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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的因果論 (演培法師)▪P3

  ..續本文上一頁法不承認有萬能的創造神,而說一切決定于因果法則,如過去造了什麼因,現在就感受什麼果,這是因果的定律,不容有所置疑的。一般不了解佛法的人,聽到佛法這樣講因果,就以爲佛教與宿命論或定命論,是同一思想流類,不用說,這是誤解的。佛法雖主有如是因必有如是果,但與定命論者說法,是有著很大不同的。定命論者,認爲現寶生命的一切,都是過去決定安排好了的,無論是好或壞是苦或樂,我們只有這樣生存下去,現在決沒有什麼力量,可以改變或補救。這種定命論的觀念,不但支配中國人的思想甚深,就是印度以及西洋各國,都有很多人受著這個思想的影響,安于現實而不自振作!

  定命論者對于一切完全是命定的說法,在列子一書中的力命篇裏,有著極爲露骨的表示,如說:“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罰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罰也......然則生生死死,非物非我,告命也。智之無可奈何”。將諸生死禍福,一切歸于命運,認爲完全是命中注定的,沒有一點辦法可以改變。如有人這樣的形容說:“假定孩子是注定該活的,你就把他擲在石頭上,他還是能活;假如他注定該活叁個月,那一到他討完債的時候,你再也留他不住”。諸位想想看,這個理論能夠成立嗎?在二十世紀的今天,我們能夠接受命運說嗎?不說理智的佛教,不會承認這種說法,就是稍有頭腦的人,亦不會相信此說有它的真實性。

  佛法對于宿命論的批評,就是他們完全忽略現生行爲活動的價值。現實生命的果報體,是由過去的業力之所招感,這是佛法所承認的,當然沒有說錯,但佛法的不同于宿命論,就是一方面承認過去的業感,而另方面又重視現生行爲活動的價值。因爲人生所遭遇到的種種,“不但不全是過去業所規定的,更多是由于衆生共業所限製,自己現業所造成。從引業所感的果報說,如生爲人類,此生即沒有徹底變革的可能。由于共業及現生業而如此的,即大有改進的余地。不善的,當從善業的精進中變革他;善的當使他增長,使他進展爲更完善的。佛法重業感而不落于定命論,重視現生的進修,特別是自己的努力,即由于此”。怎可因爲佛說業感,就可妄說佛法是定命論?

  假定真的一切都是過去所決定了的,現在有個出生于貧窮人家的人,如他認定是命中注定的,甘願過那貧窮困苦的生活,倒也沒有什麼話說,設他不甘過那貧苦生活,或運用暴力劫奪別人的錢財,或施用巧計騙取別人的錢財,而使自己過著安逸舒適的生活,難道也是過去爲他安排好了是這樣的嗎?相信誰也不接受此說的,佛法當然更不承認,如這也是過去決定了的,那世間還有什麼秩序可言?“佛法正確的因緣論,是徹底反對這種抹煞現生的努力而專講命定的”。“人生不是傀儡,沒有命運在後面提線,所以我們不應向命運之神拜倒”。我人的生命內在,是有股創造力的,應本著這個創造力,自己去創造,自己去發展,自己去完成自己所要完成的一切—真、善、美。

  叁 佛法的正因果論

  佛法所說的因果法則,是遍通一切的,就是宇宙間的萬事萬物,大至整個世界,小至一粒微塵,無不籠罩在因果的關系網中,沒有因果關系的,可說一法也沒有。不但佛法是這樣講,就是世人也有說到,世間一切法,各各有其因果。佛法雖縱橫的廣談因果,但佛法是以有情生命爲說明的中心,所以一論及因果時,總是側重于有情所造的善惡因果,因爲有了有情,自然就有世界,而且世界的清淨或染汙,完全系于有情業力的染淨。如說:“器世問爲“有情業力”所成的,爲有情存在的必然形態,如有色即有空。所以雖差別而說爲有情與世間,而實是有情的世間,總是從有情去說明世間”。

  佛法所說的因果,既以有情爲主體,而人類又爲有情的中心,所以佛法所說的因果律,特別注重人類思想行爲的因果法則,亦即是要人類有情,在這現實世間,如何做個好人,而時刻的注意自己的思想行爲的活動,不要讓他向不道德的方面發展。因此,我們起個念頭,或者發一行爲,就得想想這是否有益于自己或社會人群?假定出發于正確思想而采取的良善行爲活動,就不妨循著這個路線走去,不然的話,損人而不利己,就不應當去做。所以吾人行爲的或善或惡,既不是神意的規定,亦不是宿命的安排,更不是機運如此,而是由自己內心的選擇,要怎樣的去做,就怎樣去做的,造因既可聽由自己的選擇,則爲善爲惡當然要由自己負責,而所受的苦樂自亦無用怨天尤人!

  佛法的因果律,前面說過,異常的廣泛。如以十法界說,六凡法界的衆生,固然沒有不在因果律中,造不同的因,受不同的果,就是出世的四聖法界,亦無不是由因果律而如此的。如說修四聖谛爲因,而得聲聞道果,修十二因緣爲因,而得緣覺道果等。于十法界中,佛法是以佛法界爲最高的,但崇高而偉大的佛陀,亦不能超越因果律的範圍以外。我們常說:佛是真理的體悟者,自由的實現者,具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的殊勝功德,但這不是無因無緣自然得來的,而是經過長時期修持以及度化衆生所得的結果。佛不特不能超越因果,亦複不能改變因果,所以神教者說有超越于因果關系之外的大神,當然爲佛法所不能承認,而予以種種破斥了。

  佛法所說的因果法則,還有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因果通于叁世的,不同有些學派,只承認有現在,不談過去未來,或者說有現在與未來的二世因果,而不推論過去,這都不能開顯因果的真實性。唯有通于叁世的因果,在時間上如環之無端的無始無終,始能究竟的說明因果實相。如以吾人現實生命果報體爲中心,這生命報體,是由過去的業力之所招感的,過去的行業或善或惡,影響現在生命的或苦或樂,即此苦樂的果報,又複表現各種行爲的活動,創造新業以感未來的生命,未來生命的是好是不好,完全是看現在行爲的表現是善是惡,所以吾人現在的一切行爲活動,對于未來的新生命,有著很大的關系,不可稍爲有點大意,而應積極的努力向善,以求獲得美滿的新生命!

  因爲因果通于叁世,所以生命循環不息,在循環不息中,要想找個生命的開始,卻又是絕對找不到的,所以佛法說爲無始生命的狂流。衆生于生命不息的奔放中,不能沒有它的行爲活動,有了行爲的活動,就構成業力存在,其存在的業力,必然要感果的,若不感果,必然是造了其他業力混和其問,或者別造其他強有力的業因,使此所造之因應感之果,暫時不得生起。世人不了解這點,或以一時的得失,而疑因果無憑,或以愚迷的看法,以爲報應有爽。這都是對于因果信心的不夠,假定能夠對于因果深信不疑,不但不會生起這樣的疑念,而且一定會積極的去創造善因,和集善緣,以期生于善果。因此,在這世間做人,應本現前活潑潑的一念心,自由抉擇所當行的善行。

  結論

  本于上面所說,我們可以知道:佛法對于因果法則的肯定,決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是迷信,而實是對于人類行爲價值的肯定。在這人類世界,要想做個自由人,不甘聽命于命運的支配,不願受到大力者的指揮,更不否定因果的事實,你就得確信自己身心行爲的價值,從合于因果事理的身心活動中,淨化自己的身心,使自己的合理行爲,成爲改善過去,開拓未來的力量。總之,佛法以因果律,應用爲有情行爲責任的根據,所以吾人的行爲活動,必須予以特別的注意,不可讓他有不良的行爲表現,我們的生命就可逐漸向上升華,而終于完成最高尚最圓滿的人格。現實存在的一切,都是因果的呈現,希望諸位對于因果法則,不要有絲毫的懷疑,而從因果的深信中,改善自己的人生,創造理想的樂土!

  

  

《佛法的因果論 (演培法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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