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講
爲利衆生而願成佛,爲此而去聽聞大乘的佛法,下面要聽聞的是《入行論》第九品,對人無我、法無我的抉擇方面的內容。
今天對于相續,再講一下。相續有兩種,一種是種類的相續,另一種是性質的相續。種類的相續,打個比喻,一棵大樹,今天的大樹和明天的大樹,看著一樣,乃至第一刹那和第二刹那等多刹那的大樹,是一個種類的,完全是從之前的大樹延續過來的;如果把這個樹木燒成灰,這個灰對于大樹來說就不是種類的相續了,而是性質的相續,因爲在質、性質方面是一樣的。這就是種類的相續和性質的相續的差別。我們生命的來世今生是性質的相續,在五蘊、心識上(相續)下去的;種類上不一樣,今生是人,下一世不一定是人,種類方面是不相續的。這是昨天的一點話題。
癸二、斷若無我悲心不合理之诤:
或問若有情亦無 對誰而修大悲心
爲解脫果而承許 依大愚癡立彼名
“對方問:“如果有情沒有自性,就是根本不存在的了,這樣的話,悲心的所緣境也就不存在,那幺,應對誰修習大悲心呢?””中觀自續派以下認爲,如果有情沒有自性,就成了根本沒有的東西。修悲心要緣一切有情,有情沒有了,修悲心的物件和所緣便不存在了,那對誰修悲心呢?
“僅依無自性並不成爲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我們承許爲了證得佛果而修菩提道等的內涵,對此等內涵,不是觀察有無谛實的道理所觀察的對象。依愚癡所安立,僅于名言上有的有情,即是修習悲心的所緣境。”下面回答說,無自性並不是徹底沒有。之前一再講過,無自性和根本無並不相同,雖然沒有自性,但它還是可以存在。爲了成佛而修菩提道,對于這樣的內容,我們不需要用觀察有沒有谛實的道理去觀察。因爲在不去觀察、不去尋伺的情況下,彼在名言上還是有的,依名言量安立。這裏的“依愚癡所安立”,即非染汙無明在世俗上、名言上去安立有情。名言上的有情,不必以勝義量去觀察。這些名言上的有情,就是我們修悲心的物件和所緣境。名言假立的我是不用破除的。
癸叁、顯示不破除假立之我:
若無有情是誰果 誠然而許由癡生
爲現前息有情苦 果位無明非所遮
“對方問:“若有情沒有自性,那幺修習悲心所證得的圓滿佛果,又是哪一位的呢?因爲沒有作爲證得者的補特伽羅。””對方一直懷著這樣的觀點——沒有自性就什幺都沒有,修悲心菩提心證得佛果的是誰?我們都會有這樣的疑惑,有時會想:既然無我,誰去成佛,誰去解脫?好象沒意義似的。須辨別清楚,這裏的無我,只是沒有谛實的我,名言上的我還是有的,這個不能遮止。仍有假立的有情證得佛果。
“就所得的佛果與證得者的補特伽羅沒有谛實性而言,雖然確實是這樣,但不能因爲勝義中無能得、所得,就說它們根本沒有。”在勝義的觀察面前,我們沒有一點可以得到的東西。能得的補特伽羅、所得的佛果,在勝義裏一點谛實性都沒有——實在的能得、所得是沒有的。但不能因爲勝義中沒有,就說它根本沒有,名言上還是有的。
“在不觀察不尋伺的情況下,僅由癡心的安立中,也是承認修習悲心等的。”在世俗的名言量的情況下,我們承認有修悲心,也有一個假立的有情證得佛果。不能因勝義中沒有,便在世俗中也全盤否定。
“爲了息滅自他的痛苦,證得圓滿的佛果,而修習悲心等。安立此等的非染汙無明(癡)是不用遮止的。”非染汙無明,想要遮止也無法遮止,到成佛的時候自然就不存在了。非染汙無明,現在要斷也斷不了,通過它反而可以成爲一種成佛的方便。
那幺要斷除的染汙無明是什幺呢?
我慢能爲衆苦因 由我癡故慢轉增
謂余實執不能遮 修無我力殊勝故
“那幺應遮止的無明(癡)是什幺呢?”
“痛苦的因與根本——我慢,”此處我慢,不可狹隘地理解爲平時我們所說的慢心,而應理解爲我執,“這種染汙無明,對于法與補特伽羅,愚癡地執著有個我,依此,使輪回的痛苦倍複增長,因此二種我的愚癡是應當遮止的。”應遮止的,是二種我執:人我執與法我執。它們才是痛苦的根本,能使輪回的痛苦倍複增長。因此,二種我的愚癡是應當遮止的。染汙無明——二種我執是我們現前應該非常用心去斷的。
我們說要斷除無明我執,對方又說“謂余實執不能遮”。
“若言:“二種我的愚癡(實執)從無始以來,即入心中,串習已久,比起前面的那種非染汙無明,還難以斷除。””對方認爲,我執從無始以來就有,根本沒法斷除。
我們這樣回答,“是能斷除的。我執是對于事物真理的顛倒趣入,勢力微弱,極爲低劣。”我執是對事物的真相沒有明白,既然它是顛倒的理解,就沒有清靜的正理作爲它的靠山。“只要修習無我的道理,對于事物真理,不再顛倒趣入,就能斷除我執,修習無我是最殊勝的力量。”無我的道理是事物的真理。有清靜的正理做它的依據,所以力量非常強大。修習無我,由無倒錯地通達空性的真相,這種最殊勝的力量能斷除我執。
修習人無我和法無我時,一般在開始證時,是先去證人無我。這樣相對比較容易一些。前面破斥、闡述的,是人無我的道理。如外道所認爲的有心識的我、沒有心識的我,以及佛教內部自續以下各宗派所安立的各種各樣的我,通過對這些的一一破除,來說明無我的道理。無論是遍計的我還是俱生的我,這些“我”破除之後,安立一種唯名言假立的我,讓他去解脫、讓他承受因果。
假立的我是在五蘊的相續上安立的。有一種小乘的觀點認爲:心識的相續在分析的時候,可以找到最短時邊際刹那的心識,即最短時間的心識。這樣就會有實有的心識,是不行的。最短刹那是沒有的——可以無限地分下去。不可能找到一個最短時間的心識作爲心,心只是在一個相續的流上安立而已。
又,我們一直強調粗細人無我的差別。在應成派認爲真正的無我,是指自體成就的我沒有,這是細分的無我;而粗分的無我,是指獨立實體的我沒有。而在中觀自續派以下,都認爲粗的人無我,是常一自在的我沒有;細的無我,是指獨立自在的我沒有。後者在應成派,也認爲是粗分。這是宗見上,人無我的差別。
庚二、抉擇法無我後修習情況,分四:辛一、修身念住;辛二、修受念住;辛叁、修心念住;辛四、修法念住。
初者,分叁:壬一、對于身體總的觀察;壬二、對于支分的觀察;壬叁、顯示應于身破貪。
今初:
此身非足亦非胫 髋髀腰脊亦非身
身既非腹亦非背 胸膺二臂亦非身
身非脅肋亦非手 若肩若腋亦非身
身非內藏諸藏腑 若頭若頸亦非身
此中言身是何物
“士夫的身體沒有自性,如果身體有自性的話,在尋找自性成就的身體事相時,應有所得,而實無所得。”事相是什幺呢?就是例子。既然身體是自性有,就可以舉出其自性成就的例子。但實際上找不到。(自性成就的身體有叁種存在方式:一,身體是某個支分;二,身體是支分的聚合;叁,身體在支分外。從本頌起一一破斥。)
“所言“士夫的身體”,它是如何自體有的呢?在尋找時,腳與小腿不是身體,髋骨與腰脊亦不是身體,如是,腹部與背部也不是身體,只是依于它們安立爲身體而已。胸部與二臂也不是身體,脅肋與雙手也不是身體,只是依于它們安立爲身體而已。左右肩膀與腋窩也不是身體,腸等五髒六腑也不是身體,如是,頭部與頸部也不是身體,在身體的各各部分中,自性成就的身體究竟是哪部分呢?實則沒有自性成就的身體。”
若言身依一切支各于其處而安住
諸分住各支分處 彼分自體住何處
若我身悉遍全身各于手等諸處住
如其有幾許手等 亦應有爾許數身
有一個概念:身體是具備各種支分的總體,手腳等就是它的支分。按我們的觀點,這個身體只是在各個支分上安立的而已。如果認爲有一個自性成就的身體,這個身體在安住于各個支分上時,它就應該有兩種安住的方式,下面逐一分析。
“若是這樣認爲:“具有各種支分的粗大身體,是依于身體的各個支分而安住的。””如果認爲這個粗大的身體,也就是自性成就的身體,安住在我們身體的各個支分上面。
下面便問,“那幺,這個粗大的身體,是它的每一部分普遍散布于每一個支分呢?”我們一般會這樣理解:身體的手安住在手的支分上,身體的腳安住在腳的支分上。這是一種安住的方式。“還是在每一個身體的支分,比如手上,都有一個整個的身體呢?”這是又一個安住的方式:每個支分上都有一個完整的身體。既然是自性的身體,安住方式就這兩種。
“若說是第一種情況,假使是身體的各個部分住于手等各各支分中,身體的支分又會住于何處呢?住處應有無窮的過失。如手,又應住于手的支分手指中,如此推究下去,直至微塵間。”比如說身體的手安住在手的支分上,那幺手的支分又安住在哪裏?若手的支分安住在指節上,指節又安住在哪裏?若指節安住在骨頭和皮膚上,骨頭和皮膚又安住在哪裏?依次類推,無窮無盡,找不到一個終點,找不到一個最終安住的地方。我們稱此種狀況爲“無窮”的過失。這就成爲戲論,無意義可言。所以這種安住的方式是不可能的。
“若說是後者,亦不合理。如果自己的整個身體,住于手腳等盡所有的每一個支分裏面,那幺,就應該有多少數的手等,就應有多少數的身體,身體成了無窮無盡的了,有著如此的過失。”身體有無窮無盡的支分,而每一個支分都有一整個的身體,則就有了無窮無盡的身體。亦成爲過失。
若內若外悉無身雲何身于手等有
若異手等無彼體 彼雲何有應成無
這裏講到各種各樣的情況,“如內道佛弟子所認爲的從外于五蘊上安立的士夫”,像應成派認爲一切補特伽羅只是在五蘊上安立一個有情、唯分別安立的而已;“或如外道所認爲的內在造作的士夫”,比如常一自在的我,不需依靠安立而自有的、恒常的一個東西;無論是外道所認爲的離蘊我,還是內道所安立的各種各樣的士夫(承受業果輪回的人),“他們都沒有自性的身體,如果沒有的話,在手足等上,又如何會有自性成就的身體呢?”
“若言:“有其它方式存在的身體。””如果對方認爲在五蘊之外或者各個支分之外,有自性存在的身體,也是不對的。“除了手腳等外,也沒有不需觀待、另外存在的身體,”身體的存在要觀待它的支分,有它的支分才可以稱它爲身體,除了手腳等支分之外,另外還有身體是不可能的。“那幺,身體它是如何自性有的呢?應無自性。”在各個支分之外的另一個身體不存在,在五蘊上各個支分上也沒有自性的身體,所以沒有一個自性的身體。
是故無身于手等以愚癡力起身想
形狀安立差別故 如于疊石起人想
“因此,身體雖無自性,但由緣于身體的安立處手足等,以執著士夫實有的愚癡力,妄執身爲實有,生起錯亂的心識。”手、腳、頭等支分是身體的安立處,由于執實的力量,認爲在這些上面有實有的身體存在。實際剛才分析過,在支分上面或者之外都沒有一個自性的身體。所以不過是錯亂的心識而已。
“形狀安立差別故,如于疊石起人想”,這兩句是打比喻。比如,由于形狀的差別,對于像人形的疊石,而生起錯亂的心識,認爲它是一個真實的人。
如是諸緣聚會時爾時身如士夫現
如是手等因緣會 爾時彼亦如身現
“當黑暗降臨時,視物不清,再加上疊石的因緣,如是諸緣聚會時,對于疊石的身體,就會顯現爲士夫的身體出來。”一方面黑暗,眼睛看不清;一方面疊石外在形狀像人形,這樣的因緣聚會時,就會把疊石認爲是一個真實的人。
“同樣,當手足等以及谛實顯現的諸緣聚會之時,對于支分的聚合體,就會顯現爲士夫的身體,對此顯現,執著它爲谛實的心識也會出生。”手腳等身體的支分是外在的因緣,內在的因緣就是谛實顯現的諸緣——即執實的煩惱心、實執在裏面作怪。當內外因緣聚合時,我們就會把各個支分聚合起來的形狀,認作爲有情的身體。在這些因緣聚會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無明實執。所以,要想破除谛實的顯現,一定要把我們執著的、認爲實有的徹底看清:你所執著的事物,並非如你所執著的那樣存在;你認爲實有的身體,仔細觀察,並沒有一個實有的身體。通過這樣的方式,才可以把我們的實執破除,否則永遠無法破除。看到一個情況就認爲是實有,是因爲沒有切實觀察:所執著之物是否如所執著的那樣存在。要想破除執著的心,一定要先破除執著的境。
壬二、對于支分的觀察:
如是亦是指聚故 手之自性是何物
指亦是關節等聚 關節亦可析爲分
“如前所說,身無自性可言,”身不過是依靠手腳頭等安立處安立的而已。“同樣,手也是依于自己的安立處——關節、手指的聚合體安立的而已,又哪裏有自性可言?手指亦是依于安立處——關節的聚合體安立的而已,沒有自性。而諸關節也在分析成各各支分後,尋找其有無自性時,自性了不可得。”
《入菩薩行論·阿紮仁波切講記 第八十七天》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