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叁講 九月五日
【獅子賢義疏】:
複次,彼彼等持未建立而生阻礙是一,一者無觀念,一者是觀念有,而等持未生故。複次,彼彼等持未立,而于彼又別無對治機緣俾可生起也。于是等持未立者如彼有八,于中皆同于最初靜慮之中間也。彼于等持未建立也。于彼等觀是一。而于一中別尋阻止之沈怠趣入中。有心力不同之門。于行者之行有不同之門,各欲度頂之沈沒入行,于法自在,現法之隨行能作者,如是性相即是修道也。
如是依修道之名稱,于彼所斷,不隨順品四種之名诠旨趣,是一時所取行相分別之初也。
頌雲 經廣略釋標 佛不全攝受 叁時功德無 及妙道叁種
所取初分別 加行相行境
此頌所雲者:
一、于一切有情總攝,俱喜隨行攝持,或總或別入于法中。
二、于樂廣法之有情,隨行攝以廣法。
叁、如其所說,如義熱誠不能作者,以佛之行爲取鑒(勉勵)完全無所取持故。
四、若生阻礙,是道之加行功德不具,無修持故。
五、正確之生因等不具足,是見道之功德無所修持故。
六、未來無性向進,是修道之功德無所持故。
七、起四顛倒等,是于涅槃加行之道無所修持。
八、空性現法之修行性見業(無修故)。
九、及無自性之修行能作之性無故。
如是等是修道中,所取之相分別最初住類,彼所應斷,修道加行住品之境性,具有之行相九種也。
【清涼記】:
次修道所斷分別叁十六種,初一頌謗,明初所取分別九種:
初、二、“經廣略釋標”,爲關于利他說法之事,爲樂略者說略,爲樂廣者說廣,如俱舍論說爲樂廣中略者說蘊處界叁。此教人方便,阿含經中形式甚多。
第叁、謂于佛功德,應完全攝取。唯爲自求小果,簡略一法,亦可得證。若爲利他,當觀機施教,則應等學一切佛法。教人應有悲願,否則以爲苦事,因緣不具,便不爲作因緣而棄舍。當學舍利弗善于教人,病者、貧者、富者,各有相應之教法,皆令得益。或有教人即出障者,是加行功德不具,無傳承無實修之故。以此學者雖多,而終身弘法無礙者,甚爲罕見。康薩仁波卿傳法、講經、灌頂,每次皆殊勝成就,各有次第因緣,非無因而致也。雖小事,先必秘密發願,布施、供養、念誦等加行皆具備,然後舉行。故弘法雖才十余年而遂圓寂,超過他人必生數十年所作也。作善法必須先有加行,是密法傳承。有時講二月經,先修一年加行,則聽者得益特多。講現證莊嚴論臨時加行,叁大寺規矩,每日應誦全論頌文一遍。每次開講前,古母紮倉念心經,哲蚌寺念二十一度母贊,各一百零八遍。作法師者,不可貿然,先要自己學修有心得,到時如何說法善巧,更須求上師叁寶本尊護法加持。平時求,臨時更特別求,自然一帆風順。但供施之事,不可用邪命所得不淨之財,若用之禍患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