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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清涼續記 第十六講

  

第十六講 九月十一日

  

  【獅子賢義疏】:

  如是教示中,于能取之行相分別第二者:

  

  頌雲 立有情及因 于此境壞滅 修道及聯系 違品馀九相

  

  此頌所雲者:不隨順品能取之行相分別第二者,依有情之安立,彼中行相施設之因,有稍微顯現之境,作修行之道,是正真所斷之故,彼隨行行相有九種也。九者雲何?即二頌分別之第二種說。

  

  頌雲 如其自體性 叁智障叁種 滅道真如等 相應俱不俱

  不平苦等中 諸煩惱自性 無二諸愚迷 爲最後分別

  

  凡此所雲是也。

  一、一切種種相完全不知,于一切種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二、于一切道完全不知,道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叁、于一切根本,完全不知,一切根本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四、般若波羅蜜多完全不知,于一切寂滅道,悉皆愚昧。

  五、于色之所知,真如義體,完全不知,于真如性等及相似,具足與不具足,悉皆愚昧不了。

  六、于魔等之自性,完全不知,不平等性,悉皆愚昧。

  七、有義言說,如其攝受性之苦等諸谛,于中悉皆愚昧。

  八、貪等之自性,完全不知,煩惱自性,悉皆愚昧。

  九、所取能取之性相,完全不知,不二之理,悉皆愚昧。

  如前者能取之行相分別,最後修道之心、心所。入行住品之境,具有之九種宣說如是。

  總此修道不隨順品行相四類,是彼體所斷性之對治相四,亦彼修道分別之異門,如是所雲,內心刻記應作也。如前行相分別一百零八所斷,及時性平等,唯期(誰)于彼等體攝之煩惱一百零八斷除,功德具足圓滿,是一切菩薩修行之道中住者之依止也。

  

  【清涼記】:

  第二能取分別與修道聯系者九種。學法相重在相互之關系,舍利弗指示最好。般若經重在聯系,叁智、八法、七十義,皆明諸法之聯系。法相能會通歸納,即並不繁多。圓加行品即說叁智相通之道。于道不知聯系,不能會通,故成障也。學修之障,皆由隔閡不能會通故。愚昧者,恍惚不清晰也。

  第一、于一切種智之十法,會通表境行果,所列之表應細看。

  第二、于道智中會通叁智一切道。

  第叁、根本智中會通去果遠近之理。根本者,就空無我言。不善學四阿含,則大乘法空難通達。四加行叁身皆從叁智出,會通叁智在圓加行中。

  第四、般若指大經及本論所诠。總論般若之義,在七十義頌中,大概明其法相法數。不學廣般若,必不能精通深你=般若。不學現證莊嚴論,則中觀在門外說話。月稱論師尚嫌現證莊嚴論于堅穩自行闡發未盡,故造入中論,重要從中士、下士、皈依發心起。六度深廣般若合說,引入深般若,不如是不能入中觀也。入般若法門頌,即依入中論集其綱要。由廣般若入深般若,如梳亂發,分股梳之則易通,利根者當前放下,如亂發剃成光頭,亦可不勞梳理,但非盡人皆能。不經入中論直接闖進中論,太爲艱苦。于廣般若應當致力。

  第五、于真俗二谛不知。法相對法爲真如所依,一一法由法相分晰即見其性空。故般若空義,須由阿毗達摩悟入。不能者,宗大師所開方便,即切實學因明。由自慧抉擇而達法空。菩提道次第止觀依因明立。但不知對法,因明亦無法施設。現量即真如。如如法性實際,無可說,亦不待說。真如不可摸索,在上面大做文章。比量者,即是名言安立。正比量即等于第二類現量。俗谛之法,即第二類現量。第一類現量,即真谛法空也。二谛雙觀雙照。有法才能安立真如,真如在俗谛上不是空架子。法相中觀會合,俗谛即指示真如。不通法相,所謂法性皆我執意識分別擬議,真如不可從閉目冥然中得也。

  第六、六道有情平等,經論廣說。平等性智,即是無我。衆生各愛其類,順習氣故。此順性在凡夫位即貪愛癡等。佛亦願衆生成佛,即貪愛轉成大悲。魔願人成魔眷屬,亦平等性。魔亦緣生性空,修法空觀則魔亦空。魔皆與我反對,有魔方好斷我執。修行皆從艱苦中出,平安成佛何足貴乎。

  第七、有義言說者,一切經論,如理善言,乃至風聲鳥語,凡能令人警覺者皆是。世間衆苦,皆說苦谛。一切壞滅變易之事,皆說無常。四谛之理,于大乘即轉用。例如苦谛性空,則無苦。集淨法,則集谛與道谛合矣。

  第八、煩惱從我執熏習出。貪欲皆爲我不滿足,欲求令我滿足。欲難斷,修行人多不說,但真修行在此。欲不斷,縱蓋棺論定,此生過了,後世如何?未死以前用何保險?楞嚴咒、九想、要加持力、定力成就才行,未成就前如何?只有依辨識阿含,能識犯戒境,不與犯戒機會,才能保險。叁十七道品皆保險之法。但一處錯則全盤皆錯。如用機器,要先能不打著自己,再說運用巧妙。戒與般若合修,是佛一貫承傳。我從西藏所得教授,此爲第一。戒是事上的般若,不是教條。應熱心學,所得之益,生生受用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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