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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空性論今诠 導讀 3· 實證與表述

  3.實證與表述

  

   與通過分析推理得到結論的一般格式不同,龍樹的結論並非來自推理,而是來自在佛法上的實證。龍樹的著作只不過是他用通俗語言對自身證量進行的一種表述。也就是說,《七十空性論》是先有結論後建立表述的。特別是,爲了講解給當時當地的人群並使之接受,其表述必須使用當時當地的語言,其推理精密程度必須被限製在公衆認識能力所能接受的範圍之內,否則其論述就會當場失效,全無作用。顯然,千年前印度社會的文化、科學水准與公衆認識能力遠遠落後于現代,被當時水准所局限的表述如果用現代認識方式來檢點,其推理部分存在些問題幾乎是種必然。

  

   來自實證的結論無謬——這在千年後仍然不變。但要適合當代,讓現代人易于理解並接受這些結論,千年前的推理方式需要改變,因爲現代社會的認識能力、認識方式已經與千年前大不相同。那麼,什麼是佛法中的變與不變?佛法的核心是基于無我正見的離苦,解脫,解脫衆生和無盡利益衆生。核心不可以變,背離了核心就不再是佛法。可變甚至必須隨時隨地有所改變的,是引導大衆趨入核心的方便。對方便采取僵化而絕對不可改變的態度,反而不能利益更多人。一個極其明顯的例子是,如果佛教經論不經翻譯改變成中文,則中國讀梵文、巴利文佛典的能有幾位?如何保持佛陀教法核心精髓不變,而在流通傳播上與時俱進適應社會變化,是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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