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講 九月二十六日
【獅子賢義疏】:
此爲樂廣之有情利益設施,如此八品義門乃至廣說種種行相。又爲樂略義者說雲。
頌雲 相及彼加行 彼極彼位次 彼竟彼成熟 另攝爲六義
如是頌雲者:
一、最初種種一切智性中,諸一切智性叁者,現法導行作用顯示依住是其性相。
二、即于此中使能自在所作故,爲彼一切自性叁種之修行者,入于加行中種種一切行相觀證,現時圓滿一切智性叁種之加行能作也。
叁、此于最極純熟修行者,卓越完全行爲故,頂上現證者,于一切智性叁者熾然之住品是也。
四、于此所證之正真決定堅固所作故,別別究竟行相,種種修行之事義,宗要正確能作之邊畔現證者,一切智性叁者上之位次住品是也。
五、此于行上無有差別(不作),正真一刹那現圓菩提者,于一切智性叁者,究竟住品之類是也。
六、此中彼彼之果即是法身能作及俱有者,一切智性叁種之成熟故也。
此是佛母大般若經一切義攝,別說六種者也。其義亦與如前所說不背者也。此中爲利樂一切有情故,施設如此略義六門行相說竟。
複次更總攝爲樂利一切有情故,施設叁種行相雲。
頌雲 攝境有叁種 因四加行性 法身事業果 攝義又叁相
如是頌雲者:
一、最初正真一切智性上等等,一切智性叁種之自性者,是入境之因也。
二、此中如何詳細加行者,是此下種種一切智現圓證等中現證之四種加行是也。
叁、如是加行及俱有之因,此因之果,如是盡皆歸納法身事業及俱有等果,是大般若佛母全經大義之略攝又叁種相也。此如如所說之作述如是。
以上疏文竟,以下是藏文翻譯人之筆也。
依彼僅少之辭義 由彼行相名數等
諸善巧說母經中 少知略義此所作
若是未知一切等 次第完善則不攝
此中攝等細分辯 所有差別盡確定
聖者清淨解脫軍 能仁義門見理者
位次容易辭容易 體等加行無所作
堪布正真作顯明 賢德上師頂禮足
辭品(義理)分析明顯現 即此論主獅子賢
此中聯接事業生 善體以此皆獲得
複此一切衆士夫 願獲如來大般若
般若波羅蜜多教授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
大阿舍黎獅子賢造疏 西土堪布達耶嘎日阿 爲肅清樂劄瓦才能集譯故所請之抉擇也。
拉薩大德恩師康薩仁波卿教授 弟子能海比丘譯成漢文。
【清涼記】:
以上八品文竟,次爲饒益樂中之有情,將八法攝爲六,複說一頌。“相”即叁智,爲趣向之目標,須先認識清楚。“彼加行”即圓加行。總明叁智之作法、行相、觀證次第、聯系方法、事前准備。如有地圖裏程,不難到達目的地。僅有叁智法相,不知加行方法,亦不能成就叁智也。“彼極”即頂加行。爲叁智修行至極熟練,猶如舟師老于航行,則熟知岩礁灘險之津要,風濤變異之征兆,避難就易之方便,故能不爲障難所阻,疾達彼岸。但若叁智法相加行次第不熟,則此作用亦不能起。“彼位次”即邊次加行。爲叁智加行之漸次,由六度攝歸般若,配合六念,在事相起實際作用,最後歸空法空,以涅槃爲究竟,依此日日練習。“彼竟”即刹那加行。爲叁智修行究竟,最後刹那成佛。此最後刹那由修行經過一一刹那之所證得積累而致。壯士一彈指有五百刹那,佛說喻如重疊五百張樹葉,以利刀一斫斷之,所經一一樹葉各爲一刹那也。“彼成熟”即法身,爲叁智之果。自性身本具無生滅,清淨空性,無微塵許自性可得,般若所明重在此點。法性身從修出,應多看經文,依教起修。本論之文,重在明法身事業,即化身度生之作用。
次爲樂略者將八法攝爲叁,複說一頌。叁智爲境,四加行爲行,法身爲果。境亦是因,行是由因至果之道,境行果亦即體道果。由此可攝如來一代時教。
本論注疏由梵譯藏者,多至叁十余種。宗大師金鬘論中,對之均有論列。義疏亦稱顯明燈,宗大師抉擇爲諸疏第一。西藏學本論者,宗派甚多。茲所講者,依康薩仁波卿之傳承也。我在拉薩學四年余,專學此論,惜當時筆記未攜出,第二次進藏,尋之不獲,不知何往。後于吉祥寺,僅就記憶所及,錄爲附講,略備急需。倘能細講,亦有意味。匆匆講畢,消文亦難。大經文廣,難于攝持,造此論頌,是彌勒菩薩之大慈悲。義疏文略,不作贅語,故文勢突兀,有時難解。西藏學者多背誦義疏,若能背甚好。宗大師二疏,金鬘論重法相,廣解重修行,我所學是廣解。安東、塔爾寺、後藏、蒙古等地,但通現證莊嚴論即可考格西。漢地法師,但通此論,任講何經不必求注解。說此語是勸大家努力學。根本法相差別推演不開,成爲囫囵吞棗,故法相應補學。本論對于自修,尤爲重要口訣,以是彌勒菩薩親承佛之教授故。此中盡攝大般若之要點,得此則得全部佛法之精要。
吉祥圓滿
(此第一副本于一九六一年六月六日抄寫圓滿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