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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梵網經 四十八輕戒 第叁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第叁十八乖尊卑次序戒

  譯文

  佛弟子,應按照佛法次第而坐,先受戒者坐前面,後受戒者坐後面。不論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還是太監、奴婢,皆應按受戒前後,次第而坐。不可像外道、癡人那樣,只認年老年少,不知戒臘深者坐前,戒臘晚者坐後,猶如兵奴法。

  佛法中,按戒臘先後,次第而坐,而菩薩若不按法次第坐,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應如法次第坐,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在後坐。不問老少,比丘、比丘尼,貴人、國王、王子,乃至黃門、奴婢,皆應先受戒者在前坐,後受戒者次第而坐。莫如外道癡人①,若老若少,無前無後,坐無次第,如兵奴之法。

  我佛法中,先者②先坐,後者後坐,而菩薩一一不如法次第坐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癡人:外道無智慧,不知佛戒爲道,故名癡人。

  ②先者:先戒臘者。「戒臘」,僧侶受具足戒後的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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