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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介紹(覺深)

  《華嚴五教章》介紹

  覺深

  1、《五教章》作者介紹

  法藏法師,唐代僧人。華嚴宗實際創宗者,宗內稱爲叁祖。本康居國人,其祖父僑居長安,以康爲姓。17歲入太白山求法。後去雲華寺師事智俨,聽講《華嚴經》,得其嫡傳。高宗鹹亨元年(670),榮國夫人楊氏死,武後施宅爲太原寺,度僧以樹福田。于是同學道成、薄塵及京城其他大德連狀薦舉,度他爲僧,得受沙彌戒。先後于太原寺、雲華寺講《華嚴經》,武後命京城十大德爲授具足戒,並賜以賢首之名,人稱“賢首國師”。此後,廣事講說、著述並參加譯經。證聖元年(695)于阗沙門實叉難陀在洛陽大遍空寺,重譯《華嚴經》,他奉诏筆受。新譯《華嚴經》,雖較舊譯增加了《如來現相品》、《普賢叁昧品》、《華藏世界品》、《十定品》等品,卻仍有脫漏。他用晉、唐兩譯對勘梵本,並把中印度沙門地婆诃羅在長安補譯的《入法界品》阙文補在新譯的脫漏處,使現行《華嚴經》得以完善。聖曆二年(699),新譯《華嚴經》告成,诏令法藏在洛陽佛授記寺宣講,深得武後賞識。他還參加翻譯了《密嚴經》、《金光明最勝王經》、《大寶積經》、《顯識論》、《大乘法界無差別論》等多種經論。其生平資料,現可參見的有:崔致遠所撰的《唐大薦福寺故寺主翻經大德法藏和尚傳》;閻朝隱所製的《大唐大薦福寺故大德康藏法師之碑》,續法的《法界宗五祖略記、法藏傳》。另外,《宋高僧傳》卷五、《佛祖統記》卷二十九、卷叁十九、《佛祖曆代通載》卷十二、《釋氏稽古略》卷叁等也都有記載。

  2、《五教章》注疏介紹

  日本 壽靈述《華嚴五教章指事》(6卷)《大正藏》卷72。

  佚 名 《華嚴五教章名目》(3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凝然述《五教章通路記》(52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審乘撰《華嚴五教章問答抄》(15卷) 《大正藏》卷72。

  日本 聖诠撰《華嚴五教章深意鈔》(1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靈波記《華嚴五教章見聞鈔》(8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實英撰《華嚴五教章不審》(2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鳳潭撰《華嚴五教章匡真鈔》(10卷) 《大正藏》卷73。

  日本 普寂撰《華嚴五教章衍秘鈔》(5卷) 《大正藏》卷73。

  高麗 均如撰《五教章圓通鈔》(10卷)《大藏經補編》卷2。

  霭亭法師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解》(10卷),臺灣華嚴蓮社出版。

  宋·道亭著《華嚴五教章義苑疏》(十卷)

  宋·觀複著《華嚴五教章析薪記》(五卷)

  宋·師會之《華嚴五教章複古記》(叁卷)

  宋·希迪之《華嚴五教章集成記》(五卷)

  後四人被稱爲宋四大家,此四部論著皆可見于《卍續藏經》第103冊

  這些注疏中,有的簡略,有的則比較繁瑣,近代霭亭法師所著《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集解》較爲適合于初期學人。

  3、《五教章》內容介紹

  [1]解題

  《華嚴五教章》一書,全稱《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另有《華嚴五教章》、《華嚴一乘教分記》、《一乘教分記》,、《華嚴教分記》、《教分記》、《華嚴一乘分教記》等名。

  [2]內容概說

  本論是華嚴教義的概說書,華嚴宗的教判論著,也可說是佛教概論書。全書共分十門,其組織次第分別爲:建立一乘門、教義攝益門、古今立教門、分教開宗門、乘教開合門、起教前後門、決擇其意門、施設異相門、所诠差別門、義理分齊門,主要是開釋如來海印叁昧(華嚴家以此叁昧爲華嚴大經所依之總定)的一乘教義,並將如來一代教法分類爲五教十宗,主張《華嚴經》是超越諸教的別教一乘,是諸經之王,最爲殊勝。茲將其各門內容略述如次:

  第一、建立一乘:敘述一乘的意義,即華嚴獨特的一乘與融合叁乘于一乘的意義。賢首大師將一乘教義開爲同教、別教二門。這是依《華嚴經》中所說義而建立一乘義。謂一乘不同于叁乘,而《華嚴經》中所說更是超越于諸教的別教一乘。並依《法華經》所說建立同于叁乘,會歸一乘的同教一乘。此門中,說明此同、別教的特點、類別,就是“建立一乘”之因由。

  第二、教義攝益:敘述一乘與叁乘的教義,與其攝化機宜利益的差別。

  第叁、古今立教:賢首大師總括古今諸賢所立不同教判,各有差別不同,因而于此門中列舉古今十家不同教判,作爲其龜鏡。即:1、菩提流支依《維摩經》等,立一音教;2、誕法師依《楞伽》等經,立頓漸二教;3、光統律師立漸頓圓叁教;4、大衍法師立四宗教;5、護身法師立五種教;6、耆闍法師立六宗教;7、南嶽思禅師及天臺智者禅師立四種教;8、江南敏法師立二教;9、梁朝光宅寺雲法師立四乘教;10、大唐叁藏玄奘法師依《解深密經》、《金光明經》及《瑜伽論》,立叁種教,也就是指叁*輪。

  第四、分教開宗:此門主要是在展示華嚴宗的教相判釋。是依其自宗宗義,將佛陀一代聖教分別判作五教十宗。五教,即將如來所說教法分爲五類:1、小乘教;2、大乘始教;3、終教;4、頓教;5、圓教。十宗則依佛陀所說的義理區別爲十:1、我法俱有宗;2、法有我無宗;3、法無去來宗;4、現通假實宗;5、俗妄真實宗;6、諸法但名宗;7、一切法皆空宗;8、真德不空宗;9、相想俱絕宗;10、圓明具德宗。

  第五、乘教開合:論述小、始、終、頓、圓等五教以及一乘、叁乘之間相互的關系,謂五教若依根本而說,五教總爲一乘,一切教法皆依一乘爲根本;若依衆生根機,如來開方便門,則有五教、叁乘等說,皆是于根本一乘實義中所流露。

  第六、教起前後:論述如來在宣說一乘、叁乘等法,在時間上有前後順序,依其類別而分則有“稱法本教”、“逐機末教”等本末二教。

  第七、決擇前後意:如來所說教法類別爲五,然此五教宣說時間或前或後,前後差別難知。如來之所以先後宣說此等教義,此中以十門分別其意。即:1、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小乘根性始終定者;2、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小乘根不定,堪進入大乘初教即便定者;3、或有衆生于此世中,于小乘及初教根不定,堪入終教即便定者;4、或有衆生于漸教中根不定,堪入頓教即便定者;5、或有衆生于此世中,頓悟機熟即便定者;6、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叁乘根性定者;7、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叁乘根不定,堪進入同教一乘者;8、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叁乘根不定,堪可進入別教一乘者。9、或有衆生于此世中,具有普賢機者;10、或有衆生于一乘別教,解行滿足已,證入果海者。

  第八、施設異相:別教一乘教法與叁乘教法差別難量,于此衆多差別相中,章主從說法時、說法處、說法主、聞法衆、所依定、法眷屬、位相、所行、所說法門等十門不同,以顯華嚴一乘經教與諸叁乘經教間之無盡差別。

  第九、明諸教所诠差別:前九門乃從一乘與叁乘能诠之教而論,此中再以十門論述五教所诠之義不同。即:1、所依心識;2、明佛種性;3、行位分齊;4、修行時分;5、修行依身;6、斷惑分齊;7、二乘回心;8、佛果義相;9、攝化境界;10佛身開合。

  第十、義理分齊:前九門中已明一乘與叁乘等教之差別,是故此門中闡述此一乘緣起無礙法門義。此中分從四門闡明華嚴別教一乘圓融無盡的義理。即:1、叁性同異義;2、緣起因門六義法;3、十玄緣起無礙法;4、六相圓融義。

  所謂叁性同異義者,叁性是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此叁性真妄融通,一異無礙,如本章中所說:“叁性一際,舉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無障礙。”

  所謂緣起因門六義法者,謂諸法于緣起之時,一切“因”法,皆具有六義:1、空有力不待緣,是刹那滅義。2、空有力待緣,是俱有義。3、空無力待緣,是待衆緣義。4、有有力不待緣,是決定義。5、有有力待緣,是引自果義。6、有無力待緣,是恒隨轉義。此六義開合自在,或約體唯一;或約義分二,謂空、有;或約用分,則可歸納爲叁:有力不待緣、有力待緣、無力待緣。

  所謂十玄緣起無礙法者,謂以十門顯示法界圓融、事事無礙、相即相入、無盡緣起的玄義。此十門分別從喻、法、時等方面明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之義。分別爲:1、同時具足相應門,2、秘密隱顯俱成門,3、一多相容不同門,4、諸藏純雜具德門,5、諸法相即自在門6、十世隔法異成門,7、因陀羅網境界門,8、唯心回轉善成門,9、微細相容安立門,10、托事顯法生解門。

  所謂六相圓融義:說明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等六相,相互圓融而不相礙。六相圓融是十玄緣起的基本,透過六相,論述法界緣起事物中的相貌與關系,以證成華嚴法界一大總門體的圓融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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