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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佛教僧團的組織發展與管理 —以佛光山教團爲例

  現代佛教僧團的組織發展與管理 —以佛光山教團爲例

  覺居

  一、前言

  佛光山開山逾四十二年,從早期的鄉間布教,致現今之宏偉殿堂;由最初的師徒十余人的規模,發展至今有一千叁百余位僧衆,創設海內外兩百余座道場。開山宗長 星雲大師在佛光山草創初期,就訂立“以文化宏揚佛法,以教育培養人才,以慈善福利社會,以共修淨化人心。”之四大宗旨。

  基于此,佛光山數十年陸續成立各種社團,及各種文化與教育事業。在文化事業上,除了早期的覺世旬刊、普門雜志,2000年發行佛教第一份日報《人間福報》、2000年發行《普門學報》佛教學術論文雙月刊,並設立香海文化出版社,亦開辦人間衛視,及十余所美術館典藏佛教文物,成立佛教梵呗唱誦團等等。在慈善福利事業方面,則有大慈育幼院、雲水醫院、仁愛之家、佛光精舍、其他急難救助…等。而除了持續招生四十余年的佛學院,是以培養佛教人才,弘揚佛法爲目的而興辦的學校,另還有著眼社會教育,爲國家培養人才的各級學校,如均頭中小學、普門中學,南華大學、佛光大學、西來大學等學校。

  佛光山所開辦的各類事業中,不僅育幼院、雲水醫院、老人院,及上述各級學校,是非營利事業。在客觀上歸屬營利事業的出版社、電視、電臺等,也由于出版的雜志、刊物及視聽節目,都著眼于弘揚佛法、培養人才、福利社會、淨化人心等目的,不以盈虧爲考量,因此,這些事業最終也都成了爲教化社會心人而開辦的非營利事業。

  客觀而言,營利事業的目標明確而具體,有白紙黑字的數據可以評量,損益表即是明顯的成績單。因此,營利事業組織,比較容易針對具體的目標,設定管理的原則,提供組織同仁,有共同努力的標的。但是,如同佛光山所從事的弘法利生、教化人心的工作,其成效卻很難有客觀的評量標准,而且,對人心、社會潛移默化的教化,亦可能需要長期的時間,才能顯現其成效。相對營利事業的具體目標,如同佛光山這樣的非營利事業單位,在組織的管理上,顯然更有其必要性。正因如此,佛光山在數十年來,規模能發展得如此龐大,各種弘法利生事業能迅速開展,且不落俗套,其在製度的設立,及組織管理上的學問,必有值得深入了解,一窺究竟之處。本文就佛光山的行政組織,及期運作與管理、特色,作一略述。

  二、佛光山的行政組織

  佛光山教團如此龐大的弘法事業,必定要有建全的組織設製與管理製度。星雲大師在開創佛光山之初,即深感建立完善的寺院僧團管理製度的重要性,于是組織系統從早期的五堂二會,到今日的五院十四會,無非是要使佛光山成爲一個有組織、有製度的教團。

  (一)組織的宗旨與精神內涵

  星雲大師說:“開創佛光山,不僅要興建清淨、莊嚴、宏偉、寬廣的殿宇堂榭,更要體現佛陀慈悲、平等、融合、共生的精神內涵。”[ 星雲大師(1997)《佛光山開山叁十週年紀念特刊.序》,頁5。]

  基于這樣的精神理念,大師確立“以文化弘揚佛法,以教育培養人才,以慈善福利社會,以共修淨化人心”的四大宗旨,製定“八宗兼弘,僧信共有;集體創作,尊重包容;學行弘修,民主行事;六和教團,四衆平等;政教世法,和而不流;傳統現代,相互融和;國際交流,同體共生;人間佛教,佛光淨土。”八項的宗風理念,及訂定四大工作信條“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希望,給人方便。”,希望佛光弟子培養佛陀示教利喜的性格,與人爲善,終生做衆生的義工菩薩,方便他人,服務衆生,自他受用,自利利他,締造兩序七衆弟子共尊共榮的人間佛教道場。將佛光山教團建設成製度化、生活化、現代化、大衆化、統一化、藝文化、事業化、國際化、人間化、未來化的組織。[星雲大師(1997)《佛光山開山叁十週年紀念特刊.序》,頁5~6。]

  (二)行政組織系統

  任何組織及團體的興盛衰微,與人事管理得當否及製度是否確實運作有絕對之關系,佛光山派下道場暨事業單位二百多個,遍及海內外的弘法事業組織,必須有一套人事兼顧、法理並融的製度,才能上下一心,依循宗旨信條,實踐佛光山的宗風理念。

  其行政組織以“佛光山宗委會”爲最高決策單位,負責整體發展方針及各單位間的協調、統籌事宜。[星雲大師(2007)《佛光山開山四十週年紀念特刊.二、法治組織》,頁33。]在《佛光山宗委會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一條,確立:“本寺爲開山宗長星雲大師所創建之叢林道場,由比丘、比丘尼住持之;優婆塞、優婆夷護持之。定名爲“佛光山寺”又稱“佛光山宗委會”或“佛光山總本山”。”此即知佛光山教團,是“出家內弘,在家外護”由出家弟子來住持道場,信衆護持使道場爲教團綱紀,令僧信和合教團倫理有序。此乃有別于由董事會聘任住持、決定寺務運作及弘法方向之模式。組織建構以宗委會爲最高決策機構,依工作性質底下設“五院十四會”爲主軸,另設開山寮,不屬于宗委會行政組織系統內,下設有傳燈會、傳燈學院、法堂書記室等單位。組織圖如下: 圖2-1:佛光山寺行政組織

  每個單位各有所司,讓組織運作順暢,今擇其要者之職權略述如下:

  A、宗委會之職權:

  目前宗委會,每月定期開會一次,針對各院會提出的提案作議決;隔月一次,與各院會作聯席會議,審查各項會務。同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商討未來佛光山的發展方向。其職權如下:

  1.爲佛光山之最高決策機構,由僧衆、入道會員中産生之。

  2.宗委會尊崇開山宗長星雲大師爲導師,指導各項弘法方針。宗委會設宗委九至十叁人,及候補宗委叁至五人,由序級學士二級以上僧衆會員及入道會員,不記名選舉序級學士五級以上僧衆會員及入道會員擔任,連選得連任。但因故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改選。下設宗務堂,綜理典製、訪視、司庫等事務,並設書記若幹人,辦理各項工作。

  3.本寺住持及宗委會主席四年一任,連選得連任一次。

  4.本寺宗委與住持〈宗委會主席〉同任期。5.本寺住持統領寺衆,對內綜理一切寺務,對外代表本寺。

  B、長老院之職權:

  佛光山的長老,由開士級(出家已40年以上者)以上之徒衆,經宗委會聘用之。如:退居的心定和尚、慈莊法師、慈惠法師、慈容法師等。其職權如下:

  1、擔任住持暨宗委會之顧問。

  2、督促及指導本寺及所屬道場機構之法務、財務、人事和行政工作之決策與執行情形。

  3、對本寺及所屬機構與會員,有失職或違法情事時,得提出指導。

  C、都監院之職權:

  都監院統領佛光山海內外二百多家的別分院事務,舉凡寺院中的法會、活動、建築、修繕、財務、人事、産權等之管理與規劃,全由都監院統籌管理之。其職權爲:

  1、執行僧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

  2、秉承住持指示,召集及綜理各項寺務。

  3、籌集本寺經費。

  4、督導各監院室及別分院推動發展寺務。

  5、訂定本寺每年重要行事。

  6、籌劃執行本寺各項大型、特殊活動。

  7、與友寺、各宗教界往來交流。

  8、處理本寺各種突發性事故。

  D、文化院之職權:

  佛光山的文化事業,包括電視、報紙、出版社、文物流通處等等,皆包含在內。其職權如下:

  1、廣集人才,以推展佛教文化事業。

  2、編譯佛教藏經古籍,及各類研究佛學之工具書。

  3、出版發行各類佛教書籍、學報、錄音帶、錄影帶等弘揚佛法。

  4、發行各類期刊,廣爲流通。

  E、教育院之職權:

  佛光山的教育事業中,有僧伽教育、信衆教育、社會教育等各種的教育體系,無不由教育院統籌規劃籌設、管理、執行。其職權爲:

  1、培養人間佛教之弘傳人才〈含僧信二衆〉。

  2、從事人間佛教教理、教化、教行、教製等之研究。

  3、各項、各級教育之籌設與管理。

  F、慈善院之職權:

  佛光山的慈善工作,從育幼院、診所醫療、雲水醫院、急難救助、養老院等,各項慈善工作皆屬慈善院之職權:

  1、培訓慈善公益推展人才

  2、舉辦公益關懷活動及慈善講座,獎助清寒學子、撫恤孤幼、赈濟貧病。

  3、推展國際慈善交流活動。

  H、其余十四會如下:

  爲了各項弘法事業的運作及管理,五院外,設有十四會,以推動佛光山的弘法事業。十四會,爲:

  1、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2、佛光山淨土文教基金會

  3、人間文教基金會

  4、佛光山慈悲社會福利基金會

  5、佛光山電視弘法基金會

  6、佛光山宗務發展策進委員會

  7、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

  8、國際佛光會發展委員會(世界總會)

  9、佛陀紀念館籌建委員會

  10、國際佛教促進會

  11、佛光山功德主總會

  12、佛光山修持中心

  13、人間福報社

  14、佛光緣美術館總館

  I、略舉“國際佛光會發展委員會”之職權:

  1、宣揚人間佛教理念。

  2、負責佛光山寺與國際佛光會往來之一切事宜。

  3、協助國際佛光會轄下各協會、青年團、童軍團等分支機構之運作與發展。

  4、護持佛光山寺及所屬道場機構所舉之各項弘法活動。

  5、指導國際佛光會年度各項工作計畫。

  另外不屬于宗委會行政組織系統內之“傳燈會”,是佛光山教團中重要單位之一。星雲大師成立傳燈會,其意在使佛光山的徒衆能長期受到製度的保障,平均享受到佛光山的福利,得到良好、妥善的照顧。傳燈會對徒衆之職權有:審核僧衆剃度、調查功過、獎懲公平、心理輔導、資料記錄、調遷升降、福利平均、生活律儀、親屬聯誼、培養徳學、宗門思想、解決問題等。

  叁、組織運作與管理原則

  佛光山僧團組織運作,秉承開山宗長星雲大師的教示:“集體創作、製度領導、非佛不作、唯法所依”的行事規範,和“依法不依人”的理念,得以發展佛光山各項弘法事業。最爲人稱許的則是不論人衆資曆深淺,都須依佛光山宗風行事,恪守各種製度,僧信同心,期使教團的生命延續,組織的體製健全。[同註3。]

  其管理核心以實踐星雲大師“人間佛教”的理念爲主,管理的基本精神則爲佛光山十二門規,“1、不違期剃染。2、不夜宿俗家。3、不共財往來。4、不染汙僧倫。5、不私收徒衆。6、不私蓄金錢。7、不私建道場。8、不私交信者。9、不私自募緣。10、不私自請托。11、不私置産業。12、不私造飲食。”內容略述一、二如下:

  第一、不私收徒衆:佛光山所有的徒衆都是佛教的,只有以第一代、第二代、第叁代爲序。不私收徒弟,徒衆之間就不會爲了徒弟而産生紛爭;不私收徒弟,就不會有寺産分配的問題;不私收徒弟,就不會造成僧團的分化。佛光山立下不私收徒弟的規矩,才能保護依止在佛光山的所有僧衆。

  第二、不私蓄金錢:佛光山所有的人都不可以有私人的財産,金錢都歸于常住。徒衆的衣、食、住、行、疾病、留學、遊學、參訪,甚至于剃度以後回家探望父母的禮品,均由佛光山常住安排、准備。佛光山的徒衆雖無個人積儲,卻在健全的僧團製度下,享有最完善的福利。

  第叁、不私建道場:佛光人的聚合,乃是有志奉獻佛教的僧團。我們認爲佛教比寺院重要,常住比個人重要。因爲個人只是常住的一份子,常住只是佛教的一個單位。佛教的利益才是寺院常住的利益,寺院常住的利益才是個人的真正利益。

  其組織運作:“以佛光山宗委會爲最高領導機構,舉凡佛光山總本山及各別分院、各事業單位,均受其統轄、管理、輔導、審查和監督”。而治理模式極爲民主化,“佛光山之重要決策皆經由相關會議決定之”。重視僧信二衆之溝通,“本寺信衆會員大會,得每年召開一次,由住持召集之”。內部會議亦定期舉行之,“本寺僧衆會員暨入道會員大會,得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經僧衆會員及入道會員叁分之一以上之連署,得召開臨時大會。”

  四、佛光山組織特色

  傳統叢林寺院的製度要能與現代社會相結合,佛光山的管理特色爲“集體創作、製度領導”。對傳統寺院製度作了現代化的創新,建立了新的佛教僧團的管理模式。教團組織管理特色本人提出幾點粗淺看法如下:

  1、世代交替:佛光寺的各別分院住持、事業單位主管,皆有明確的製度管理其升遷、交接等事項。

  2、選舉製度:佛光山寺的住持,由學士二級以上之徒衆,從學士五級以上之徒衆中選出佛光山的宗委。再從九位宗委中,選出宗長;即佛光山寺之住持。

  3、住持任期製:避免僧衆于所任職之寺院,生起執著,以礙修道;並爲多方參訪學習,以廣學多聞,增進智慧,皆需于任期期滿後,接受人事之調派。

  4、輪調製度:佛光山秉持“滾石不生苔”的原則,作人事的調動安排。調職有許多好處,可以多方學習,多方結緣,多增加經驗。佛光山希望培養出能有隨處隨緣、隨喜性格的徒衆,以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信衆。

  5、考核製度:每年由徒衆自己作自握評鑒,並由單位主管、院會長評鑒後,送宗委會會審,做爲序級升等之依據。

  6、序級製度:佛光山的弟子,由清淨士、學士、修士到開士,逐級升等,依每一位徒衆在道業、事業、學業上的努力評核序級。因此,在佛光山的住衆,或許他沒有很高的學曆、能力,但是他在法務上認真,在修行道業上認真,在弘法度衆上慈悲、精進,獲得大衆的認可,他也可能有很高的序級。這樣的序級製度不但較全面公平,而且也肯定每一位徒衆依據自己的能力在不同面向的努力。

  這些理念引導佛光山走向分工的、自足的、集體創作的、有管理有組織的現代化道場。

  五、結論

  佛光山教團之組織系統,恪遵佛製,根據六和敬、戒律和叢林清規而訂定各項組織章程,是一個集體運作的道場,完全以製度來統理大衆。在組織製度化,分五院十四會來統籌管理佛光山全球200多個別分院、各事業單位。且佛光山是個注重製度的教團,舉凡共住規約、請假辦法、人事獎懲、升等調職、參學條例,出家剃度、福利辦法…等,都訂有周密的製度嚴格遵循。這些不違傳統的佛教現代管理理念,也爲佛光山非營利事業的經營管理,奠下了堅實的基礎。佛光山一則基于傳統的叢林規矩,二則因應時代脈動而提出適應現代社會的新管理學,形成一個既傳統又現代的僧團。

  

  

《現代佛教僧團的組織發展與管理 —以佛光山教團爲例》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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