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錢
佛陀時代,凡出家人接受供養只限于房舍、衣服、飲食、湯藥等生活必須品,僧人不畜錢財,比丘原是乞士,可說是與錢無緣,堪稱真正的無産者。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一切皆賴貨幣交易,沒有錢可說寸步難行,因此僧人有少量的錢,以備不時之需,也就勢所難免。
雖然如此,我們對于錢財卻要有著正確的看法。
一、當思從何而來。才一出家,即受人供養,是我們勞動所獲嗎?是我們德行所感嗎?絲毫也不是,俗話說“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們不過是沾了佛的光明,不信脫了這身衣服,誰也不會給你半文錢。既然如此,我們要怎樣才能對得起這身衣服呢?怎樣做才配一個佛的出家弟子呢?
二、當思爲誰所有。一般人錢在自己口袋就認爲是“我的”,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但僧人口袋中的錢,並不是屬于我們,而是屬于信衆,我們不過代信衆保管,代信衆使用,並且要代信衆“增值”。世人以叁寶爲福田,所以才心甘情願把財物奉獻給我們,目的是爲的種福、求福。如同播種于田,種子及豐收皆歸播種的人,而不屬于田地。又如存錢于銀行,本金及利息皆歸儲戶,銀行不過代爲收納,代爲經營。所以說錢雖在我們的口袋,我們卻不是錢的主人,只能使用,而不擁有;施者才是真正的主人,故稱“施主”。不僅是錢,既已出家,委身佛教,奉獻衆生,舉凡一切之物,皆不是“我的”,皆不可心存“我的”概念。
叁、當思如何使用。既然袋中的錢不屬于自己,我們就不能隨意使用。用時要心存戒慎恐懼,就像忠誠的仆人用主人的錢財一樣小心,不敢隨便。又像掌管國庫的職員嚴守法律的約束一樣,不敢妄爲。主人即是信施,法律即是因果,雖無人監督,而更嚴更密。若把信衆用于植福的錢當作自己的,隨便取用亂花,這和世間的貪汙犯性質一樣,而罪業更深。銀行收了儲戶的錢,不僅要保證儲戶的本金,還要善加經營付給利息,不然就要破産。出家享受一切供養,若能安守本份,老實念佛,弘法利生,便是上好福田,能爲佛教增光,能爲世人增福,不然就會破法。破産不過生計沒有著落;破法即人天眼暗,衆生失去歸依,罪過就大了。
四、當思少量知足。錢財用于弘法利生,多多益善;用于自身消費,自當少量知足。若對錢物有貪取心、蓄積心、盤算心,就背上了深重的煩惱。有人說:才出家時,身上只要有一點點錢,就覺得很足夠了,所以身心輕利;後來時間久了,不知不覺信衆的供養也多了,反而覺得不夠,希望更多,遠不如初出家時身心安樂。真人實語,現身說法,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