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說,可以藉經文爲證,雲:
「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言及于此,可能要問:
「六波羅蜜,因何但說忍辱,不提其他?」
衆所周知,戒、忍、勤、禅、慧,以施爲首,可見上述第一之理;而但說忍辱,不提其他,其關鍵在于一個「相」字,如:
施:布施,平等,總離不了相;卻容易入達無相。
戒:依律法行修,也是如此。
勤:精進正行,逐步成就。
禅:四禅八定,循序提升。
慧:豐碩知識,深曆經驗,適宜恰當。
上述五度,如法奉持,熏久清淨,容易遠諸法相,以至名字;唯獨「忍」之一字,最易淪于極端難以抗衡的流弊。所謂:
「是可忍,孰不可忍!」
忍波羅蜜于相離相,必須建立在是法相非法相的真實條件之下;如果,忍行之道能夠究竟,那末,行修其它,就更容易入達無相的境界了。
不過,仍須記取,般若波羅蜜是諸波羅蜜的主體;基于方法的運作,不止限于軌則的遵循,尤賴智慧的功德,維護于諸波羅蜜的正行;才不至發生偏執,流于形式主義。
除此以外,六波羅蜜行,于相互之關,更有其連環而一貫的行修要領。譬如:
施,涉及到戒、忍、勤、禅、慧。
戒,不舍忍、勤、禅、慧、施。
忍,牽連到勤、禅、慧、施、戒。
勤,必須禅、慧、施、戒、忍。
禅,少不了慧、施、戒、忍、勤。
慧,關系著施、戒、忍、勤、禅。
否則,六波羅蜜法的行修,不是完美的圓滿之作;此說,除了理上的真實,尤賴行修經驗中,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空間,才能發掘其中的奧秘!
行者大德!這絕不是故作奇妙之說,唯有踏實笃踐,方始透得個中消息。
十、佛語真實
佛陀言語,真實不虛。
佛陀爲利益一切衆生,多以善巧方便而爲說法;或依自證所得,或隨衆應機,或二者兼備。不過,善巧方便,並非以自我意識而隨心所欲;亦如經中所說:
「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因爲,如來所知所證,是以圓滿的智慧,透徹的覺悟,舉凡有得無得之法,悉皆真實不虛,乃是無上妙明圓覺之勝境界。
然而,佛語既是真實不虛,何以分別如是之說?因此,諸語的體相和意境,必須有所認識,方能融會貫通。
所謂真語者,即是真如義谛,乃是發掘自性空寂的開示。
所謂實語者,即是實相理谛,乃是發掘法相無相的開示。
所謂如語者,即是圓融世谛,乃是發掘出塵遠俗的開示。
所謂不诳語者,即是導引法谛,乃是破偏立正的軌則開示。
所謂不異語者,即是清淨勝谛,乃是突破纏縛的解脫開示。
從上所說,可以發現語意應具的差別條件,乃是針對環境的需要,分別義理的技巧,務期饒益沙界衆生,獲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的解脫之道。
佛陀言說,于此經中,爲告誡菩薩,分別開示諸般法要。如: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若心取相,取法取非法,皆爲著我人衆生壽者。」
「應離一切相。」
「離相名佛。」
依于衆生常著空有,不能寂照同時,而且,最易陷入迷真逐妄,不得警悟;因此,五語之說,無非配合因緣塵境,開示衆生,于佛陀親證的利樂功德,依之信入,建立知解,虔誠發心,行于大願;俾能上成佛道,下化來茲,圓滿名符其實的大乘菩薩行爲。
在佛陀的教化之下,確立般若波羅蜜法,完成是經的無邊功德利益;也就是機緣聚合,紹隆佛種,相應大道圓教之旨,自度複能度他,自覺而又覺他。如是信,如是願,如是解,如是行,如是證;則佛陀的言說,纔是圓滿的真實不虛,纔是完全的利益衆生,確然地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如是,佛陀所說,纔是真,是實,是如,是不诳,是不異,是般若波羅蜜。
十一、五眼法義
經中說: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五眼界定凡聖,分別智慧和覺悟的深度,這種現象的成因,來自「道」的修養工夫;也就是說,眼的見能,並非分離異體,而是修養工夫的內涵,而發生次第階位現象,展露流程的差別性;正所謂修養好,見地不凡,啓其新,革舊創見,便是淨根勝義,理谛如如的道理。
肉眼--衆生的血肉之軀,依業所具之眼;但所見有限,總不離煩惱與所知的障礙。
天眼--依業之善者,福者,是欲界衆生從觀想而得;不止限于天道,若人道衆生,能修觀得定,即可成就。
慧眼--依衆生根本之智,照見理法谛義;入于正道,如理如實,是爲修養所得者。
法眼--依修養後得,明辨差別事相,貫通因緣法則;于起心動念之時,不舍因果律法。
佛眼--般若圓融,菩提透脫,動靜一如,理事無礙,是爲殊勝大自在之境界也!
五眼中,菩薩但具其四,佛陀則五眼具足;說五眼之差別相,古德有如是頌句。謂:
天眼通非礙 肉眼礙非通
法眼能觀俗 慧眼了真空
佛眼如千日 照異體還同
約五眼而說法義,茲分別概述之:
肉眼者,根塵觸感之器,是直接反應,依業而起分別;基于每一個體所擁有的業力不同,因此,根塵接觸之後,所發生的反應各異;無論如何,僅限于自我的分別意識而已。
天眼者,逾越常人之能,是修養知識而形成;在道的裏程上,屬于「定照」工夫的續效,亦即所謂「見地非凡」之作;例如修行善業福德的人,皆能成就天眼之功。
慧眼者,于如理如實的知見下,照見事理的谛義;也就是澄心而寂靜,遠愚頑而慧現;即二乘行人于相無相的觀照工夫,不及佛陀無礙的慧眼。
法眼者,乃權實分別方便之眼,頗知世俗,凡一切衆生因果造作之理事,以至佛法入住行修等運作之能;也就是菩薩行者,接引衆生,能依法隨順的智慧之作。
佛眼者,觀無不屆,照無不及,是爲圓融通達之眼;五眼之前四,菩薩並具,佛陀則五眼圓具;華嚴經中,謂佛眼光照無礙,普被群命的大智慧者。天臺則說:
慧眼,爲空谛之一切智。
法眼,爲假谛之道種智。
佛眼,爲中谛之一切種智。
六祖惠能大師說五眼,謂:
肉眼,衆生眼,業感而已。
天眼,能見色身中有法身。
慧眼,見一切衆生各具般若性。
法眼,見性明徹,能所永除;一切佛法,本自具足。
佛眼,見般若波羅蜜,能生叁世諸法。
不過,迷悟之界不全在眼,心明眼明,心悟眼悟;所謂五眼分別,在于境遇機緣,心識差相,觀之照之,一眼盡攝。因此,除卻迷心,寂然觀行,修養般若,透徹真如;慈悲喜舍;菩薩心胸,法我清淨,平等一如;自然眼識提升,于業于道,一念分明,則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決定圓成。
十二、究竟相境
經雲:我相即是非相。
我,是以四大、五蘊、六根、八識所組合而成;聚則我現,散則我亡,現時並具我能,亡時盡失我所。
所謂因緣和合而生萬法。
經雲: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相是迷源,不生染著,無所住心,諸相清淨。
相是覺本,認識染著,能所俱泯,諸相皆空。
經雲:信心清淨,則生實相。
實相無相,厚植德本,源于信解受持;無所住心,非住而入,出入自在,即是如來。
因此:究竟相境,是從
明了,明白了,明明白白了!
知相之因,識境之緣;緣生緣滅,我說本無相因境緣,亦無生滅動靜。也就是說:
明了,見山是山,見水是水。
明白了,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
明明白白了,見山仍是山,見水仍是水。
山水是什麼?是相?是境?有道是:
相是境之始,境是相之最;
相原不是境,境何曾是相!
經雲:滅度一切衆生已,而無有一衆生實滅度者。
衆生是相,滅度是境。
相中現衆生,境中有滅度。
是故:
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佛法的真義,原是覺悟的方法;于一切法中,隨處覺悟,不爲迷惑;于相是如是,于境亦如是。進一步說:
除卻迷心,寂然觀照。
修行般若,揭露迷惑。
澄心寂靜,諸法無我。
無漏無學,自性徹然。
自性之道,仍得究竟相境,所謂諸法緣生,真假分別;能所俱泯,相境不起。問題是:
能所如何俱泯?
能是能力,所是所爲;依其能力,表現所爲。
能所俱泯,不是不能無所,也不是能所靜止,而是能力的高下,所爲的價值;于他利益,于己不損。尤其是:
于相無所染,于境無所著。
能力盡其力,所爲付無爲。
如是,離一切相,在于無所住心;信心清淨,實相即是無相;然則,凡所有相,所有境,方臻皆是虛妄;染無染處,著無著處,自是般涅槃世界!
十叁、色法身辨
叁十二相,八十種好,不是具足色身。
經雲: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
色身是物相,具了別之能。
色身是法相,具自性之所。
物相有變壞的流弊,因質礙依形質而互爲障礙;所以,色身是有限之身,只能展露數十寒暑的功能。因此,色身不免有病,不可執著爲美好之物相;但爲法身的洗煉與修養,方能表現其價值的所在;也因此種原故,色身是法身的依憑,法身是色身的價值,不在孰貴孰賤,確定相互間的運用之妙。
經雲: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身相,有叁十二相與八十種好。
法相,溶和了般若與菩提。
如來,具身相之緣起,更具法相之成就。
如來,有因位的修養內涵,有果位的絕對圓滿。
色身見,身相見,于概念上似乎相同;如果認真的探討,色身是物質之體,身相是精神之用;前者是共業之相,後者有分別之境。例如:
人,有色身,各具業力,同受感報。
人,有男…
《金剛經集義》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