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與中國文化
一、緣起論是佛法的理論基石
要懂佛教,首先得懂得緣起法。只有懂得緣起理論,才能真正把握佛法的基本精神。
從曆史的角度看,佛教的發展經曆了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大乘佛教等幾個階段。如果把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歸于小乘,那麼佛教的曆史則是一個從小乘到大乘的發展過程。
從教義方面說,小乘佛教的基本教義主要有二個,一是四谛法,二是十二因緣。
所謂“四谛法”,是釋迦牟尼悟“初轉*輪”所說的教法,其內容是“苦、集、滅、道”。
原始佛教比較從消極的角度去看待人生,視人生爲苦海,釋迦牟尼創教的目的是企圖把人們救出這個苦海,使人們獲得解脫。其四谛法就是圍繞這個內容展開的。
“四谛法”的起點是“苦”,落點是“滅”。所謂“苦”,即“人生皆苦”,諸如生、老、病、死苦等等,而造成這諸多苦患的原因(即“集”),乃是“貪、瞋、癡”等煩惱。佛教的最終目的是要滅除種種苦難而得到解脫(即“滅”),爲此,就必須借助于各種修行方法(即“道”),以達到解脫的目的。佛法雖有“八萬四千法門”,但歸結起來,都在此“苦、集、滅、道”之中,因此說,“四谛法”實是原始佛教乃至整個佛法的基本教義。
原始佛教對于人生之“苦”談得很多,但認爲最根本的“苦”是“五取蘊苦”。
所謂“五取蘊苦”,指人生是由“五蘊”聚集而成的,它本來就是蘊聚即有、蘊散即滅的假相、幻影,但世俗之人,卻把它看成是一種實在、實體,故爾有主客對待、人我之分,進而有種種計較、執著,因而産生種種煩惱業障。從這個意義上說,“五取蘊苦”實乃是一切諸苦的根源。因此,要“跳出苦海”,獲得解脫,首先必須洞察人生,明了人生乃是因緣和合之假相。所謂“五蘊”,即“色”、“受”、“想”、“行”、“識”。佛教認爲任何人的身體都是這五種基本要素構成的。所謂“色”,指物質,或曰有質礙之法。在佛教裏,色有十四種,所謂四大、五根、五塵。四大即地、水、風、火;五根即眼、耳、鼻、舌、身;五塵即色、聲、香、味、觸。這十四種並是色法,五蘊中的色法指衆生的肉體,如皮、肉、筋、骨等。
“受”者,以領納爲義,指感覺、感受等,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領納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所生之喜、怒、哀、樂等感受。
“想”者,取像之義,指知覺、想象,亦即理性活動。
“行”者,造作之心能趣于果名爲行,指心理活動,亦即對于外境生起貪、瞋等意念。
“識”者了別之義,指意識,亦即對于外境之分別與記憶等意識活動。
此五蘊除色法外,其余四種皆屬心法,也就是說,除“色”是指形體物質外,其余四蘊皆指人的感性、知覺、理性、意識等精神活動。佛教認爲,由于這五蘊會聚,故有人生,人們執著于自身,便有生、老、病、死諸苦;而如果能夠真正做到把人生看成是衆緣集合而起的假相,也就不會有諸多計較、諸多煩惱了,從而也就得解脫了。此中之關鍵所在,在于是否懂得緣起的道理。
如果說“四谛法”主要從“橫切面”(即身體的構成)方面去闡釋人生是一個緣起而有、緣盡而滅的“假相”,那麼,“十二因緣”即是從縱的角度去闡釋人生是一個緣起而有、緣盡而滅的“過程”。
所謂“十二因緣”,亦稱“十二緣起”,或“十二有支”。具體內容是: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佛教認爲,人生是一個念念不住的流轉過程,具體表現爲“叁世兩重因果”,亦即由過去世之惑業,感現在世之苦果,由現在世之惑業,感未來世之苦果。過去世的惑業,包括“無明”與“行”兩支。“無明”是“惑”,“行”是“業”。“惑”亦即愚癡,無智能,“業”即善惡諸業。也就是說,人們所以在過去世造出種種善惡之業,是由于對佛教真理的無知。正是這種無知,才産生種種世俗的身心活動和行爲,亦即“業”。由于前世造下了“業”,所以感來現在世之苦果。現在世的苦果,包括“識”、“名色”、“六入”、“觸”、“受”。“識”亦即由過去世業力的牽引,妄生顛倒分別而入胎之“神識”;“名色”即組成人生之“五蘊”之總稱,也就是在母胎中物質與精神之混合物;“六入”即在母胎中長成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受”即由接觸外界而産生的苦樂等感受。有了苦樂感受,就會避苦求樂,自然就有所厭惡,有所貪愛(“愛”),就有追求、執著之心(“取”),這就是現世的“惑”(包括“愛”與“取”)與“業”(“有”),由此惑業更感未來世之苦果。未來世的苦果,亦即“生”與“老死”。由于現在世的業因,再去受生,再去受報,再造業,再老死,如此輪回流轉,延續無盡。
上述十二個環節,輾轉感果,所以稱爲“因”;互爲條件,所以稱爲“緣”;全稱則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是說明衆生生死流轉的因果聯系的,它強調十二個環節按順序組成因果鏈條,任何一個有情識的生命體,在還沒有獲得解脫之前,都依此因果律,“生生于老死,輪回周無窮。”“十二因緣”是生命過程的總結,也是衆生痛苦的因由。據佛教史上有關資料記載,釋迦牟尼就是從逆觀“十二因緣”而得道成佛的,即從“老死”反推到“無明”,得出人生痛苦的總根源就在“無明”,即對人生實相的愚昧無知。如果人們能正確認識人生實相,就能滅除“無明”。沒有“無明”也就沒有“行”,直至沒有“老死”,沒有輪回之苦,也就能超脫生死,得涅槃證佛果了。從這裏可以看出,“十二因緣”的理論在佛教學說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十二因緣”和“四谛法”都是原始佛教的最基本的教義,它們對于人生的觀察,雖然角度有異,但落點是一致的,都在說明人生是因緣而起的,都沒有自性和實體,而其所依托的理論也是一樣的,都是緣起理論。可見,緣起論是原始佛教乃至整個佛法的理論基石。
二、小乘與大乘之區別
小乘之後是大乘。小乘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谛法”和“十二因緣”,大乘佛教則主要 表現爲空、有兩宗。
所謂大乘佛教,相對于小乘佛教而言。因爲從原始佛教到部派佛教,就其根本教義而言,多注重自我解脫,這有如一只小船或一乘小車,只能渡個別人到彼岸,故名。而佛教發展到後來,逐漸由注重個人的解脫,向注重慈悲普渡轉變,這有如一艘大船或一乘大車,能把很多衆生度到涅槃波岸,故名。因此,
A.是只講自利,還是注重利他,就成爲區分小乘佛教與大乘佛教的一個重要的標幟;
B.從修持和證果看,小乘修“叁學”(即戒、定、慧),由此證成阿羅漢果和辟支佛果;大乘則兼修“六度”,以證大覺果---佛果爲終的。
C.大小乘對于釋迦牟尼的態度上也有很大的區別。小乘佛教由于離釋迦時代較近,因此只把釋迦牟尼看成一個現實的傳教師或聖人、教祖,而大乘佛教則把釋迦牟尼神化爲如來佛。另外,小乘佛教認爲佛只有一人,大乘佛教則認爲叁世十方還有無數佛。
D.在佛教哲學方面,小乘佛教一般只較注重對于“人我”客觀實在性的否定,即所謂“人無我”;而大乘則在“人無我”基礎上,進一步倡“法無我”,亦即進一步去否定一切諸法的客觀實在性。從緣起論的角度說,小乘較側重于運用緣起論去考察和看待人生,而大乘
則進一步用緣起論去考察和看待一切諸法。 E.大乘與小乘的差別,還表現在佛法的標准上,這就是所謂的“叁法印”與“一實相印”。
“法印”,“法”即佛法,“印”即印記、標幟,所謂“法印”,亦即驗證是不是佛法的標准,同時也是衡量是不是了義法的尺度。
“叁法印”,是小乘佛教的叁個基本教義,同時也是小乘佛教用來判斷佛法是否究竟的叁個標准。它們的具體內容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所謂“諸行無常”,是說世間一切有爲法,生住異滅,刹那不住。過去有的,現在起了變異;現在有的,將來終歸幻滅。
所謂“諸法無我”,印度的傳統宗教,每每以爲有情之五蘊身乃至世間諸法,都有一個常住的“真我”,人生乃至世間萬物都是這“真我”的體現。佛教反對這種傳統看法,而易之以“緣起”理論,主張諸法因緣而起。如以人爲例,從構造方面說,人是五蘊和合的産物,沒有一個獨立不變的實體,當五蘊離散,人則幻化、散滅;從過程方面說,人生表現爲從“無明”到“老死”十二個階段。一切世間法(包括人生)都是因緣而有的假相、幻影,沒有一個獨立不滅的實體,因而萬法生住異滅、遷流不已,是一個念念不住的過程。 所謂“涅槃寂靜“,是對出世間無爲法言,亦即一切現象,都有“有爲”、“無爲”兩個方面。自“有爲”方面說,一切諸法都是因緣而起,沒有自性,故是“無常”、“無我”;若從“無爲”方面說,則法性本寂,無累自在。也就是說,從緣起方面說,一切諸法生住異滅,念念不住,故“無常”、“無我”;從性空方面說諸法不生不滅,本性空寂,無累自在。因此,“叁法印”其實是“緣起”理論的具體發揮。
“一實相印”,亦稱“一法印”。“一實相印”是大乘佛教的一個重要教義,同時也是大乘佛教用來衡量是不是佛法,是不是究竟法的一個重要標尺。“實相”,亦稱“真如”、“佛性”、“如來藏”、“本有真心”、“一真法界”等,指一切萬有、生佛諸法之本來的真實相狀。在大乘佛教看來,世間之森羅萬象,出世之諸佛菩薩,都是此“實相”的體現。此“實相”不生不滅,無始無終,橫遍十方,豎窮叁際,非青黃赤白,非長短方圓,不可以眼耳等六根求取,也不能以語言文字虛妄分別,必須依佛法親證方能明了。並且認爲,凡是承認一切諸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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