁法說明根所對之塵是空不可見,是假有非真實。此空不是說世間眼見之諸法假相是無,而是破衆生之執著有個假有之“想”。說明外境是因緣所成無有自性,諸法自性不可見。因此說萬法雖空宛然而有,假有雖有宛然而空。非空非有離四句、絕百非即是中道觀。今“中觀”破塵即是破衆生妄想而申諸佛聖教之正觀。並非破空而著有,破塵而住識。病既除藥亦不用,即是“中觀”破而不立。

  叁、何謂“唯識”

  所謂“唯識”者,即是說“叁界唯心,萬法唯識”。唯識宗人主張宇宙山河大地皆是衆生之心識所變現。此能變現心所有叁種,即初能變爲“阿賴耶識”,二能變爲“末那識”,叁能變爲“前六識”。阿賴耶識能藏一切善惡業種子使之永不失壞,故稱“藏識”。能使所藏種子現行而感異熟果報體,故名“異熟識”。末那識是對阿賴耶識執爲自我而恒審思量,故稱爲“思量識”。前六識是認識分別諸法的功能,故稱爲“了別識”。由此叁種能變識而計度分別諸法之牙皆心識之妄想分別而有。因此,唯識宗依此而建立叁自性說,主張人們所認識的客觀世界的存在是不真實的。以“遍計所執性”來說明凡夫對一切事物普遍計度的虛妄現象。“依他起性”是說明一切事物由于因緣而生起的現象,是虛假不實無有實體。“圓成實性”是說明由人法二空所顯的諸法實性。由此叁種自性而說明客觀現象是虛妄現象而衆生妄執爲實有,這一切皆爲妄心所現。如果能息滅此妄心,則悟一切法空,而證人法二空境界,即是圓成實性。

  唯識之思想重在破境,認爲心本無生,由于外境而使心識生起分別而有取舍之妄心,故論曰:“心本無生因境有”。說明五塵能使心識生起煩惱。若衆生能認識外境虛妄不實,則不會有貪嗔癡等妄心,而轉此妄心爲智,即是轉識成智。因此,唯識家主張境雖無而“心”實有,若無心則不能成佛。此宗認爲成佛即是轉染心爲清淨心。因此說衆生與佛皆一心所做。若依唯識家意,心能生萬物,心爲因萬法爲果,有因必有果,有果必酬因。心是萬法之因,所以說:“叁皆一心造”。這樣看來,如果說無境有心,則成爲有因而無果或無因而有果。而唯識家認爲心變異而見有外境,但此外境還是心生。心外度無別有他境。因此,還是有因有果。但是,如果以種子爲因,能生外物,則今以心能生叁界五趣,所以,心外有別境。如果說此六道衆生皆是心之妄生,如眼病見空華而無實體者,則無境應無心。因爲有能生妄心之人才有妄心,若無能生之人則無外境。因此心爲本境爲末,無本則無末。若無末亦不得言有本。由此而論,天親論主實爲衆生因五塵而起煩惱之業,招感未來生死之果報,而說唯識無境。所以“唯識”者說:“實無外境,皆心所作”。因爲若有外境可起貪嗔癡之心,若無外境則無處生心。這樣外境既無,則心亦應無。以此無心無境,便悟入諸法實相。所以說“唯識”是對治之法,並非實有于心。若悟“唯識”之意者,則知“心”亦是空。諸佛說法本無二意,衆生根機不同而有差別。如果說“唯識”是實有者,即是出空入有,亦是邪見應破之。

  四、破塵與唯識之同異

  若論叁論與唯識兩家之同異者,就同而言,此二者皆是破外境之實有,說明客觀世界之萬事萬物都是刹那變化,無有一法是常住不變。而實有諸法本來空寂,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空而宛然有,雖有宛然而自性畢竟空。離言絕相,心行處滅。故《中論成壞品》雲:“若謂以現見,而有生滅,則爲是癡妄,而見有生滅。”當知現見諸法之生滅皆是衆生之妄癡,顛倒爲有生滅。諸法本來不生亦無所滅,故經中說: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不二。有生滅即有淨垢、增減,若悟諸法自性本空,色空不二,即是“中道觀”。因此,《百論疏》雲:“無塵無識,位無深淺”。故今言破塵者但破塵想,實無塵可破。塵想若無,塵亦應無。塵若是無,塵想亦無。故唯識言:“心本無生因境有”。境若無心即不生。又《百論疏》亦雲:“我見及法見,倒心計有我,我若無倒情即無,倒情無故我亦無。倒心計有諸法,諸法若無,倒心即無,倒心無故諸法無。”此即是說明心境具無,二者相待而有。破塵即是破識,心境具空,即入不二法門。

  若就別而論者,中觀破塵既是破境亦是破識,心境具空。而唯識雖破外境,但存識實有。如《攝大乘論》雲:“雖畢竟無,非是世谛,而存于識,以識爲世谛”;今中觀認爲借識以破塵,故雖塵無識,而不住于識有,亦破有識。二者、唯識家認爲無塵位淺,無識位深。但唯識家只破塵而有識,實是位淺而妄言位深;中觀雙破塵識具無,實是位深名符其實。叁者、唯識是總相明無塵;而中觀以別相明無塵。四者、唯識只明無塵;而今中觀非但明塵識有不可得,亦明塵識無亦不可得。因爲,塵識本自不有,因有而說無。若有不可得,無亦無所生。若無塵之虛妄,則無真料之心識。是故《大品般若經》雲:“從初發心,即學無所得,無所得者,不得于塵識,故名無所得。”

  今若論淺深者,唯識破于外境假有,皆識所變現而有,若有人悟此空理即證得圓成實性,而達到平等性智。悟入二而不二之勝義谛。此勝義谛于中觀四重二谛中謂第叁重二谛,仍是世俗谛。因爲,唯識雖悟人法二空,但仍然對真如心執爲實有。凡有言說皆爲世俗谛,第一義離言絕相。所以,吉藏大師認爲真俗二谛皆爲言教,諸佛菩薩說教爲度衆生,因衆生根機不同而有真俗二谛。若識諸佛本義,則悟入諸佛之知見。因此,中觀不僅破于外塵亦破于內識;而唯識雖破于外塵但仍存內識實有。仍然是偏有,是舍本存末。諸佛本意爲破塵來借識,故言唯識。而後人卻破塵執識爲實有。是故今俱破塵識,豎窮五句,即是諸法實相。

  五、破塵之意義

  今言“破塵”者,即是破煩惱,“塵”亦是煩惱之異名。故《壇經》雲:“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即是說若無有住,則煩惱不起。由于衆生無始以來的無明煩惱而障覆本來清淨智慧,而對外境生起貪愛等種種分別取舍之心,執一切法實有。若執有自我,則造種種業,招感煩惱之果報。由于衆生之妄心令六根取境,分別善惡、美醜等外境。故今破塵者即是說明外境是假虛幻不實,如眼病見空華,而空華實不可得者,即明境無則心無從生起。故《中論》雲:“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說明心與境是相待而有,若一有則二有,若二無則一無。因此,破塵即是破心境二法。若心境俱滅者即煩惱不生。故經雲:“罪從心起將心忏,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句空,是則名爲真忏悔。”所以說破塵即是破煩惱,煩惱若斷菩提即生。故《大品經》雲:“一切法生,般若不生。一切法不生,般若即生。”因此,今中觀破塵若不生,即是般若智慧而生。

  六、結論

  由此可見,中觀破塵與唯識破塵即有相同之處,亦有完全不同之處。同者同破外塵非有,不同者唯識但破外塵猶存識有。《百論》破塵又破塵想,想即是心,故言心境俱破。而唯識只破塵不破識者仍然是偏有,破邪不徹底,不名“般若”只是方便而已。因此二者同中有不同。學教者應知此意才不會禀教所迷,悟佛說教之本意。

《中觀破塵與唯識破塵之同異(理淨)》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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