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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第十次課程 第十九講之:錯誤—常見的他生因果理解

  《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錯誤—常見的他生因果理解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禅學社

  時間:2009年5月30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1114室

   錯誤—常見的他生因果理解

  只要承認因果實有存在,那它不是自生就是他生、不是他生就是共生、無因生。總之,四種因到果的關系中,必須要找到一種,才能充分證明因和果的關系成立,實有因果才能成立。否則,實體的因和實體的果之間無法建立關系,無法讓因果真正成立。

  若問:“你已破了四種因果的生滅法,那你是不是反對因果?”

   這裏不是反對因果,而是反對錯誤的因果理解。因爲錯誤的因果理解太容易鑽我們空子,而錯在哪裏我們不大知道。尤其,今天要學的他生理論,這是我們脫離了自生的外道概念、但又達不到中觀的空性正見時,對因果的錯誤理解。也可說,從小乘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到經量部,再到大乘唯識宗的隨理、隨教唯識等等,還有一個叫“勝論派”的外道小派別,這些派別對因果的解釋都基于他體的因果知識。

  就常規理解的佛教來說,我們接受的因果概念也是如此。這不是批評大家,我們現有的因果概念,基本就是我們今天要學的他生因果:因和果不是一體的,因和果各自獨立,但又能發生從因生果的關系。我們能理解的因果多都如此。

  這種理解,論對錯,它不可能對;論作用,它也有一定作用,肯定也具備有限的正理價值。就像唯識宗的“一切唯心造”,你真信這個道理,確認真有一個作者和一個被造出的外境,它肯定也有一部分修行價值。但若就清淨見來說,就不能說這種理解幹淨明了、完全正確。

  這張表非常重要。我們能理解的、既不是外道知見也不是空性正見、介于二者之間、常規的佛教因果概念,就在這張表裏囊括。我們能理解到的、能有的、能建立的因果概念都在這了,這些都屬他生。這張表列的十五種,一定把我們所理解的因果概念都列完了。它們有一共同特點:都是實有的因果,因實有,果也實有,都有一個實體存在的基礎。

  這種有實體存在基礎的因、果,雖有其修行意義,但對學習中觀見的人來說,一定要知道它的問題在哪。雖然具備向上修行的增上生價值,但它不會讓我們得到圓滿的決定勝。就是說,真正的中觀見,無法依靠這些理解得到。

  所以,破他生的過程中,這十五種因果的理解首當其沖,我們都要破除。今天是要破除它,所以我們來學習它。

  我們在平時的學習中,基本認爲這十五種就是真理了。這十五種因果概念基本都由《俱舍論》確立。我們很難有因緣學《俱舍論》。但從佛學名義上真正確定經量部小乘的,就是這部論。佛教真正體系化、全部完善起來,都在這部論。它把我們能有的對實有因果、實有修道體系的理解,全講得淋漓盡致。它也是一部佛學概論,只是敘述不到大乘水平。但若單就名義,單就眼、耳、鼻、舌、身、意、因緣、因、果,單就道次第的一些零件來說,它說得非常到位。

  我們平時沒有學習它的機會,所以基本不可能跨越它。在學習他生、破他生觀念時,我們首先要把這十五種因果弄明白。若沒有把它們弄明白,想破除它,更不可能。

  首先,表格上面有叁首頌詞,是一個總述。總述部分列出了這十五種因、緣、果:六種因、四種緣、五種果。他生中所談的因和果都源于這十五種法包括在這十五種法中。

  十五種法中,第一部分是六種因。

  我們平時可能常說:“唉呀!做了壞事得到壞果,肯定是那個因造得不對。”因到底有多少種?這裏概括了一下,總共六種。《俱舍論》第二品雲:“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遍行並異熟,許因唯六種。”這首頌詞說出了六個因的名字:能作因、俱有因、同類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俱舍論》在這部分完全是列名相的一部論。

  還有四種緣。

  四種緣的大意也是《俱舍論》確定的。世親論師這個人很不得了,他把我們心理的結構全部列得清清楚楚。在《中觀論頌》中,對這四種緣有了另外一個解釋。《俱舍論》是立四種緣,《中觀論頌》是破這四種緣。龍樹菩薩怎麼破世親論師的四種緣呢?“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這也是四個名字:因緣、次第緣、緣緣(又稱所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世間的因緣法,若把它說成是生滅的,是實有因果的,那就只有四種緣,沒有第五種。龍樹菩薩也認爲,只要認爲實有的生滅是事實,那麼四種緣生諸法一定是真理,不可能産生第五種緣。

  然後有五種果。

   對五種果,龍樹菩薩是這樣來破的:“因果若異者,是事亦不然”,“若因果是異,因則同非因。”從異熟的果開始,我們一個個往下看,共有五種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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