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不供給請法戒
譯文
佛弟子,若遇弘揚大乘法師、學習大乘的同參道友、同見、同行來到寺廟、舍宅、城邑,不論遠近,或百裏,或千裏,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國王等都應起身迎來送去,尊重恭敬,禮拜供養。應日日供應上妙而豐富的叁餐,提供衣、食、住、醫藥等方便,盡力滿足來者的一切需求。
爲求大法,菩薩應以清淨之口業,啓請法師在午前、午後、初夜這叁時,演說妙法;應以清淨身業,日日叁時禮拜供養;應以清淨意業,對待法師,不生瞋心,不生患惱之心。菩薩爲求解脫道,不僅叁業虔誠,縱然爲佛法焚身斷臂亦在所不惜。菩薩若不能如是,犯輕垢罪。
原典
若佛子,見大乘法師、大乘同學、同見、同行來,入僧坊①、舍宅②、城邑③,若百裏千裏來者,即起迎來送去,禮拜供養。日日叁時④供養,日食叁兩金,百味飲食,床座醫藥,供事法師,一切所須,盡給與之。
常請法師叁時說法,日日叁時禮拜,不生瞋心⑤,患惱⑥之心。爲法滅身⑦,請法不懈。若不爾者,犯輕垢罪。
注釋
①入僧坊:約出家菩薩。
②舍宅:約在家菩薩。
③城邑:約王等。
④日日叁時:約時分也。謂辰旦供養小食,齋時供養正食,余時供非時湯藥等,故爲叁時也。
⑤不生瞋心:身受難忍之苦,不生瞋心。
⑥患惱:患供養繁費。
⑦爲法滅身:連身都不憐惜,何況外財。此所謂舉重況輕。如《賢愚經》第一卷,釋迦過去作毘楞竭王,爲求一偈身受千釘。又如雪山童子爲求半偈高岩舍命,如是等故雲爲法滅身。