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本末,事有終始……
格物
撰文 / 釋淡塵(種德禅寺佛學苑學僧)
《大學》雲:“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意思是說:萬物都有根本和枝節,萬事都有結尾和開端。知道了事物的主次和先後,那麼就離《大學》的道理不遠了。
這是《大學》中八目的“格物”也是能否達到天下大治理想境界的最基礎的條件。“格”,至也,“物”猶事也。格物在于明辨事物,探究事物的原理。只有深深了知事物的前因後果,主次先後的順序,才能使事物做得有條有理,不雜不亂。
對照佛法的觀點,這格物正像佛陀所說的十二因緣法。從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佛陀是讓我們認識爲什麼我們一直還在六道輪回。爲什麼有生有死,有痛苦等,根本在于無明,只要認識這是無明而起,進而修行,即可超越生死。
又從另一角度來看,格是格除內心煩惱,物是不被外在緣起境界所惑。這樣深入,即可以除掉無明,複本心源。
我們能認識是基礎,有了認識,才能達到至善之境,這是結果,否則因不明,果不達。深信因果,那麼離道也不遠了。
所以,我們不得不從格物開始,無論是《大學》的最終目的――天下太平,還是佛教的成佛之道,都是由格物開始。明白了因,離果即不遠了!
願我們人人能發菩提因,結成菩提果-----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