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別于發實盡性之境。
衆生的界定,佛典中但說有情和無情;所謂有情,就是具有情識分別,不舍感性與理性意識的衆生;簡言之,就是具有情感反應的衆生之類。所謂無情,就是不具情識分別,遠諸感性與理性的衆生;除了不具情感反應者之類,廣及禅定叁摩耶境,和入涅槃寂靜之屬的修養者。因此,佛說衆生,包括了四禅天以內,以及欲界、色界、無色界等娑婆世界的衆生;所以,纔作如此精細的分類,而說:
「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滅度,梵語般涅槃那,具有銷滅諸障礙,度脫衆苦難的意思;其間的主旨,在于「生死」大事,也就是了生脫死,入不生不滅的寂靜境地。基于這個大前提,進一步必須知道,所謂滅度者,究竟以何爲滅度的內涵?茲分別說明之。
1依生住異滅四種理相而言:
生--法的發生,來自人與事,也就是色心相應的結果;人的問題,因事與理的計較,爲無明而造作,如是發生繁複雜亂種種不同的法。
住--法發生以後,在凡俗的世界裏,輾轉遷流,循環不息;但無論如何,總是永遠存在的;如此的現象,便稱之爲住。
異--法的存在,相續綿延,必然不斷地作用,長期的變化;因彼而此,因此而彼,牽連製動,自成異象。
滅--法的生起,而存在于世,而變化不定,以至于時空中逐漸地暫時消失;一旦色心相應,繼之又起。
色心相應成法,往往于一念中剎那生滅,也就是一法起,四相具足;念起本無,形成生相,生而停住,展現住相,前後相異,不定分別,從有而失,瞬間銷滅。這便是因緣造作,源于色心相應,色心相應,總歸因緣所生的法事;衆生依彼有爲,常住無明之中,以至迷惘惑然,不得自在;佛陀大慈,發願滅度,開示衆生,破迷去惑,導入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之大道上。
2依成住壞空四種事相而言:
成--萬物的形成,以地水火風四大種性而爲架構;四大聚合,物相成就,四大分離,物相毀壞,亦即所謂聚散之法相,原本假合而有,是爲事物的成相。
住--物成而用,故有暫留,藉用之運作,而有存在的事實;由于這種事實,引發物欲的占有,如是因有而執著不舍,甚至永遠不能滿足。
壞--用久必壞,存在生變,有人爲,有自然;究其所以,不外四大失調,未能融合,亦即所謂的缺失或毀損。
空--物相四大合成,于時空中逐漸失去調理,起而變,繼而損,終至四大分散,歸返本來,或地或水,或火或風,已不是物。
3依理與事顯露真如之相而言:
隨緣--以不變爲先決條件,隨無明之緣而起九界的妄法,保有真性的不變。
不空--究竟遠離染法,堅持如明鏡般清淨無爲,明鏡雖顯萬象,卻不爲諸象所染汙。
清淨--染著來自造作,以隨緣而不變,則染著自然不生,其清淨之性屹立不變。
有垢--衆生本性無有垢穢,唯起心動念不離垢穢;即使修行清淨,仍以世俗的垢穢爲對象,故真如爲有垢依。
在纏--娑界衆生,爲五欲八風所縛,相對相牽引,無非貪瞋癡;由是而修行戒定慧叁學,總在出纏而求得解脫。
生空--人我乃衆生之相,空人我即是生空,破事理,是爲法空;二者分別不同,其實一而二,二而一,依法而空人我,依人我而顯法空。
依言--言辭法句,起自心念,聲色之塵,心念相應;依言句而感情識,離法相而息止心念;因此,離相離心念,無非假言句之名而生離情之識。
安立--聲色塵相;根觸成境,諸法油然而生;說色說心,說有說無,不外假名安立,究竟所以,虛妄之作;唯出世不離世間,有安立方有突破。
相待--對立如是非善惡,相形之下,總以世俗爲標准;所以,對與錯,因錯而顯對,依對而知錯;故說相待法,于中發現,方得絕待的功德。
4依著相即非菩薩而言:
我相--乃說自我,每一個體的主宰,有造作之能,有思惟之功;因而,依于業力,發動汙染執著。
人相--就是他人,自我以外的個體,于自我染著之下,所生起的分別相,完全是對他而言;即使設身處地,舍主觀而將心比心,仍然是他相,是人我之相。
衆生相--以我爲基因,以人我爲組合,包括了人道以外,凡所有情之類的,統謂之衆生相;不過,所謂衆生相,除了以情識分別爲標的,更以各道衆生的業感不同而說諸相;所以,衆生相的含蘊複雜,是以各別而總和聚集成相的。
壽者相--衆生是群體,壽者是時分,以群體的類同屬性,分別生命流程的時間;是項分別的標准,是以每一屬性的個體,依于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之力而定,唯定型的尺度,不以輕重長短而說業因,卻以緣境的外力而言感果。
因此,我,人,衆生,壽者四相,可以說是分別之相;依識心分別,從個體而及于他,以至凡所有生命,包括流程的長短速率,或者說剎那與千百年的有情之類。基于生命的形成在業,生命的發起在緣,因而有業因感果的分別;所以,衆生的情識作用,往往著重于自我,無論是汙染或執著。倘若無我,則人,衆生,壽者諸相,悉無所住;大乘菩薩行者,便是以清淨和平等爲我相的突破,否則,住于染著之中,當然即非覺悟的修行者。
了知衆生之義,即解「我」的分別,亦如古德所說:
「但莫于心上著一物。」
般若精義,在于圓融無礙;心清淨,意清淨,識清淨,即是大自在行者。
因此,無我即不爲物礙。
您呢
四、布施功德
施,梵語陀那,或作檀那。
施,分別爲有相功德,如世間以善愛之心而行布施;及無相修養,如出世間以平等之心而行布施。
施的真義,乃依無所住心之妙,無生滅相之行,得入于法界,有所不爲之妙行;也就是針對衆生的貪欲,因而發動悭恪意念,予行者修行檀那波羅蜜,開啓自性清淨的正行大道。
基于「應無所住」是般若之法行,而般若之學是覺悟的基因,欲圓具基因的充實,必須六波羅蜜或十波羅蜜,或無量波羅蜜具足;因此,戒、忍、勤、禅等的行法,以般若爲其最高理想,以檀那爲衆行之手段。譬如:
戒行,是不犯爲施之運作。
忍行,是無爲作施之後盾。
勤行,是無厭行施之恒久。
禅行,是不亂爲施之心念。
施,于菩薩行法中是舍法。經中所說:
「應無所住,行于布施。」
于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境中,悉無所住;乃是說明塵相是虛,分別是妄,衆生識心變化,依貪欲而有染著,依染著而起分別,如是變化,如是作用,若不行舍,以檀那波羅蜜度脫之,則衆行障礙重重。所以,施之心念,是有相與無相的樞杻,界定施、受、物叁個層面的清淨與否;也就是說,以攝持諸行,知世塵之相,立意念之動,觀有無之功,行究竟清淨之運作;如是相,如是動,如是功,如是運作,纔是無所住心,行于布施,入達般若波羅蜜之境界。
其次是功德效益的衡量。
功德,功是功能,德是善行;具實際效益之功能,行爲平等利樂之善德,就是學佛流程的先決條件,成就佛道的絕對基因。
經中說功德,分別資生與法益的衡量;也就是布施內涵,于衆生利樂的究竟。
資生,以物予的奉獻,行爲資養色身的功德;可以說,完全的濟困救貧事業,是愛心,也是善心;屬于世間的落實行爲,頗具現實的積極功德。
法益,以智慧的啓示,開展精神層面的效益,使色身的調理之後,孕育法身而入達無上般若性境;法身的成就,屬于出世間的究竟之作,是一種看似消極,實爲積極的圓滿功德。
由于世間功德,止于福德的善愛,出世間功德,是大慈悲的菩薩行爲;因此,行者行舍布施,必須著重「舍」的旨趣,也就是:
無能施之心。
無所施之物。
不分別受施之人。
進一步,達到于內無我住,于外無人住,于中無法住;而于行施之時,卻也不離內外中間;如此,纔是無「所」住心,行于布施。亦如六祖惠能大師所說:
「菩薩行施,無所希求;其所獲功德,如十方虛空,不可較量。」
這十方虛空之相,相應經中所舉,以不可思量之相,肯定菩薩無住相布施,但應如所教住而行布施;其究竟理谛之所在,無非是告訴行者: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亦如經中所說: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此處所說「如來」一辭,事實上就是「覺悟」,就是「道」;佛陀以布施功德,說明事之理,理之法,法之道,相互間的關系,具有連環性與一貫性;同時,更道出了則見如來的「見」字訣,可以說,透示了「般若」之妙,不可說,不可思議。
五、受持效益
須菩提問:
前面所說的道理,實爲甚深義理,後世衆生,根智有限,聞聽之余,能不能生起真實的信念?
尤其是受持功德與布施功德,二者相比較,其差距如此之大,究竟如何分辨,如何能使末世衆生實信不疑?
佛陀爲此,作了肯定的答複:
「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
衆所周知,戒爲解脫的先決條件;一個修學行者,倘能受持戒法,而又能廣修福德,應該是早具善根,堅定信心,當然也就解得如此真實的法義。亦如經中所說: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由于善根深厚,「聞是章句」即能一念生起,所具內涵,是「生淨信者」;基于大乘教下,以福德而爲因緣,以戒法而爲修養;如是因緣,如是修養,即可成就無量福慧。
布施與受持,在經義中是「福德」和「慧德」的功能區分;基于布施,難免于心取相,即使進展中如法行施,仍難免取著法相;因此,于心取相,于法著相,很容易構成非法住相之嫌,並沒有舍離諸相的染著。
所以說,無相而行布施,于心著法而入,于心非法而行布施,染著之心仍住于相,並未達到清淨的地步。
基于這種道理,布施與受持的行爲,于學佛行者而言,乃是﹁福慧」雙修的完善之作;因爲,無量福德的成果,原本來自福慧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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