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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乘佛法指要 第二篇 正修行 第叁章 大乘

  第叁章 大乘

  你若發心志求一切衆生的安樂與利益,就會回小乘道而轉爲大乘。然則,大乘須以小乘爲基礎,因爲在佛法中,你必不可違犯修善止惡的戒律。

  一、人無我

  在你受了菩薩戒之後,你就應開始觀自心所呈現之本性。必須決定了知在“人”中之“我”是不定的,正如一切主要教示中所詳論的(注33)。然而,簡言之,所謂“心”亦只不過是空,因爲心中根本無物顯示——無形:非長方、非圓、非正方、非半圓、非叁角,非長短、厚薄等;無色:無青、黃、赤、白、藍、黑,亦無花紋等。此外,此心空無體積,無中間、無周圍,乃至無任何度量、尺寸。即使你已能覺得:“心是空的,其中空無一物。”你仍然有此一了別認知,這個了別依然可以使你産生種種愛、憎、憂、

  喜、信心、慈悲等等思想。首先,以如上的方法觀察心之本性。你若能繼續確認“人無我”,便可以此行禅觀(注34)。

  二、法無我

  再者,必須決定:凡一切相,不論內、外,有情世間或器世間、色、聲、香、味、觸等,這一切皆由心體空性中之“內在動力”(注35)所顯現,這一切,皆無定相。簡言之,一切皆有如幻術(注36),如夢、如水中月、如彩虹、如海市蜃樓、如鏡中相、如幻城、如電光、亦如回響。一切法性皆悉空寂,唯有因緣和合之妄現(注37)。

  當你心已決定一切法無我時,便以此而修禅觀,且以般若波羅密之義止持你自己(注38)。

  叁、增長慈悲心

  觀想那些還未能了解這兩種無我的衆生,觀想他們每一個都曾經是你的母親、父親、親戚或朋友。觀想他們都曾依戀你、照顧你、鍾愛你、呵護你,而且真實地利益過你。而他們現在都爲無明之所迷惑,爲有毒的沖動之所系縛,于無我中執著我。由此執著所産生的種種覺知與情感,使他們積集無量的不淨業。再者,由此等不淨業之力,使得他們必須無盡期在娑婆世界中流浪生死,曆經六道的各種痛苦。雖然沒有一位衆生甘願受苦,但他們都從事不淨之行,這便是痛苦之因;雖然他們都想得快樂,但他們不了解如何修善(修善爲快樂之因),因此他們無法獲得快樂。爲憐憫他們的處境,你便應于靜坐時行慈悲觀,並發菩提心(注39)。

  大乘修習主要法門,是將空慧與慈悲心配合在一起,並不斷地修習“受與施”之觀想法(注40)。因爲這的確是無錯謬的佛道;因此,你于修習六度時,應時刻不離此道。

  注釋:

  32.皈依戒包含皈依的誓言。

  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五戒爲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沙彌、沙彌尼戒,爲以上五戒(包括不淫戒),以及大約二十五條節製行爲之誓願。

  比丘、比丘尼的具足戒爲比丘二百五十條,比丘尼叁百四十八條,其中包括以上之戒條。

  33.仁波切在此是指佛經中所說的人無我。在岡波巴所著的《解脫之寶 The Jewel Ornament of Liberation》中的一章:“究竟覺”中,對此有詳細的分析(H.V.Guenther譯,香巴拉Shambala一九七一出版)。

  34.這種禅定之思惟有兩方面。首先你須利用仁波切所指示的方法去觀察你的自心。當你完全決定並沒有“我”存在,你就使你的心坦然而住。

  35.“內在動力”是指心行。當我們尚未了悟心體空性時,我們所看到的一切法,都不是心的本體,而且恍若有獨立的自性。

  36.在本書的附錄,我加了一則仁波切所說的故事,以闡釋何謂“幻相”。

  37.因緣和合指法法之間互相依存。這便表示了基礎的因果律。然而,因爲法不孤起,因此因緣和合也流露了一切皆空的道理。

  38.參見注35。仁波切在下面會討論般若波羅密的意義。

  39.菩提心爲發願以及契而不舍地追求佛果,以利益一切有情。關于菩提心詳盡的討論,讀者可參考岡波巴大師的《解脫之寶》。

  40.這個禅定的法門在蔣貢康楚的《開悟的直接道路》(A Direct Path to Enlightenment),亦即《修心七要論》中有詳盡的討論。(此書由 K.Mcleod英譯:Kagyu Kunkhyab Chuling 一九七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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