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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廣義 第二章 破諸相

  心經廣義

  達庵居士馮寶瑛演講

   第二章 破諸相

  法相無窮。世間上一切事物,修行上一切境界,皆法相也。大般若經每列舉百數十種爲例,仍是擇要言之。本經更求簡易,世間法只取十二處,十八界;修行法只取小乘四聖谛,中乘十二支,大乘智與得而已。般若一現,諸相皆離塵垢。名之曰破,示不住著也。

  大空本體豈惟無五蘊;實則一切世間出世間法無一是有,不過各呈相當作用而已。

  五蘊凡夫法也。不離執著,恒爲大空本體之蓋障。本體顯現,五蘊消歸烏有,則超凡入聖矣。此中妙境,雖不取著世間法,而亦不舍棄世間法。于不取不舍之間,即顯出世間法理趣,此一乘教了義也。若謂離世方能出世,乃叁乘教不了義耳。

  世間法生滅無常;出世間法寂靜真常。所謂生滅無常者,一法之起,不知是幻;認爲有生(即是有質出現)。因緣力不能支持時,則認爲滅爲死。因緣力刻刻變異,原無永久支持之道;則謂之無常。世間一切事物,莫不如是。若能不隨因緣力起生滅之見,則頓現寂靜境界。既會寂靜,自無變化不已之迹,只見一味真如;是謂真常。

  真會大空本體者,生滅無常之世間法固幻;寂靜真常之出世間法亦幻。一落名相,即屬相對法故。空中深契全體大用之妙,惟見一段真性流行;一切名相,無非暈影。所謂行深般若波羅密多境界,如是如是。

  金剛般若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屬大喜境界(詳金剛經大義首章四節),亦即觀自在特性也。

  金剛般若波羅密多經,內分六章:首章發菩提心,內分六節:第一節啓請(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起至願樂欲聞止),第二節大慈(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起至即非菩薩止),第叁節大悲(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起至如所教住止),第四節大喜(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起至何況非法止),第五節大舍(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起至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止),第六節贊歎(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起至即非佛法止)。中間慈悲喜舍四大節,既攝菩提心之綱要。九類衆生,一時頓度,非入大慈叁摩地不能;此第二節之妙旨也。衆生不知身境之所由來,爲住著六塵等相耳。施以不住相之法,令頓脫生死,此大悲叁摩地之能事,即第叁節妙旨所在也。以智證性,而不以識緣相,即頓見如來法身;此入大喜叁摩地乃能會之。第四節妙旨如是如是。菩薩不離一切智智作意,唯佛方能舍盡而說法自如。第五節忽舉如來爲例,正明大舍叁摩地妙旨也。是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句,顯識緣非真。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顯智證爲實。會此旨者便得離塵之旨。對諸佛妙境,固生淨喜之心;即對衆生諸法,亦莫不生清淨之喜。以智所證者,一切法無非如來法身耳。觀自在功能,正是如此。心經重此,故爲破諸相之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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