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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愛情”,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

  45、所謂“愛情”,是綁匪使用的迷幻藥

  一個穿著華麗的女子來到寺院,哭得一塌糊塗,悲痛欲絕地訴說自己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並爲此付出了6年的青春,現在愛情鳥飛走了,這個男人要和自己分手,過去的山盟海誓化作雲煙,感慨“問世間情爲何物,卻教人生死相許”。

  佛教並不否認“愛情”作爲一種感覺的存在,但卻清醒地認識到“愛情”是無明産生的妄識,是在淫欲心的作用下産生的錯覺,和萬事萬物的規律一樣,同屬無常。小說家所描繪的刻骨銘心的愛情都是悲劇結尾,海枯石爛的誓言在無常面前會變得蒼白無力,在誘惑面前會化作謊言和虛僞。婚姻和愛情並無直接關系,婚姻的産生是因緣合和,緣分盡了也會離散。夫妻雙方在婚姻中會産生親情和責任,其穩定性要超越于愛情。在所有的佛經中,看不到佛陀對愛情有一字一句的贊美,無論在曆史還是今天,所有文學戲劇電影中出現的媒婆,都是以醜角的形式出現的。在比丘戒和菩薩戒中,佛陀明確規定佛子不許做媒。民間很多人錯認爲給人做媒是件功德無量的事,所以很多人熱衷于上竄下跳的穿針引線,豈不知“做媒”在佛經中被列入與“屠戶、娼妓”並列的叁種邪命,是損福造業的。所以喜歡做媒的人,因果報所致,大都貧寒多病。所謂“愛情”,其實是一個叫“輪回”的綁匪使用的迷幻藥,看著聽著好像很誘人,真去接近了,危險無比。

  筆者作爲方外之人,看法和陷在“愛情”幻影中的狂熱男女會有出入,但既然說到這裏了,也就幹脆把話說透,給大家澆點冷水。

  《六趣輪回經》 :

  若人于他娶,常樂作媒伐,後懷惡相離,死作步多鬼。

  《大寶積經》卷叁:

  複次迦葉,在家菩薩,有叁種法所不應作。何等爲叁,不應往彼淫女之家,不應親近諸媒媾者,不住屠殺牛羊等處,如是叁法所不應作。

  《瑜伽師地論》卷第叁十九:

  又諸菩薩不行媒媾,以他妻妾而行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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