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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義理的探究 結論

  結論

  

  《般若波羅蜜多經》,旨在闡釋谛理。宇宙時空橫遍豎窮,唯一真法界。一真法界,不外理事二種。雖有理事二種,然理不異事,事不異理,理即是事,事即是理。猶水不異波,波不異水,水即是波,波即是水。故理與事,攝歸一真法界。理則無生無滅,事則現生現滅。現生現滅,實無生滅。雖無生滅,隨緣不礙現生現滅。如是一多無礙,法爾如是,謂之一實谛。

  

  理屬第一義谛,事屬世谛。于凡說事,于聖明理。全理成事,全事在理。一理空寂,不礙事相宛然;事相紛陳,原是一理空寂。如此性空即是緣起,緣起即是性空,謂之二谛。

  

  約法而言,名之爲境。約心而言,名之曰智。今將第一義谛、世谛同稱爲境,一心能知萬法名之爲智。《仁王般若》雲色谛、空谛、心谛,第一義谛即空谛,世谛即色谛,一心即心谛。此即所謂叁谛,叁谛者欲深明二谛之理也。

  深理難明,淺智人不識,佛爲方便乃說四谛。四谛者,爲度小機,隨宜而說,乃橫說一谛也。

  

  總而言之,據理唯有一谛。一谛則不可分別不可得,故複說無谛。隨宜方便而說,乃有二谛、叁谛、四谛。一谛、無谛、二谛、叁谛、四谛,均見于般若。如是谛理,有佛無佛法爾常住。不過佛不出世,衆生不知。有佛出世,宣說闡明,衆生方知。

  

  般若精義,玄微難知。筆者雖欲探究,然鈍根劣智,心余力拙。深望來賢,入深探微發其精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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