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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

  《俱舍論》

  

  《俱舍論》,全稱《阿毘達磨俱舍論》,又稱《聰明論》。叁十卷九品。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大師譯。

  據《阿毘達磨俱舍釋論》序載,世親菩薩先于薩婆多部出家,學習彼部所立叁藏,後見彼法多有乖違,因此造立本論,具述彼執,隨其謬處,以經部破之,所以此論本宗是薩婆多部。其中取舍,以經部爲正,博綜群籍,妙拔衆師。談玄微,窮于奧極;述事象,略而周遍。顯成聖旨,備摧異說,立不可窺,破無能擬,義兼數論,而較之深廣。詞不繁而義顯,義雖深而易入,所以天竺均稱本論爲《聰明論》。

  “阿毘”是對義,“達磨”是法義,“俱舍”是藏義。因此,《阿毘達磨俱舍論》譯爲《對法藏論》。對有對向、對觀二義,法是涅槃、四谛。對法,是說由于對觀四谛理,得對向涅槃的境地。而能對觀四谛的是無漏正智,所以對法也就是指無漏正智的異名。

  本論集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主要是依四聖谛闡明轉迷成悟的旨要。是俱舍宗的主要依據論典。全論內容該攝《婆沙論》的要義,分爲九品六百頌,即:分別界品、分別根品、分別世品、分別業品、分別隨眠品、分別賢聖品、分別智品、分別定品、破執我品。古來爲方便記憶,作了一首偈子:

   界二根五世間五,業六隨叁賢聖四,

   智二定二破我一,是名俱舍叁十卷。

  此中,界、根二品總明有漏無漏迷悟兩界的體用;其次的世、業、隨眠叁品,別說迷界的果、因、緣;賢聖、智、定叁品,別明悟界的果、因、緣;最後破我一品,是破除實我,闡示諸法無我的真理。亦即前八品是敘述自宗義理,後一品是明無我理,兼破他宗。

  本論爲說明諸法的性質,以袪除衆生的迷執,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叁科總攝一切諸法;大別一切諸法爲有爲、無爲二法,又區分之爲五位,更細析之爲七十五法。

  本論的主旨在“徹觀迷悟因果之理,而達涅槃的無漏真智”;而說此迷悟的因果關系,以脫離生死苦海,證得大涅槃的,就是四聖谛的教義。四聖谛,是指苦、集、滅、道。苦集,是迷界的因果;滅道,是悟界的因果。苦依集而生起,滅依道而證成。

  迷界的因果──苦集:《世品》以下叁品,即說明此迷界的因果道理。如《世品》說有情世界的生老病死、器世間的成住壞空,解釋十二緣起,說明輪回的相狀,這也就是在說吾人現在所感得的世間依正果報,此果報實爲“苦果”。然此苦果,則如《業品》所說,是由于過去的行業所招感;又此行業又是以《隨眠品》中所說的六大煩惱、十隨眠、九十八隨眠等諸惑爲緣,因此而沈淪于迷界受苦。

  悟界的因果──滅道:《賢聖品》以下叁品,就是說明此悟界的因果。滅谛就是斷盡迷因的煩惱,解脫生死的苦界,以到達究竟涅槃的境界(果),也就是四向四果的聖位。如《賢聖品》將悟入的階位分爲凡夫位的叁賢、四善根,聖者位的四雙八輩,並說明悟入的觀法,即四谛十六現觀。然欲證得涅槃,必須藉助于智能始成;因此《智品》則說明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等十智爲獲得開悟的智能。而此智能又必須藉由禅定的功德力産生,如《定品》說四禅、四無色定,及由禅定所生的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功德。總之,悟的果必須經由能成的智和所成的功德,依教實修而完成。

  本論漢譯本除收錄于《高麗藏》第二十七冊、《碛砂藏》第二十五冊、《龍藏》第九十五、九十六冊、《卍正藏》第四十五冊、《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的唐永徽二年(651)玄奘所譯的叁十卷本外,另一本則爲陳天嘉四年(563),真谛所譯的《阿毘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收錄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本論基本上反映了當時流行于迦濕彌羅的有部關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學說,並吸收經量部的許多觀點。要理解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的基礎,則《俱舍論》的價值甚大。世親雖一面以說一切有部教學爲標准,然亦以批判態度介紹經量部與大衆部等學說,以“理長爲宗”的立場造《俱舍論》。又大乘經典及大乘論書以有部教學爲基礎,或爲破斥有部而作的占多數,故此一以批判態度將繁雜的有部教學整理而成的《俱舍論》,于是廣受大小乘學者珍視。

  在我國,《俱舍論》譯出後,即取代前此之毘昙宗。日本于奈良時代傳入《俱舍論》而成立俱舍宗之一派,且以《俱舍論》爲基礎的研學傳統延續至現代。在印度以及西藏佛教亦盛行研究此論。梵本已于西藏發現,然僅刊行偈頌(V.V.Gokhale: TheText of the Abhidharmakosakarika of Vasubandhu, 1946),俱舍本論則在印度巴特那( Patna)出版(P.Pradhan: Abhidharmakosa-bhasya of Vasubandhu, 1967)。偈頌與《俱舍論》均有西藏譯本,即:Chos-mnon-pahimdsod-kyi tshig lehur b=yas-pa(Abhidharmakosa-karika,北京版 115, pp. 115-127)與 Chos-mnon-pahimdsod-kyi bsad-pa(Abhidharmakosa-bhasya,北京版 115, pp.127-283)。

  本論在印度、西藏、中國、日本均廣受研究,注釋書亦甚多。據傳在印度曾有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滿增、寂天等的注釋,現今爲世所知者,唯稱友一書。又有U. Wogihara:Sphutartha Abhidharmakosavyakhya, 1-7(Tokyo,1932-1936)此釋本亦有西藏譯本,頗受重視。即: Chos-mnon-pahi mdsod-kyi hgrel-bsad(Abhidharmakosa-tika,北京版 116, pp. 43-117),西藏譯本除此外,猶保存有滿增、寂天、陳那等的注釋。

  漢譯有安慧《俱舍論實義疏》的殘本五卷,(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真谛注《舊俱舍》的疏十六卷、《義疏》五十叁卷等已逸失。玄奘大師譯出本論後,其弟子普光作《俱舍論記》,神泰、法寶作《俱舍論疏》,世稱“俱舍叁大疏”。其後,圓晖作《俱舍論頌疏》,此疏省略爭論部分,簡明地解釋有部的教理。遁麟作《俱舍論頌疏記》、慧晖作《俱舍論頌疏義鈔》,世稱《頌疏二大釋》。近年日人旭雅撰《冠導俱舍論》一書亦常被利用;法宣著《俱舍論講義》十卷,對初學者極有利益。我國有演培法師的《俱舍論頌講記》一書。

  試述本論主旨。

  試述《業品》內容。

  試述本論的世界觀。

  試述本論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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