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忏悔思想的現代意義
惟俨法師
一、反思自己
人,是很容易犯錯誤的,俗話說:“人非聖賢,敦能無過”,關鍵在于能不能正視自己的錯誤與過失。我們對聖賢的崇敬,可以跪拜在他們的腳下,表達自己的虔誠與恭敬;但是,我們是否有勇氣跪倒在自己的腳下,這並不是把自己作爲敵人或被自己打倒,而是理性地分析自己的過錯,在我們的內心世界裏,能夠真正明白什麼是對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最後,我們能夠勇敢地承認錯誤,改正錯誤,安安心心走在明天裏,能夠過著無悔的人生。
當我們稍懂人事時,我們知道自己的錯誤會帶來別人的斥責,于是我們在掩飾自己的過錯,學會了撒謊,過著心驚膽怯的日子;所以,我們需要一種敢于面對自己、面對人生,敢于面對社會,能夠反思自己的勇氣。忏悔就是一種勇氣,只有把自己毫不留情地層層剝開,坦坦蕩蕩地把胸襟敞開時,才能算得上一個真正的人。忏悔者沒有膽怯,因爲對生命的真誠,對自己負責,是一種高尚而又堅強的勇氣。
佛陀說:“有罪當忏悔,忏悔則安樂”,曾子也說:“吾日叁省吾身”,所以我們首先要承認自己不是一個完美的人,我們的人生是一種有“缺陷”的人生;其次,能夠真正反思自己、反省自己,能夠在日常生活裏保持著一顆警覺的心,觀照每一念的當下;最後,我們能夠改正自己的錯誤,和那灰色的過去說“永別”,不會重蹈前轍。
所以,忏悔是內心覺醒反照的工夫,“不怕無明起,只怕覺照遲”,清醒地面對自己的人生,能夠認識到自己的罪業。有時,這種反省不僅是爲了自己,也是在總結人類的經驗,用一顆真誠的心,坦誠面對生活中的風風雨雨,哪怕是千百次摔倒也要有勇氣戰勝自己。有時,我們可能一時沖動而盲目自大,其實我們非常渺小,我們只是宇宙中的一粒塵埃,風雨與歲月,隨時將帶走我們所擁有的一切。所以,忏悔不是讓我們生活在悔恨中,而是讓我們過著無悔的人生。
二、忏悔與無悔
一切的忏悔,都是爲了無悔。
忏悔,不僅是流露自己內心的歉疚和羞愧,更是展示生命的純潔與無染。把塵埃與虛飾一同拂去,讓真我顯示無與倫比的光芒,這是一種曲折而又偉大的過程。從悲劇與噩夢中走出的人們,在經曆了這種跪倒在自己面前的過程反思之後,自己將恢複本來面目,將是一個“本真”的自己。
忏悔不但是一種勇氣,更是認識罪業的良心,是去惡向善的方法,是淨化身心的力量。忏悔是法水,洗淨罪業;忏悔是船筏,運載衆生到解脫的涅槃彼岸;忏悔是藥草,治療煩惱百病;忏悔是明燈,照破無明黑暗;忏悔是城牆,攝護身心六根;忏悔是橋梁,導引通往成佛之道;忏悔是衣服,莊嚴菩提道果。
人貴在有自知之明,肯認自己是罪惡凡夫,從而能夠去惡向善,這是最偉大的自知;同時,又能夠信仰自己的清淨佛性,有成聖成賢的信心與勇氣,這是最偉大的願望。所以,有自知者的願望,才是真信切願;若不能認識到自己的根機,自己的罪業,則我們的願望則有可能是盲信瞎願。所以,忏悔與佛性,自知與願望,二者只有相輔相成,才能夠使修道者從忏悔走向無悔。
叁、忏悔儀式的作用
忏悔是修行中不可少的方法。有了忏悔,人們才能免除做錯事之後,心中所産生的罪惡感;有了忏悔,做錯犯罪的人,才能夠改過向新,不致于長此墮落下去。所以,佛教乃至其他宗教都注重忏悔。忏悔的精神在消極方面來說,即是以悔過心說出自己的錯誤,而求得別人的原諒;從積極方面來說,則必須忍耐、寬容。忏悔表現出人性的倫理光輝,體現出人類自我提升與自我超越的內在要求。
從忏悔者來說,忏悔不僅是悔過心的感情體驗,而且還意味著告白、說罪等行爲,因此必須涉及忏悔儀式。因爲“儀式”是付諸于實踐的一種行爲,是一種特定的行爲方式。同時,在宗教信仰的領域中,儀式是傳統的宗教信仰向日常生活展現了終極實體或某種超越的存在或力量,以便獲得它的轉變力量。所以,所有的儀式,包括宗教儀式在內,都以日常的、人的世界爲基礎。
就忏悔的儀式來說,從僧團的“作法忏”到大乘佛教的“觀相忏”、“無生忏”,體現了佛教忏悔思想的內在變化,從有限到無限,從世俗到超越的發展。
“作法忏”,是通過戒律的各種作法而實行忏悔的,是通過現實的忏悔物件接受忏悔者而完成的。當然,佛陀在世的時代,佛陀是理所當然的最好的忏悔物件,因爲佛陀能夠以其殊勝的智慧,化解衆生的煩惱與不安,從而達到忏悔的效果;但是,佛陀涅槃以後,衆生懷著對佛陀的深深思念,希望能夠向佛陀忏悔,這是一種合理的內在願望。隨著十方佛觀念的流行,于是向諸佛忏悔的思想便産生了。
另外,“作法忏”實施的困難在于,現實的忏悔物件也是不完美的,他自己仍然有罪。于是,忏悔者的心願很自然尋求圓滿的忏悔對象。既然現實的忏悔物件是有限的存在,所以,向一個有欠缺的存在發露自己的過錯,必然有種不安全感,從而缺乏足夠的動力與激情。其次,只要我們沒有成佛,我們便是一個不完美、有缺陷的存在,這樣忏悔自然是永恒的追求;而現實的人作爲忏悔物件,則具有瞬間性、脆弱性、易變性的特點,所以不符合永恒忏悔的追求。
因此,我們只能向“佛”忏悔,因爲諸佛的智慧與福德圓滿,具足大慈大悲,我們有理由向諸佛發露自己的欠缺;諸佛的慈悲是平等的,是一種終極關懷,他的存在保證了我們的忏悔會獲得傾聽和理解。我們是有限的、不完美的存在,而諸佛則是無限的、完美的存在,“忏悔”則是最親密、最強烈、最真誠的對話。所以,我們只能向諸佛忏悔,並通過向諸佛忏悔最大限度地擴大自己的心靈空間,提升自己的生命高度。
忏悔是我們與諸佛最虔誠的對話,我們跪在佛前,承認自己的錯誤,希望諸佛能夠加被我們,祈求自己獲得提升。諸佛的慈悲是一種向下的意志,是一種救度一切衆生的意志;而我們的忏悔則是向上的意志,通過忏悔,我們能夠與諸佛建立了聯系。所以,在信仰的圓滿層次,諸佛是我們最好的忏悔物件。但是,忏悔者作爲主體來說,必須能夠明確、有勇氣去表達這種向上的意志,就是承認自己的欠缺,所以忏悔意識是一種主體意識。人只有在有勇氣承認自己的欠缺時,才會有決心超越自己,進一步實現自己的主體性。
從佛教來說,我們的圓滿主體性是佛性,于是忏悔與佛性建立了內在的聯系。我們作爲現實的個體,在向諸佛發露自己的欠缺,祈求在諸佛的引導與救度下,不斷提升自己,從而使自己的佛性得到顯現,即自己的主體性獲得最大限度的實現。這樣,大乘佛教的忏悔顯示出其真正的意義,不僅不會壓抑自己,反而是提升自己,實現自己的圓滿解脫。
同時,從佛教史的發展來說,向諸佛忏悔與在家信徒的忏悔需求有一定的關連。原始佛教戒律中的“作法忏”,是以僧團爲中心,以出家僧尼的忏悔爲根本,而對在家信徒則很少涉及。在世俗生活領域,在家人的行爲是受法律及社會道德的約束,因此所作所爲有罪的,則受法律的製裁和宗族慣例的處分;而在家信徒,在宗教生活層面,奉持叁歸五戒或八關齋戒,如果其行爲犯戒了,亦需要忏悔。因爲在家信徒沒有團體生活,他們的戒律生活缺乏大衆的監督,因此其忏悔亦是自動自發的,而且亦缺乏具體的忏悔法。
從事實的困難所引發,隨著諸佛信仰的流行,從而轉向諸佛忏悔。《法鏡經》指出在叁種情況下,可以向十方諸佛忏悔:一、“時世無佛”,佛陀已經涅槃了,雖然有舍利塔,但是只能使人供養修福;二、“無見經者”,沒有能夠通達經義而爲人宣說的法師;叁、沒有遇到四雙八輩的聖僧。這是佛陀滅度後,正法逐漸衰微,出家僧衆的素質下降,無法滿足在家信徒的忏悔需求,也就自然向十方佛禮敬而修忏悔等行了。
忏悔的最終目的,是爲了能夠忏除自己的業障,“作法忏”與“取相忏”是從事相的角度而言,是由業實有的立場出發,一是把外緣改變,一是把內因摧破,這是屬于“事忏”;但是,大乘佛教修行的中心在于“理觀”,即從般若性空的角度,根本否認業的實體性。所謂觀法無生,就是了知一切法本來就是清淨的、是空性的,既然一切清淨,惡果業報就不存在實有的自性。這是從覺迷、明暗的正反差異來談,譬如迷路之人,知道了正確的方向,就不存在迷失方向的問題;光明出現,就沒有黑暗的道理一樣。所以說只要知道無生(覺),罪(迷)就不存在,如此發起空性智慧,即畢竟達到滅罪生善的目的,這就是“無生忏悔”或“理忏”。
從“事忏”的角度來看,“作法忏”只能忏除戒罪,無法消除性罪;“取相忏”必須經過精進修道,靠時間的累積,最終依瑞相的出現,判定爲滅罪。大乘佛教強調理事圓融,中國的祖師大德主張“事忏除罪,理忏除疑”,事理猶如體用,不可偏舉,事忏之後,必須再加上道理的信解;前者對治妄心的執著,後者對治妄心的疑惑。中國的祖師並認爲:理忏才是正忏,事忏只是助忏——幫助達到理忏。經過理忏之後,才能究竟的忏除罪業。
事忏之所以能夠滅罪,必須透過道理上的了解,內心確信無疑,才能真理達成忏悔的目的。因此,中國佛教忏法的製作,既重視禮佛或持咒等事相上的行爲,又對忏悔的原理加以解釋,使修行者能夠明了罪業的由來,和忏悔能滅罪的原因。所以,大乘佛教強調事忏與理忏的重要性,二者不可偏頗。
大乘佛教的“無生忏悔”的關鍵在于其罪業觀的轉變,認爲罪既然可以隨因緣而生,也隨因緣而滅,就可見它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只是現象的存在,沒有實體,因此說罪無自性。那麼,所謂罪生罪滅,也只是俗谛上的方便言說,並非真的有罪生與罪滅。可是,爲什麼虛幻的罪能夠存在,讓人覺得,它好像是實在的?這就是妄心的關系了。人們曾造惡犯戒,是妄心的主使;犯了戒、造了惡,使它們成爲罪業,長存心底,揮之不去的,也是妄心的執持。因此,滅罪必須先滅心,心是罪主。只要妄心消亡,罪業也就無所依附,自然滅除了。這便是理忏的精義所在。
因此,事忏之後,必須佐以理忏,才能究竟的滅除諸罪——包括輕罪與重罪,而理忏也必須建基于事忏的基礎上;有事忏在先,忏除了大部分的罪業,才容易以理忏來忏除罪根,到達無生。忏悔者在經過理忏之後,不但重罪滅除,可能也完成了初步的修行,具備戒定慧了。
“理忏”是透過般若性空的理觀,觀照到妄心了不可得,罪業了不可得。如《中論》說:“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 因爲作者與作業,是彼此相依而相存的,彼此都從因緣生,沒有自性的作者及作業,但假名相宛然而有。這就是說,作者之所以爲作者,是“因業”而“有作者”的;業之所以爲業,是“因作者”而“有業”的。因此,作者及作業,成立于假名的相互觀待法則。假使離了作者,作業就不可得;離了作業,作者也就不可得。
由于無生忏是以理觀,來使忏悔者通達不生不滅的罪業實相。因此,不論怎麼重的罪,像五逆、波羅夷等罪,都可以經由理觀的達成,而獲得消除。五逆是最重的惡業,波羅夷是比丘、比丘尼最重的戒罪,只有依理忏才能滅除。因爲,大乘佛教的兩大特色——慈悲與智慧,慈悲則不舍一切衆生,包括罪惡極重的衆生;智慧則斷除一切煩惱、罪惡,無論是多大的重罪。所以,依慈悲與智慧,忏悔者自然可以滅除一切罪惡,亦自然可以重新獲得清淨。
《佛教忏悔思想的現代意義(惟俨法師)》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