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阿毗達摩·清淨道論 17· 說慧地品▪P11

  ..續本文上一頁,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爲業有,由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無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見取爲欲、色、無色叁有及所包含的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爲“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時便是離熱惱者及樂者(幸福者)”,由我語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爲業有,由彼(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我語取爲叁有及所包含的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爲“圓滿此戒禁者,得于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時便完成他的樂”,由戒禁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是業有,由彼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戒禁取爲叁有及所包含的種種(有)的緣。如是當知“以什麼爲什麼的緣”而抉擇。

  其次,什麼取爲什麼有的緣的方法怎樣?取之對于色無色有由親依止緣爲緣,對于欲有由俱生緣等爲緣。

  即此四種取,對于色無色有及對于屬于欲有的業有中之善業與生有,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爲緣。對于欲有中與自己相應的不善業有,由俱生、相互、依止、相應、有、不離去、因緣之差別的“俱生緣的”(七緣)爲緣。又對于(欲有中與自己)相應的(不善業有),只由親依止緣爲緣。

  ——這是詳論“取緣有”一句——

  (10)(有緣生、生緣老死等)在“有緣生”等之中,生等的抉擇。當知已如“谛的解釋”中所說。但在這裏的“有”,是業有的意思,因爲它(業有)是生的緣,而非生有。此(有對于生)由業緣及親依止緣二緣爲緣。

  有人問:“如何得知有是生的緣”?

  (答):雖然外緣相等,但見(于生)有劣與勝等的差別之故。即父、母、白(精子)赤(卵子)、食物等的外緣雖然相等,縱使雙生子亦見有劣與勝的差別。那種差別不是無因的,因爲不是于一切時而一切人都有的。除了業有實無他因,因爲在彼所生的有情的內相續中沒有別的原因,所以只是業有爲(差別之)因。因爲業是有情的劣與勝等的差別之因,故世尊說:“這是業分別了有情的劣與勝”,是故當知“有是生的緣”。

  因爲無生之時,則無老死及愁等諸法;然而有生之時,即有老死並有與受老死苦法逼惱的愚人有關于老死的(愁等諸法),或有與受(老死以外的)彼等苦法逼惱的人無關(于老死)的愁等諸法,故知此生爲老死及愁等之緣。而此(生對于老死等)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爲緣。

  ——這是詳論“有緣生”等——

  (四)十二緣起的雜論

  (1)(十二緣起的特質)因爲此(十二緣起)中,愁等在最後說,所以“無明緣行”在有輪的最初說:

  無明是由愁等而成就,

  有輪而不知其始,

  沒有作者和受者,

  十二種的性空故爲空。

  當知這是在常相續而轉起的。然而這裏:如何爲“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如何爲“有輪而不知其始”?如何爲“沒有作者和受者”?如何爲“十二種的性空故爲空”?

  (Ⅰ)(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因爲愁、(苦)、憂、惱與無明是不相離的;悲是在于癡者之故;所以只于彼等(愁悲等)成就,而無明成就。即所謂:“由漏集故有無明集”。同時亦由漏集故有此等的愁等。何以故?(一)當與事欲不相應之時,則愁以欲漏爲集(因)。即所謂:

  若以欲爲乘,及欲增長者,

  失卻彼諸欲,苦惱如箭刺。

  即所謂“愁自欲生”。(二)此等一切(愁等)以見漏爲集。即所謂:“那些有“我是色,色是我的”觀念而住者,由于色的不定變易而生起愁、悲、苦、憂、惱”。(叁)(愁等)如以見漏爲集,如是亦以有漏爲集。即所謂:“彼等諸天,雖然長壽、美麗、多樂、長時住于高大的宮殿,但他們聽了如來的說法,亦生起怖畏、戰栗、悚懼”,即如諸天見到了五前兆(五衰相)爲死的怖畏所戰栗。(四)(愁等)如以有漏爲集,如是亦以無明漏爲集。即所謂:“諸比丘,此愚者于現世而受叁種的苦與憂”。

  如是因由漏集而有此等(愁等)諸法,故此等(愁等)成就之時,而成爲無明之因的諸漏;諸漏成就之時,由于緣有而(果)有,故無明(果)亦必成就。

  如是當知這裏先說“無明由愁等而成就”。

  (Ⅱ)(有輪而不知其始)其次,如是于緣有故果有而無明成就之時,再“由無明爲緣而有行,由行爲緣而有識”,如是因果相續無有終期。是故由于因果的連結而轉起的十二支的有輪,是不知其成就之始的。(問)如果這樣,豈非與“無明緣行”的(無明)爲始之說相矛盾嗎?

  (答)不是(無明)爲始之說,這是作最要之法說。即于(業、煩惱、異熟)叁種輪轉無明爲最要。由于執著無明而其余的煩惱輪轉及業等障礙于愚者,正如由于捕捉蛇首而其余的蛇身卷于腕臂一樣。而斷除無明之時,則彼等(其余的煩惱及業等)亦得解脫,正如斬了蛇首亦得解脫卷住腕臂(的蛇身)一樣。即所謂:“由于無明的無余故離貪及滅而行滅”等。如是執著無明而有縛,放棄無明而成解脫,這是說那無明爲(緣起支中的)最要之法,而非作起始之說。如是當知此“有輪而不知其始”。

  (Ⅲ)(沒有作者和受者)這(有輪)是由于無明等的因而轉起行等之故,所以與(無明等)以外的所謂“梵天、大梵天、最勝者、創造者”的如是遍計爲輪回的作者的梵天等是毫無關系的,或與所謂“我的我是說者、是受者”的如是遍計我是苦樂的受者是毫無關系的。如是當知“沒有作者和受者”。

  (Ⅳ)(十二種的性空故爲空)此無明,因爲是生滅法故恒常性空;因爲是染汙及可染汙故淨性空,因爲是生滅煩惱故樂性空;因爲是依于緣而進行故自在的我性空。行等諸支的說法亦然。或者說無明非我,非我的,非在我中,亦非我有。行等諸支亦然。是故應知“十二種的性空故此有輪是空”。

  (2)(叁世兩重因果)

  (Ⅰ)(二種有輪的叁時)如是已知,則應更知:

  有輪的根本是無明與渴愛,

  過去等是它的叁時,

  依照十二支中的自性,

  分爲二、八、二的諸支。

  當知無明及渴愛二法是有輪的根本。這有輪有二種:因爲從前際而得來,故無明是根本而受爲最後;從後際的相續,故渴愛是根本而老死爲最後。此中前者是依見行者說,後者是依愛行者說;因爲見行者的無明(是輪回的引導者)及愛行者的渴愛是輪回的引導者。或爲除斷見而說第一(有輪),因爲由于果的生起而顯示諸因非斷之故;爲除常見而說第二(有輪),因爲顯示其生起之法而成老死之故。或爲胎生者而說前者,因爲說明依次轉起之故。爲化生者而說後者,因爲顯示一時生起之故。過去、現在、未來是它(有輪)的叁時。在聖典中,從它們的自性說:無明與行二支爲過去時,以有爲最後的識等八支爲現在時,生及老死二支爲未來時,

  (Ⅱ)(叁連結及四攝類)更應知道:

  這有輪而有以因及果與因爲首的叁連結,

  有四分攝及二十行相的輻,

  有叁輪轉,

  輾轉不息。

  此中:行與結生識之間爲一因果的連結,受與愛之間爲一果因的連結,有與生之間爲一因果的連結,如是當知“有以因及果與因爲首的叁連結”。

  其次依叁連結的初後而差別爲四攝類:即無明與行爲一攝;識、名色、六處、觸、受爲第二攝;愛、取、有爲第叁攝;生、老死爲第四攝,如是當知這有輪的“四分攝”。

  (Ⅲ)(二十行相的輻)

  過去有五因,今世有五果,

  今世有五因,未來有五果。

  當知以此等二十行相的輻爲“二十行相的輻”。此中:“過去有五因”,亦不過是說無明與行的二種而已。但因爲無知者而渴愛,渴愛者而取,以取爲緣而有,故(于無明及行中)亦包攝了愛、取、有。所以說:“于以前的業有,癡即無明,努力爲行,欲求爲渴愛,接近爲取,思即是有。如是此等于以前的業有的五法,是今世結生的緣”。

  這裏的“于以前的業有”,是在以前的業有,意即在過去生時所作的業有。

  “癡即無明”,即那時對于苦等的癡,並爲癡所癡迷而行業,便是無明。“努力爲行”,即彼行業者以前所起的思(意志)——即如生起“我將布施”之心,乃 至一月、一年而准備其所施之物者的思。到了把所施之物置于受者的手中的人的思,便名爲(業)有。或者于一(意門)轉起的六速行中的思,名爲努力的行。

  于第七(速行的思)爲有。或者任何思都名爲有,而相應的思爲努力之行。“欲求爲渴愛”,即彼行業者對于生有之果的欲求和希求名爲渴愛。“接近爲取”,是業有之緣——即如“我作此行,將于某處而受諸欲或斷滅”等的轉起、接近、執、執取,是名爲取。“思即是有”,是說在努力之後的思爲(業)有。當知如是之義。

  “今世有五果”,即如聖典所說的從識至受的五種。即所謂:“此世的結生爲識,入胎爲名色,淨色爲處,去觸爲觸,曾受爲受。如是此等于此世的生有的五法,是以宿作的業爲緣”。此中:“結生識”——此識之所以稱爲結生,因爲是連結于他(過去)有而生起之故。“入胎爲名色”——那來入于母胎之中的色與非色諸法,如入來似的,是爲名色。“淨色爲處”——是指眼等的五處而說。

  “去觸爲觸”——去觸所緣而生起觸,是名爲觸。“曾受爲受”——與結生識,或與以六處爲緣的觸共同生起的異熟受,是名爲受。此義應知。

  “今世有五因”,是渴愛等;即來自聖典所說的愛、取、有。說有之時,則包含了它的前分(行)或與它相應的行。說愛與取之時,則包含了與它們相應的(無明)或愚癡者以彼而行業的無明。如是則有(愛、取、有、行、無明的)五因。所以說:“因爲此世成熟了的處,癡即無明,努力爲行,欲求爲渴愛,接近爲取,思即是有。如是此等于今世業有的五法,是未來的結生之緣”。此中:“此世成熟了的處”——是顯示于成熟了的(內六)處的作業之時的癡迷。余者易知。

  “未來有五果”,是識等的五種,它們是用…

《阿毗達摩·清淨道論 17· 說慧地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