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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說明

  新編漢文大藏經目錄說明

  一、本目錄內容區分爲五大類:一、經藏,二、律藏,叁、論藏,四、密藏,五、撰述。前四類收譯本,後一類收中國撰述。

  二、四類譯本均依佛學之體系而編次。經藏先列大乘通論之經爲寶積部,次列大乘別詳道果之經爲般若、華嚴、湼盤叁部,後列小乘共依之經爲阿含部。此五部又各以根本經典居先,支分經典次後。其問法、記別功德經之於寶積部,叁昧、陀羅尼經之於般若部,佛名、佛土經之於華嚴部,佛身經之於湼盤部,雜藏經之於阿含部,均以義類相從,編爲各部之眷屬,列於部末。

  叁、律藏合大小乘爲一部,先列大乘律,後列小乘律,又各先戒經而後經釋。至於本生、本事、譬喻、因緣各籍,原爲律藏之支分,今即編次于經釋之後。

  四、論藏分釋經、宗經兩部。釋經論依所釋經典之次序排列,宗經論則依大乘中觀、瑜伽、小乘有部,余部之次第列之。並以印度撰述附載其末。

  五、密藏綜合經軌,別爲金剛頂、胎藏、蘇悉地、雜咒四部。金剛頂部經軌依十八會次第排列,晚出及通論之書則彙編於部末。雜咒種類較繁,今依諸佛、佛頂、諸經、菩薩、觀音、文殊、明王、諸天、陀羅尼等順序編次。又日本流傳之經軌,不見載於經錄者甚多,大都屬於撰述而僞托爲翻譯,今只選錄數種,余悉從刪。

  六、經論晚出譯本,有經錄未及記載而僅見於刻印本大藏者,今亦擇要編錄。注明出處概用略號,其例如次:

  [宋]南宋前思溪藏本。

  [元]元普甯寺藏本。

  [明]明北藏本。

  [清]清龍藏本。

  [麗]高麗再雕大藏本。

  七、四類譯本中有疑系撰述或判明屬僞妄者,作爲疑僞之書,附錄於論藏及密藏之後。又舊編大藏經中收有外論兩種,今隨論藏疑僞編次。

  八、本綠記載各書名目、卷數、譯者、譯時、異譯本勘同等項,主要以最初著錄之經錄爲據,注明出處亦用略號,其例如次:

  〔佑〕梁僧佑《出叁藏記集》。

  〔經〕隋法經等《衆經目錄》。

  〔房〕隋費長房《曆代叁寶記》。

  〔仁〕隋仁壽年彥驚等《衆經目錄》。

  〔泰〕唐靜泰《大敬愛寺衆經目錄》。

  〔內〕唐道宣《大唐內典錄》。

  〔圖〕唐靜邁《古今譯經圖記》。

  〔周〕周明佺等《大周刊定衆經目錄》。

  〔開〕唐智升《開元釋教錄》。

  〔章〕唐玄逸《開元釋教廣品曆章》。

  〔續開〕唐圓照《大唐貞元續開元釋教錄》。

  〔貞〕唐圓照《貞元新定釋教目錄》。

  〔續貞〕南唐恒安《續貞元釋教錄》。

  〔祥〕宋趙安仁等《大中祥符法寶錄》。

  〔景〕宋呂夷簡等《景佑新修法寶錄》。

  〔至〕元慶吉祥等《至元法寶勘同總錄》。

  上項最初著錄如顯然錯誤者,則改用余錄或今人考證之說,並加注「余錄雲雲」或「今勘雲雲」。

  九、現存宋元明各本大藏經,對於隋唐以前譯籍,常有依照「開元錄」之錯誤考訂而誤記書名、譯者等項者,今悉加以訂正,並注明穴開元錄》 「後誤雲雲」。其有異說可以備考者,亦一並注出。

  十、凡有異譯本之書,均以翻譯在先或譯文較備之一本居首,而彙列余本於後。余本書名皆縮進一格排列(編號前加短橫才),以便識別。

  十一、第五撰述類以中國撰述爲主,高麗、新羅學人之作在中國流行者亦酌量收入。

  十二、依撰述體裁區分爲章疏、論著、語錄(拈古、頌古、評唱等附)、纂集、史傳(地志等附)、音義(悉昙、法數等附)、目錄(提要等附)、雜撰(護教、忏儀等附)等八部。章疏部又分爲經疏、律疏、論疏、密教經軌疏、義章五目;論章部又分爲叁論宗、天臺宗、慈恩宗、賢首宗、律宗、禅宗、淨土教、叁階教八目。

  十叁、各部撰述中現存唐代以前諸作除殘缺過甚及不大重要者外,盡量編入。其出唐代以後者,則擇要著錄。至於日本所傳唐人有關密教雜撰,來曆多有問題,今暫從刪除,俟後補訂。

  十四、各種注疏皆依所釋之書載於本目錄之次序編錄。同一撰述之有關諸作,則彙列一處以便閱者。

  十五、撰述年代可考者皆注出(兼注公元),無考者擇要附注作者生卒年代備考(但于作者名字初見處加注,次後從略)。其書作者如有疑問,則加(

  )號以爲區別。

  十六、本錄所載各書,均編號以便檢索。

  一九六叁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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