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師父,他們說南贍部洲衆生的共同業緣,都欠了一筆債,有的廟叫拿元寶,有的叫拿錢來還這筆債,這個事情我不明白。
這個不是佛教,佛教裏沒有這一條。
居士:那都是現在的那些廟說的啊。
不管哪個廟,有的是爲了收錢,就是爲了錢,所以把一些道教的東西也都搞到佛教裏,還有世間的、一些民間的做法,燒元寶等,都拿到佛教裏,這不屬于正信。
居士:那到底欠不欠陰債啊?
這種說法本身就不正確。我們每個人都有業力,我們既然能得到人身,就說明我們有這個功德,也有我們缺陷的地方,我們應當按照佛法的要求去修行。這種所謂的欠債不欠債,用什麼還,是不正確的說法。
居士:有的人說誦經也能還陰債。
陰債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因爲啥?我們現在所受的都是前生所做的,我們今生所做的就是來生所受的,並不是在陰間欠或陽間不欠的事,是我們起心動念所欠的。它記載不記載在這個陰間?記在我們種子識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