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鼓鍾聲 聖嚴法師
養寵物要愛它一輩子
養寵物不是今天才開始的。中國古代社會的達官貴人,西方古代社會的貴族和宮廷,都曾養寵物。因爲他們的階層不能隨便和一般人談話,必須與一般人保持距離,所以,就玩寵物作爲消遣。
有的人則是爲了顯示自己買得起那麼貴的動物,養得起那麼稀奇、罕有的動物。寵物是用來彰顯財力、勢力,滿足虛榮心。
就現在來講,我到過日本、美國、歐洲,發現養寵物已經非常普遍了。近年來,我去大陸旅行,也看到有人養寵物,這在十多年前的中國大陸是沒辦法想象的事。
不過,目前在臺灣,養寵物有一點走火入魔了。特別是到了寒暑假,小孩子流行養只動物,小狗、小貓、烏龜、魚、兔子……大人玩什麼,小孩也玩什麼。
鄉下諺語說:「小孩玩麻雀,死多活少。」本來,大人讓小孩玩寵物是爲了讓他培養愛心,但小孩不懂得怎麼善待小動物,高興時就把寵物當作天國裏的可愛玩伴,生氣時就會虐待它們。
我看過一對小姊妹,一個兩歲、一個叁歲,養了一只兔子;大的拉耳朵,小的拉尾巴,把兔子弄成血淋淋地受了傷。我看到時搶過來,但已來不及了,孩子的父母親把兔子送去醫院急救,後來還是殘廢了。
父母親覺得好後悔,原本希望讓小孩培養愛心、慈悲心,想不到把寵物弄成傷殘。
小孩子的心也受傷了,她們看到兔子流血,自己也哭了,後來更是不敢再碰那只兔子。她們以爲兔子是玩具,撕、拉、丟都沒關系,想不到活的動物一拉就受傷了。
因此,父母給小孩寵物,要考慮到小孩是否具備照顧寵物的能力。
還有,養寵物就有責任養它們一生,千萬不可以始愛終棄。
我有一個信徒的小孩,從六歲起就要求買一只狗。媽媽答應他,當他小學畢業進入初中時,只要成績夠好,就買狗給他。
當小孩進入初中後,媽媽爲了實踐諾言,就買了一只小狗給兒子,從此兒子一天到晚和小狗玩,成績一落千丈。
直到兒子要進入高中就讀,學校比較遠,必須寄宿,一個月才能回家一次,兒子就要狗在家陪媽媽。
後來,媽媽未能有很多時間照顧這只狗,狗在家裏也不安定,媽媽就把狗趕出門去。當兒子回來要找狗時,母親說已經送掉了。
這麼一來,小孩心裏很不舒服,變成狗、小孩、母親都不平衡。爲了狗,母子感情還數度發生摩擦。
前陣子,農禅寺內也來了兩只狗,這是有人故意用車載來的。我們寺裏接受人來修行,沒辦法接受狗來寄宿,這兩只狗讓我們困擾了好一陣子,後來有兩位好心的居士把兩條狗帶走,問題才告一段落。
民衆千萬不要把自己養了的狗丟到馬路上去,流浪狗在街上只有撿垃圾吃,因此,身上長癞瘡、疥瘡、傳染病、狗虱子,到處傳染,人的生活也受到汙染。
所以,我還是勸不想養狗、不愛寵物的人最好也不要讓小孩養;如果要養它,就要愛它一輩子,不要隨便丟掉它,否則就是不慈悲。今天社會上有些人沒有責任感,喜歡寵物時,覺得是寶貝;不要它時,覺得是累贅。這是不公平、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