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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喻經 87 劫盜分財喻

  87劫盜分財喻

  譯文

  從前有群賊一道行劫,搶來許多財物,就共同分了。其他都是多少一樣地平分,只有鹿野出的欽婆羅衣顔色不是很好,就列爲下等物,給最劣的賊。那下劣者得了,恚恨不已,歎說道不公平、不合算。拿到城裏去賣,許多富貴長者給了他很高的價錢,一人所得數倍于其他夥伴,方才大歡喜。

  就好比世人不知道布施到底是有報還是無報,便稍稍行了點布施,結果得以生于天上,享受到無量的歡樂,方才悔恨起來,後悔不廣行布施,猶如欽婆羅衣後來賣得大價錢,才開始高興起來。布施也是這樣,少施多得,方自我慶幸起來,後又悔恨不多做一點。

  原典

  昔有群賊共行劫盜,多取財物,即共分之。等以爲分,唯有鹿野欽婆羅①色不純好,以爲下分,與最劣者。下劣者得之恚恨,謂呼大失。至城賣之,諸貴長者多與其價,一人所得倍于衆伴,方乃歡喜,踴悅無量。

  猶如世人不知布施有報無報,而行少施,得生天上,受無量樂,方更悔恨,悔不廣施,如欽婆羅後得大價,乃生歡喜。施亦如是,少作多得,爾乃自慶,恨不益爲。

  注釋

  ①欽婆羅:梵文kambala是細羊毛織的衣服,一般爲外道所穿。

  源流

  《衆經撰雜譬喻經》卷下第二十八則:昔有導師入海采寶。時有五百人追之共行。導師謂曰:「海中有五難:一者激流,二者洄波,叁者大魚,四者女鬼,五者醉菓。能度此難,乃可共行。」衆人要訖,乘風入海,到寶渚,各行采寶。一人不勝菓香,食之,一醉七日。衆人寶足,颿風已到,欲嚴還出,鳴鼓集人,一人不滿,四布求之,見臥樹下,醉未曾醒。共扶來還,折樹枝柱之,共歸還國。

  家門聞喜,悉來迎逆。醉者見無所得,獨甚愁戚。醉人不樂,柱杖入市,市人求價,乃至二萬兩金,其人與之。問:「杖有何德

  」曰:「此爲樹寶,搗燒此杖,熏諸瓦石,悉成珍寶。」(《大正藏》第四冊第五叁八頁)

  《諸經中要事》:昔有貧寒孤獨老公,家無自業,遇市一斧,是衆寶之英,而不識之,持行斫株,賣之以供微命。用斧欲盡,會見外國治生大估客,名曰薩薄,見斧識之,便問老公:「賣此斧不

  」老公言:「我仰此斧活,不賣。」薩薄複言:「與公絹百疋,何以不賣

  」公不應和。薩薄複言:「與公二百疋。」公便怅然不樂。薩薄複言:「嫌少當益,公何以不樂

  與五百疋。」公便大啼哭。薩薄複問公:「緝少當益,何以啼哭

  」公言:「我不恨絹少,恨我愚癡。此斧本長尺半,斫地以盡,余有五十,猶得五百疋絹,是以爲恨耳。」薩薄複言:「勿有遺恨,今與公千疋絹。」即便破券持去,薪火燒之,盡成貴寶。(轉引自《經律異相》卷四十四,《大正藏》第五十叁冊第二叁叁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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