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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四相

  人生四相

  唐仲容居士著

  緣生法和真如是世出世間的根本真實,而緣生法和真如的具體所指就是人生。所以,講緣生法和真如就是講人生實相,今從四個方面加以顯示:

  一、有相無體

  正觀人生所攝的諸法,其真實相就是有相無體的中道。雖相有,但非世俗所說之有;因它刹那變化,非斷非常,故諸法實相的“有”屬遠離名想言說的妙有。雖體無,但非世俗所說之空;因世俗空仍有空相在,諸法實相的“空”屬遠離名想言說的真空。人生的諸法實相是相有體空。有唯宛然顯現之有,而遠離名想言說;空唯我法自性空寂,連空也空,故空也不可取著,如是方爲妙有真空。妙有有兩方面:一是指客觀事物的有而非實,它本來當下就遠離了實我法性,顯示了真空,故說爲妙有。另一方面是指依無漏智,主要是指以無爲真智爲依的無漏俗智,雖有見而無顛倒,雖有相而離染汙,故名妙有。前者主要指依它起自性,後者主要指淨分依它起自性。一般所說的真空妙有多從果上的後者而言。然而,對從因上所說的前者也不應忽略,它是悟入唯識相性的關鍵。唯識性亦依唯識相而建立。

  體無之所“無”者,是特指遍計所執性;相有之“有”者,即主要指依他起性,亦不遮圓成實性以無相爲相。如來于契經中常常密意說言一切法空者,即依此中前者而說,若不知此中密意,必墮斷見巢穴。故要善巧解義,方能無倒顯示法相,是爲善取空。對于後者,無論是依它起性還是圓成實性,本來都不可言說,但爲悟他故,由已深知不可言說,而能遠離諸著,同時善巧施設文字言詞,無倒顯示諸法性相,正顯一切諸法不可言說。不可言說是遮诠義,但遮實我法性;無倒顯示是诠顯義,唯顯諸法離倒真實。

  二、變化無常

  大到人生宇宙的一切,小至細胞的分裂、心理的變化,沒有一樣是固定不變的實法。一切一切的事物,無時無刻不是處于刹那生滅、相似相續之遷流變化中的。從心色二法上講,本識執持根身,由命根不斷業力增上滋養的關系,才會有內四大種刹那刹那前赴後繼從最初的變現到後來的持養根身,以及有識中外四大種刹那刹那前赴後繼變現根身所依的器界,所以有了生及少長乃至衰老的生命周期與規律。以有根身不壞,境界現前,根觸境時激發識(自證)內(見相二分)自種騰躍而起,變現似能所二取的見相二分,才有了人們的認識活動。前七轉識在了別各自境界時,于見分上有似相分行解行相。爾時,現行刹那生已,熏習本識,生已不住,刹那便滅,已成爲本識內的各識自種,還能引發後後各識現行。以有轉識種現熏生刹那刹那不斷運動,如水流注,不曾暫息,遂爾便能維持本識自相、因相、果相叁義不失,而得成其功能不滅。另外,諸識生時,必帶心所種與之俱起,以爲助伴,總別各緣。在緣境時,由于邪作意力的關系,以及分別我法二執的引發思業等,心所起時便引同類煩惱現行。若爲正作意力,以及淨智或加行智的引發思業等,心所起時便引同類善慧現行。複在修習正觀時,以加行力退,定境遂失,便有善染交錯消長的現象,故需數數修習,乃有大劫所行。

  從上可以看出,在人生的根本——本識與轉識的運動關系等中,一切都是變化無常的。明白了人生的變化無常,就知道根本沒有一個實法可得,就能破除法執;我執以法執爲依故,破除法執的同時,我執隨破。人生的變化遷流從未中斷過,四念處中有“觀心無常”,叁法印中有“諸行無常”,皆以一心而攝,故依“心”的變化規律可以總的概括爲十二因緣。

  叁、昏迷顛倒

  凡夫由有無始無明,及依種種言說分別,于境取著,執內有我、執外是實,是爲我法二執。不管是夢中,還是白天,日夜處在虛妄分別的遍計執著中,弛心逐物,把一切都當成真實,而永墮纏縛,謂之昏迷顛倒。昏迷顛倒說明了一個問題:凡夫常時都是生活在自我的不真實及不正確的主觀世界中的。其主觀認識作爲客觀事物的反映,由于有我法二執染汙的關系,所以往往是一種錯誤的和被扭曲了的客觀反映。爲了改變這樣的情況,將錯誤的和被扭曲了的認識改正過來,就需要從改造主觀認識世界入手,以求達到徹底改變有漏皆苦的人生宇宙爲無漏常樂的人生宇宙爲目的。因爲,所謂的外境——相分(廣義的相分包括了見分)不能離見分而有,自證在變現見相二分時,對于親所緣緣的相分而言,見分爲相分的勝增上緣。見分有主動性,相分則是被動的,見相二分的關系就是主動和被動的關系。所以,改造人生宇宙,遠離昏迷顛倒,就要從主觀認識入手,將主觀認識變成般若智慧。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所說的“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挂礙;無挂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若是內心生起了般若智慧,當下就能超脫昏迷顛倒的人生,當下就得涅槃。

  修行者的目的就是要從昏迷顛倒的人生中超越出來,而得涅槃解脫。然而,如何才能生起般若智慧呢?僅有主觀的良好願望是不夠的,還要有一個合理的如法的操作過程才不至于勞而無功,願望落空。我們自己有的多是無始無明,必須要用佛的智慧才能打破我們心中的無明。修行雖是自己的事,但我們必須要以佛的智慧——如來聖教爲廣大的所緣境,多聞熏習,如理作意,學習摹仿,才能集積福慧資糧,才能生起法住、加行二智,才能成就根本、後得二智,乃至成就無上菩提。否則,若偏離聖教,甚至不用聖教的話,必然要墮落在非常危險的自見取中。十地菩薩都還不是無學聖果,何況區區爾輩,初學凡夫!故真學佛者,豈有于如來聖教起增上慢之理?不可不慎之!通達“無我”及“緣生”的道理是生起般若及修行所依的關鍵。

  四、常自空寂

  《妙法蓮華經·方便品》偈雲:“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這裏的寂滅就有兩層意思:一爲本來空寂;二爲還歸空寂。

  1、本來空寂者。人生宇宙所攝的一切法本來非實,故本來就沒有實我法性。雖因緣和合而有生、住、異、滅的假相,然生已不住,刹那即滅,非滅而空,本來實我實法不曾有故,本來無生,本來是空。故說一切幻相的當下就是本來無生之實性,唯相即無法。生滅等法在現象的壞滅之前也不曾有過,有的只是因緣和合的一個幻相。既然這個幻相、中空非實,無有生滅等法可得,那麼,我們確切地說,只能說有這麼一個幻相,在表達幻相時用了一個假名做爲代表的符號而已,而絕不能說有生滅等法。《轉有經》頌雲:“以彼彼諸名,诠彼彼諸法,此中無有彼,是諸法法性。”(轉引自《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卷叁十六中)若只見幻相而不見生滅等法,就是不行一切法而入一切法,當下就能證得諸法實相,而得契會中道。所以說真實的事實就是:這現象的當下就是無生本寂。而實際上,之所以産生“法”的感覺,那多是因爲對能诠表的語言文字及所诠表的意言産生的執著。我們一般在認識事物時,很多時候是在運用名言概念認識名言概念的,畢竟我們的現量境太窄了,絕大多數是通過比量境來認識事物的。如加行位的菩薩,就是主要修習無倒抉擇的正比量的。

  2、還歸空寂者。是指人生變幻無常的歸宿,其最終顯示的還是寂滅――不生之實性。因爲一切法既然唯屬變幻無常的幻相而已,即一一變壞之法,雖有暫時的幻相可得,然而生已即滅,刹那不住。從一切法的變幻無常上說,人生有生、老、無常的階段性變化,且每一階段都不停的在生滅變化著,人生所攝的一切法都在刹那刹那生滅不停。從這變化無常的規律中就顯示出了無實自性可得,即無常之法終歸空寂,這是不變的人生定律和歸宿。衆緣聚集時,有幻相顯現,衆緣散滅時,這個相就永遠再也找不回來了。它沒有到任何地方去,本來就沒有實法出現過,幻相的壞滅還歸于法空。從人生的無常顯示了一切諸法的還歸空寂,由觀人生的無常,破除常見,進一步觀諸法空寂,破除法執,最終就能得無生法忍。

  真如雖然只有一個,然而依證受真如有“如理證入”及“除去障礙”的兩種用功差別,所以就依用功的差別,而分成兩部分來加以說明。前者觀本來空寂者要相對深一些,主要依的是圓成真如,爲使學人契入諸法實相,重在顯示無生;後者觀還歸空寂者要相對淺一些,主要依的是二空真如,爲遣除學人我法執著,重在顯示法空,是爲二者略爲不同之處。但二者又是不可截然分割的,爲了顯示其特性,才分開加以說明。無論是事實還在實際修行用功中,二者都是分不開的,學人對此要加以注意。

  總結

  凡夫執著有各種各樣的真實事物,具體的就是執色、聲、香、味、觸、法等爲實有;複由不正的認識――無明邪見引生種種雜染、憂苦。

  聖者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知諸法無常,唯是心現的影像,念念生滅而無所有;複由正確的認識――般若正見如實了知諸法實相而如如不動,能滅除種種雜染、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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