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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佛群疑▪P5

  ..續本文上一頁都是大問題。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它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爲食物;如果放之于原野,不是饑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是否還應該放生?

  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自然環境的限製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不過,放生的精義在于當下放生的念頭,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至于能夠延長多久?我們必須盡到研究、考慮和照顧的責任。比如說,要放鳥類,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在那兒放、什麼時候放,才比較安全有效;放生魚?水族,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習性和來源,然後選擇最適當的時機,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們又被抓,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的目的是爲啓發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對衆生的救濟心,至于被放的衆生,也有它們自己的禍福因果和因緣。若在放生時,沒有存心讓它們重遭羅網而受刀俎之苦,且開示被放的衆生,爲其說叁皈、講佛法;發願回向,它們也能從此脫離異類身,轉生爲人,上升天界,往生淨土,發菩提心,廣度衆生,早成佛道。我們但求能盡心而爲,盡力去做就好。

  □佛教徒應以怎樣的態度來賺錢?

  有人問起,做生意不能說實話,所謂老王賣瓜,自吹自誇,如果賣瓜的不說瓜甜,那就無人問津了。既然如此,佛教徒能不能做生意?做生意是否犯了妄語說謊的戒?

  再有人問,學佛的人不應貪心,相反的應該布施。可是做生意賺錢是爲了得到更多的利潤,這豈不是跟佛理相違?

  又有人問,佛教徒不可害人,如果做生意賺到錢而使他人虧本,又該如何?

  也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從事股票投資、放利息、房地産買賣等活動嗎?因爲這些事都有投機性質。

  更有人問,佛教徒可以做糧食飼料等的買賣嗎?如果糧食飼料是被買去喂畜牲,是否間接助長了他人的殺業?

  是的,以上這些問題都是我們應該面對而加以檢討的。首先必須了解,在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人民分爲四大階級,亦即1、宗教師的婆羅門,2、從事軍政的刹帝利,3、從事工商的吠舍,4、從事殺生等賤業的首陀羅。佛陀釋迦世尊除了不鼓勵從事首陀羅的職業之外,其他都在容許的範圍之內,而且加以贊歎,可見佛教徒從事工商業是正當的。

  至于說,做生意是說謊而騙人上當的行爲,是有待商榷的,因爲這並不是必須的手段,而是一般人的習慣和心理所造成的。貨真價實、信用可靠,是工商界應有的職業道德。也唯有信用可靠,才能夠可大可久,否則爲何許多商號都要以幾十年以至上百年的“老店”招牌做號召?我曾經說過:“如果跟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做生意,不必擔心他欺騙你。”相對地,身爲佛教徒如果還會讓人擔心我們用欺騙手段以招徕顧客,這不僅不是佛教徒的正確態度,甚至連一個小商人的基本觀念都尚未建立。

  當然,我們知道,有些行業往往漫天要價,目的是等著顧客就地還錢;但也有類似的行業卻以老少無欺、不二價爲號召的。我們做爲佛教徒,應該帶動風氣,誠實無欺。也許剛開始時,生意差一些,利潤少一些,日久之後,你的信譽就能爲你賺錢。

  一般中國人都有養兒防老、積谷防饑的心態;做生意一本萬利,想當然是爲了使個人生活有保障,乃至爲子孫萬代留下吃喝不完的余蔭。但是,時代已經改變,觀念已經不同。現代的大企業家,不應著眼于自利,而是貢獻自己的智慧才能爲社會人類謀福利,即所謂取之于社會,用之于社會;以完成事業爲目的,造福人群爲理想,就沒有貪心的成分在其中。至于普通人的智慧體能,雖然不足以爲社會大衆提出多少貢獻,但至少也該負擔起個人的生活開銷,進一步維持家庭的成員和公司的員工,這是互助,也是爲了各取所需。

  因此,人人必須提供自己的所能,不論是資金的、智慧的或勞力的。身爲佛教徒,更不應有做生意是只求自利而置他人利益于腦後的想法。因爲社會是群體的因緣所成,我們參與社會做任何事,就跟其他人發生關系,産生互動互惠的作用。

  我們應該以自利利人的存心來賺取應賺的利潤,並且把賺來的錢做合理的支配,而不僅是爲個人的物質享受和滿足虛榮而花錢,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貪心而賺錢了。《善生經》中說,居士的收入最好分做四分來處理:1、家計的生活,2、營業的資本,3、儲存在家以防意外,4、放款生息。在兩千五百年前的印度,這是非常安全而合理的分配,到今天,儲存在家和存入銀行生息應該合而爲一。此外,也應在這四份之中,酌量取出一部分做爲叁種用途:1、供養父母,2、周濟親友和部屬仆從,3、供養叁寶,作爲宗教的奉獻。前面的四分法,是保障自己的生活安定;後面的叁種用途,則是爲了孝養父母、社會福利及宗教事業。

  佛法說應該從事正當職業,所謂正當職業,就是指于人于己都有利而無害的行業。既然如此,怎會自己賺錢而使他人虧本?當然,當你開的店經營不善或公司虧損累累時,不免會想脫手轉讓。由于各人的經營觀念和方式有別,社會關系也不同,知識能力也相異,因而同樣的行業和生意,在不同的經營者手中就有不同的結果

  ,如某甲會蝕本,某乙可能賺錢。

  基本上,不要存著把燙手山芋丟給人的心態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爲承購你的原有産業而大發利市。同時,不要以爲自己做不好的,別人也做不好;或者自己認爲不好的,別人也認爲不好。只要你對自己賣出的東西不做虛僞宣傳,那麼,一旦有人願意承購,他一定會因此而得到利益。如果對方蝕本,這也不是你的存心,與你無關。總之,佛教徒做任何事業,都須以真心誠心待人,至于結果如何,不是你的責任,不必耿耿于懷。

  股票和房地産買賣,是現代世界各國政府所公認的投資生意。前者是股票公司運用民間遊資,透過股票市場成爲企業投資的資本,是發展工商、促進社會經濟繁榮的金融事業,應屬正當的投資。但問題出在有些人掌握大量股票而製造股票行情,並操縱股票漲跌,這是不道德的。要操縱股票只有大資本家才能辦到,一般投資人只能看行情的起伏買進賣出,故其中不免有些冒險的成分。在金融穩定的社會,操縱股票是犯法的,大企業家雖然擁有大量的股資,也不致于操縱市場製造漲落,否則會自食惡果,得不償失。

  至于房地産投資,也是正當正常的商業行爲。一般人所诟病的,是指炒地皮,壟斷房地産,不論購進或抛出都操縱于股掌之上,這不是正常的現象,佛教徒應該避免。若以正當的價格做合理的買賣,也是一種商業服務,沒有什麼不可以。

  另外,就放利息而言,將錢存入銀行或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也是一種投資方法。而以民間的小額存款互相周轉或者集中投資于某些大企業,也是自利利他、繁榮社會經濟的途徑,值得鼓勵。不過,若爲貪取高利而放高利貸,等于火中取栗,危險性大,往往連母款也被倒掉。佛教徒不可因貪高利而放款,一則自己沒有保障,二則對人剝削太多,有傷慈悲,最好不做。

  至于商業的種類,古時有謂叁百六十行,在現代工商業社會,可能超過叁千六百行。不過,身爲佛教徒有個原則,即凡是殺業、淫業、盜業、賭博和妄語,乃至于酒類等的買賣,都應避免;但是不能斬釘截鐵說某種生意不能做。比如開電影院,專門放映誨淫誨盜的影片,當然不可;若是放映藝術性、教育性和娛樂性的影片,則屬于正業。至于販賣糧食,只需以所賣的終究是供人食用,或是加工後用于工業的動機即可;即使別人買去喂畜牲,也是爲了供給衆生吃的,我們本身並未從事殺業。當然,自己如果明知飼料是供養豬場養雞場之用,可以考慮改行或改變銷售的物品。總之,佛教不鼓勵殺業也不從事殺業,凡與殺業有關的,應該避免。

  □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系,亦即愛情、親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衆生稱爲“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叁種情,就不是衆生。而且,學佛是由衆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欲,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衆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人稱之爲“愛”。愛除了分爲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于佛菩薩可以無我,衆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衆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于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家庭是感情關系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于男女的夫婦關系,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爲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爲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爲和諧。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爲條理,從矛盾成爲和諧。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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