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五蘊淺說
一、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五個蘊叫做五蘊,"蘊"是"積聚"義。又名"五陰","陰"是"障蔽"義,能陰覆真如法性,起諸煩惱。現把五個蘊的意義說明于下:
1、色——即物質,變礙爲義,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
2、受——領納爲義,包括苦、樂、舍叁受。
3、想——取像構想爲義,于善惡憎愛等境界,取種種相,作種種想。
4、行——意念中遷流不息,起諸造作爲義。即由行動去造作善惡業。
5、識——了別爲義,由心識了別所緣所對的境界。
二、四大作用性與色法——四大的地性堅硬,水性潮濕,火性溫暖,風性流動。色法中的根身與器界的構成都具有此四大和合的作用性。如我們身體的骨節爪齒是屬地大,汗液唾涕、膿血便利,是屬水大,熱度溫暖是屬火大,呼吸氣息,是屬風大。器界中的山河大地以及一切器用物品,也都有此四大的作用性。
叁、四大與根身——四大是地、水、火、風。根身是我們的身體。佛說四大是構成根身的元素,即是我們的身體是由四大和合而有的假相,如果一個人因四大不調,生起大病而死亡,則根身已壞,四大和合的因緣便消散,故佛經說:"四大本空。"
四、五蘊與根身——根身的總和不出色、受、想、行、識的五蘊,由這五蘊互相關系的結合,才聚成了我們具有精神作用的身體假相,到了這些關系的助緣散滅,身體也就壞了,故佛經又說:"五蘊非有。"
五、佛經說:"四大本空,五蘊非有,緣聚則合,緣散則離。"這就是說"五蘊根身"是緣生性空,不可對這"五蘊根身"起諸執著,煩惱自縛,就有業報,因爲造業的是由這"五蘊根身"。
【注】
⒈五蘊中的色蘊是屬于物質的叫做色法。受、想、行、識四蘊是屬于精神的叫做心法。
⒉器界是山河大地房屋及一切器用物品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