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債半錢喻
譯文
往昔有一位商人,借給他人半個錢,許多時日過去了,沒有得到償還,就前去討債。途中,前面有條大河,雇船擺渡,付了兩個錢,然後才渡過去。到了那兒,卻沒見到欠債人,回來渡河,又費去兩個錢。爲了半個錢的債,而用掉四個錢,加上路途往返,疲勞乏困。債很少,討債所費卻極多,結果被衆人譏笑。
世人也是這樣,爲了要小小名利,卻毀掉了根本的德行。要使自身獲得暫且的安逸,就不顧禮義,現前擔受了惡名,將來則得到苦痛的報應。
原典
往有商人,貸他半錢,久不得償,即便往債。前有大河,雇他兩錢,然後得渡。到彼往債,竟不得見。來還渡河,複雇兩錢。爲半錢債,而失四錢,兼有道路疲勞乏困。所債甚少,所失極多,果被衆人之所怪笑。
世人亦爾,要少名利,致毀大行。苟容己身,不顧禮義,現受惡名,後得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