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種。是叁有所攝故,叁受相應故,又無因、二因、叁因故爲叁種。(四)胎、(五)趣故爲四種及五種。
“名色”——于識爲依止故、以業爲緣故爲一種。有所緣及無所緣故爲二種。因有過去(現在、未來)等故爲叁種。依(四)胎、(五)趣故爲四種及五種。
“六處”——是(心、心所的)發生、會合之處故爲一種。是種淨及識等之故爲二種。有到達于境、不到達于境及非二之故爲叁種。因爲包攝于(四)胎及(五)趣之故爲四種及五種。關于“觸”等的一種等,亦可以此同樣的方法類推而知。
——如是當知以一種等的抉擇——
(Ⅴ)“以緣起支的差別”——在此(緣起支)中,愁等是爲示有輪的不斷而說的,因爲給老死所襲擊的愚人而發生了愁等。即所謂:“諸比丘,無聞的凡夫,接觸身的苦受、愁煩悲痛、捶胸哭泣、陷于蒙昧”。直至愁等進行之時,而彼無明進行,再由無明之緣而有行,如是成爲有輪相續。所以愁等即與老死作爲一起,僅成十二緣起支。如是當知以緣起支的差別的抉擇。然而這裏只是略說其差別而已。詳說如次:
“無明”——依于經說,是對于苦等的四谛處無智。依照阿毗達磨說,是對于前際等及四谛的八處無智,即所謂:“此中,什麼是無明?是對于苦無智……乃至……對于苦滅之道無智,對于前際無智,對于後際無智,對于前後際無智,對于此緣性及緣生法無智”。此中,雖然是除了出世間的(滅道)二谛,于其他的諸處爲所緣而生起無明,但這裏是以障蔽之意爲無明。即因爲這(無智的)生起是由于障蔽了苦谛,不得通達(苦谛的)如實自然之相。如是關于集、滅、道,稱爲前際的過去的五蘊,稱爲後際的未來的五蘊,稱爲前後際的兩者,亦是同樣,乃至由于障蔽了稱爲此緣性緣生法的此緣性(緣起)及緣生法,不得通達這是無明,這是行的(緣起及緣生法的)如實自然之相,所以說是“對于苦無智……乃至……對于此緣性及緣生法無智”。
“行”——即前面曾經略說的福等叁種及身行等叁種的六種。這裏再詳說:
(一)“福行”,有十叁種思:即依于進行施戒等所起的八種欲界善思及依于進行修習所起的五種色界善思。(二)“非福行”,即依于進行殺生等所起的十二種不善思。(叁)“不動行”,即依于進行修習所起的四種無色界善思。如是這(福行等)叁行共有二十九種思。在其余的叁種之中:(四)由于身的思爲“身行”。(五)由于語的思爲“語行”。(六)由于意的思爲“心行”。這叁法是爲示在造業的刹那,爲福等叁種轉起之門而說的。因爲八種欲界的善思及十二種不善思的正二十思,在身表等起之後而由身門轉起的,名爲“身行”。彼等(同樣的二十思)在語表等起之後而由語門轉起的,名爲“語行”。可是在此(二十思之)中,那神通的思因爲是屬于另一種東西,不能作爲(行緣識的結生)識之緣,所以是不包含在內的。與神通思一樣,掉舉思亦不包含于此,所以那(掉舉思)亦應除去爲識之緣。但此等一切思(連神通思及掉舉思在內)都是由無明之緣而生(的行)。其次一切二十九思,在(身語)二表不等起,而從意門生起的爲“心行”。如是因此(身行等)叁法而入(福行等)叁法之故,由于此義,當知即以福行等是由于無明的緣性的。
或者有人發問:如何得知此等行是由無明之緣而成?
(答)因爲有無明之時而有行故,即對于苦等不斷稱爲無明的無智之人,他對于苦乃至前際等,由于無智,把輪回之苦作爲樂想,開始作此(苦之)因的(福行等的)叁種行。又對于集,由于無智,開始作此苦的因及愛的工具的行,卻思惟爲樂之因。又對于滅、道,由于無智,把不是苦的滅的(梵天等的)勝趣作爲苦滅之想,把不是苦滅之道的祭祀、苦行等作爲苦滅之道想,欲求苦之滅,開始以祭祀、苦行等而作叁種行。又因爲彼無智者對于四谛的無明不斷之故,特別是對于那些混著生老病死等許多危險而都稱爲福果的苦,不知是苦,爲了獲得它(福果),開始作身語心行等的福行,正如爲求天女者而跳懸崖一樣,又因爲他不見那雖然認爲是樂的福果,但在終了之時,生大熱惱的壞苦性及不樂性,于是開始實行那爲福果之緣的前面所述的(祭祀苦行等的)福行,這好象燈蛾的撲燈,亦如貪圖蜜滴之人,塗蜜于刀口而舔之。又于業報中受用諸欲而不見其過失者,由于作爲樂想及爲煩惱所克服,而作(身語心)叁門轉起的非福行,這好象愚人的玩糞,亦如求死者的服毒相似。又于無色之報中,不知其爲行苦及壞苦,由于常等的顛倒,而作稱爲心行的不動行,這好象是迷了方向的人,行向惡鬼的城市的道路一樣。如是故說無明有故行有,不是無(無明)有(而行有),所以應知此等行是由于無明之緣而生。即所謂:“諸比丘,無知者,有無明者,造作福行,造作非福行,造作不動行。諸比丘,如果比丘的無明斷除,則明生起,因爲他離去無明而明生起,故不造作福行”。
或有人問道:我們已經領解無明是行的緣,但更要問:對于那一種行以及怎樣爲緣呢?(答)即如世尊說這樣的二十四緣:“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親依止緣、前生緣、後生緣、數數修習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禅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無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
(1.釋二十四緣)(一)(因緣)以之爲因,又以爲緣名爲“因緣”。即成爲因故爲緣——是說依于因的狀態而爲緣。于前緣緣等也是同樣的意思。此(因緣)中:“因”與(一)論式的部分(二)原因(叁)根,是一同義語。即(一)于論式的部分,如宗、因(喻、合、結)等的地方,是世間說之爲“因”。(二)在佛教中所說“諸法從因生”等處,是說原因爲因。(叁)在“叁種善因叁種不善因”等處是說(善不善)根爲因,這裏正是“根”的意思。
“緣”的語義是這樣:“以緣故從此而行”爲緣——即不除去它而(一法)進行之意。(何以故?)凡是某法不除去另一法而住或生起的,則說那(後)法爲(前)法的緣。但以相說,緣有資助的特相;凡是某法助成另一法的存在或生起,則說那(前)法爲(後)法的緣。如緣、因、原因、因緣、生起、發源等,都是異文同義之字。這裏是以根義爲“因”,以資助之義爲“緣”,故略說即以根之義的資助法爲“因緣”。
諸阿阇梨的意見:則以爲它(因緣)對于善等是善等之性的成就者,猶如對于稻等的稻的種子等,對珠光等的珠的色澤等。
如果這樣說(因緣是成就善等之性者)。(1)則于那(因緣)等起的諸色便不成爲因緣性;(何以故?)因爲它(因緣)不成就彼等(色)的善等之性故。然而亦非不是因緣,因爲曾作如是說:“因是對于因相應的諸法及彼等起的諸色,由于因緣而爲緣”故,于諸無因心的無有(因),是爲成立它的無記性。
(2)又那有因心,是由于如理作意等的關系而成善性,不是由于相應因的關系而成。如果說于相應因中是由自性便有善等之性,那末,于諸相應法中依因的關系的無貪,亦應是善或無記;因爲兩者(善與無記)都有之故。于是應于諸相應法中,于如是諸因中,而求善等之性。然而如果不以善等之性的成就來解釋此因的根義,而取完成善安住的狀態,則沒有什麼矛盾;因爲獲得了因緣的諸法,好象長成了深固的根的樹而善安住之故,那無因的(諸法),則如胡麻芽等的水草而不善安住之故。如是以根的意義的資助以完成善安住的狀態的資助法,當知爲因緣。
(二)(所緣緣)于此(因緣之)後的其他(二十叁緣)中:由于所緣爲助成法,故爲“所緣緣”。論中曾舉“色處對于眼識界”爲始,乃至結論以“凡是以此等諸法爲緣,而彼等諸法——即諸心、心所法生起,則此等諸法對于彼等諸法,由所緣緣爲緣”爲終,故不論何法莫非爲所緣緣。譬如力弱之人,憑于杖或繩而得起來站立,如是諸心、心所法亦以色等所緣爲緣而得生起及住。是故所緣諸法對于一切心、心所法、應知爲所緣緣。
(叁)(增上緣)依于主要義而助成之法,爲“增上緣”。它依俱生及所緣有二種。此中:(一)依照“欲增上對于欲相應諸法及彼等起的諸色,由增上緣爲緣”等的語句看,故知稱爲欲、精進、心、觀的四法爲“俱生增上緣”。但不是(這四法)一起(爲增上緣)的。因爲以欲爲首以欲爲主而心轉起之時,則唯以欲爲增上,而非其他的幾種。余者(精進、心、觀)亦同此理。(二)其次若以某法爲主而使非色法(心及心所法)轉起的,則某法爲彼等(非色法)的“所緣增上”。所以說:“凡以某等法爲主而彼等法——心及心所法生起,則某等法對于此等法,由增上緣爲緣”。
(四)(無間緣)(五)(等無間緣)由于無間而助成之法爲“無間緣”,由于等無間而助成之法爲“等無間緣”。對于此二種緣,雖有多種解說,但其要義如下:即于眼識之後必爲意界,意界之後必爲意識界等,這是心的規則,必依于前前之心而成立,不是由于別的,所以若于各自之後而能夠無間的使適當的心生起的法,爲無間緣。故說:“無間緣,是眼識界及其相應諸(心所)法,對于意界及其相應諸(心所)法,由無間緣爲緣”。
無間緣即是等無間緣。譬如積集和相續、增語和詞的二法,只是名稱的各別,不是意義的不同。
諸阿阇梨的意思,則以世的無間性爲無間緣,以時的無間性爲等無間緣。但此說與“從滅盡(定)出定者的非想非非想處善,對于果定,是由于等無間緣而爲緣”等的文句相違。這裏他們(諸阿阇梨)又說:“(非想非非想處善的)諸法等起性的能力尚未消失,因爲由于修習之力的阻止,故令諸法于等無間不生起”,這正是沒有時無間性存在的證明在這裏由于修習之力而無時無間,亦即是我們的主張。因爲沒有時無間,所以不應說等無…
《阿毗達摩·清淨道論 17· 說慧地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