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父取兒耳珰喻
譯文
從前有父子二人因事同行,攔路搶劫的強盜突然出現了,想來奪取他們的財物。兒子耳中戴著真金耳環,父親見強盜飙忽而來,怕失了耳環,就用手去牽拉它,耳朵一時拉斷不了。爲了耳環的緣故,就斬下了兒子的頭。須臾之間,強盜離棄而去了。回去把兒子的頭重新安到肩上去,但已無法接平複原了。這樣的愚人,被世人嗤笑。
凡夫之人也是這樣,爲了名利的緣故,寫出一些不能增進善法而無意義的論來,肆口說現世、後世這二世有或二世無:前世死的刹那至再次受生的刹那,這中間時期的有或無:受想思等法有或無,種種妄想的論調,無法探得佛法的真實。別人以按照佛陀所說的教法來破斥他的戲論,便說我論中都沒有這等觀念。這樣的愚人,爲了小名利,就特意說妄語,喪失沙門應修證的道果,身壞命終之後,墮于叁惡道中。就像那個愚人,爲了一點點利,就斬去了兒子的頭。
原典
昔有父子二人緣事共行,路賊卒起,欲來剝之。其兒耳中有真金珰,其父見賊卒發,畏失耳珰,即便以手挽之,耳不時決,爲耳珰故,便斬兒頭。須臾之間,賊便棄去。還以兒頭著以肩上,不可平複。如是愚人,爲世間所笑。
凡夫之人亦複如是,爲名利故,造作戲論,言二世有二世無,中陰①有中陰無,心數法有心數法無,種種妄想,不得法實。他人以如法論破其所論,便言我論中都無是說。如是愚人,爲小名利,便故妄語,喪沙門道果,身壞命終,墮叁惡道,如彼愚人,爲少利故,斬其兒頭。
注釋
①中陰:梵語antara-bhava,又譯作中有、中蘊、中陰有。指人自死亡至再次受生期間之識身。據《俱舍論》卷十載,「中有」,即前世死之瞬間(死有)至次世受生之刹那(生有)的中間時期。此「中有身」即「識身」之存在,乃由意所生之化生身,非由精血等外緣所成,故又稱爲意生身;且專食香以資養其身,故稱健達縛;又常希求、尋察次世當生之處,故稱爲求生;又因其爲本有壞後,于次生之間暫時而起,故又稱爲起。中有之身,唯于欲、色二界受生者有之,于無色界受生者則無此身。
又據《俱舍論》卷九載,中有身由極微細之物質所構成,其當生之趣由業所引,故其形量與所趣之本有的形狀相似。此中,欲界中有之形量,如五、六歲之小兒,然諸根明利;菩薩之中有如盛年時,其形量周圓具諸相好,若入胎時,照百俱胝之四大洲等,色界中有之形量,則圓滿如本有,且由慚愧心之故,與衣俱生。菩薩之中有亦與衣俱生。又此中有身因極細微,故僅同類可相見,然若修得極淨天眼者亦能得見。
源流
《叁慧經》:山中揭鳥,尾有長毛,毛有所著,便不敢複去,愛之恐拔,覆爲獵者所得,身爲分散,而爲一毛故。(《大正藏》第十七冊第七O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